打球时遇到不可移动妨碍物、临时积水、整修地等状况时,如果希望采取无处罚的补救,按照规则要求,球员需要首先找到最近补救点,然后在这个点1支球杆范围、不更靠近球洞的地方抛球。关于这一点,经常打球的人似乎都可以说个差不多。但是在职业比赛、或者其它一些要求非常严格的比赛中,“差不多”是不可以的,因为任何一点失误都会对最后的成绩发生重要的、甚至是致命的影响。并且,确认最近补救点的方式,即使是职业球员,也不见得一定能够找得对!
实际上,寻找最近补救点的程序并不是十分复杂。只是很多时候,球员对规则的某些原则理解得可能不是非常清晰,从而导致了各种各样罚杆的出现。当然,对于那些慎重对待规则的职业球员而言,在没有把握的时候,叫裁判来帮助处理问题肯定是最佳选择!何红玲在2006年东方国际女子名人职业巡回赛温州站第一天比赛中就遇到了最近补救点方面的问题。
何红玲在东方温州球场的第5洞攻果岭的一杆出现失误,结果球打到了球道左侧车道旁的排水沟内。根据比赛的当地规则,这些排水沟为球车道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它们是不可移动妨碍物。因此,根据规则24-2b(不可移动妨碍物的补救),何红玲应该在找到最近补救点之后1支球杆范围内抛球。但不巧的是,排水沟左侧是布满了密密麻麻灌木的一座小山,显然,把球抛在这里将是极其难打的一个球位。于是何红玲想把球抛在球车道的右侧,那里虽然也是长草,但状况比车道左侧要强多了!也许她觉得可能会有麻烦吧,何红玲最终选择了叫裁判员来帮助处理。
裁判员在看了现场的情况后告诉何红玲,她如果希望得到无处罚的补救,最近补救点只能选择在车道左侧的小山上。何马上说:“可那里没有办法打啊!”于是裁判员向她解释说,根据规则,现在只是要让她摆脱不可移动妨碍物的妨碍,并非是要给她一个舒服的打球位置。眼下何红玲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把球抛在小山上;二是宣布球不可打,被罚一杆后,按照不可打之球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理。思虑再三后,何红玲最后决定还是把球抛在左侧的小山上。不出所料,球位确实很难打,不过何红玲还是成功地把它打回了球道上。
在这个案例中,最近补救点指的是能够摆脱车道的妨碍,并且距离球原来的停点最近的一个位置。由于球所在的排水沟位于车道的左侧,因此很容易判断出最近补救点位置应该在左侧的小山上。至于这个位置是不是好打,那不是规则要考虑的问题,那是球员应该考虑的问题!虽然听上去有些严酷,但这就是古板的《高尔夫球规则》要求我们必须做的。
何红玲的这个案例其实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因为笔者经常看到爱好者在打球时,如果遇到妨碍,经常习惯性地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位置抛球(可以想象,通常让人感到喜欢的位置都在球道上);或者在把球打下水之后,甭管是普通水障碍区还是侧面水障碍区,甭管桩的位置插在哪里,统统把球抛在球道上。这样一来,球虽然打得舒服多了,但成绩中的水分却可以拧出来一大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