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孤星
诗是一种文学体裁,其按照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的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现象来高度集中的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在中国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成为歌。
五四之后,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戴望舒的《雨巷》广为流传,但其影响力根本无法和李杜相比,为什么打破了律体,自由了却不能被大众接受?闻一多说的好:诗歌还得是带着镣铐跳舞。然在这社会里,诗歌越来越缺乏美的渗透,有诗情的也多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以至于诗歌的发展“趋向死亡”。研究诗歌的人也困惑,罗振亚老师就表达过对诗歌的忧虑。对于当代的诗歌也较为棘手;唯一引起大的震动的是朦胧诗的崛起,但后来也想流行歌曲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香销玉陨了。现在我们的诗人大多的是将诗歌市场化,再也不会有杜甫的那种“满卷诗书喜欲狂”了,所以对酒当歌的雅致是一去不返了。
首先,“我是很不喜欢现代诗人的,现代诗人所唯一要掌握的技能就是回车”.对这句话的前半句,我无法指责,但对后半句很不赞同。人们评价一篇文章的时候,也会喊到:“呀,真有诗意!”为什么这种发自内心的赞美,就不能成全诗意的存在。
其次,关于初开的博比专开来骂人的博人气差好几十万的现象,不知道该不该去议论此人能否称得上诗人。强调下半身写作的意义,首先意味着对于诗歌写作中上半身因素的清除,上半身的东西包括知识、文化、传统、诗意、抒情、哲理、思考、承担、使命、大师等等。早在唐代,性爱之事便出现文学作品之中。比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李白的《长相思》《江夏行》等,随后五代的“花间集”中描写男女这事尤甚,“薄寒笼醉态,依旧铅华在。握手送人归,半拖金缕衣女”,这样的描写不胜枚举。而“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同样以女人入诗的南唐后主李煜,那等闲愁幽怨、脂粉心思依然在文坛上长久不衰,为人津津乐道。
最终,事发者的诗歌是中国当代诗歌的鸡毛蒜皮。"比汪国真高明,比席慕蓉世俗,比三毛胆小,直觉有余而强度不够,自然有余而整饬不够,这就是她的诗。"但既然知道“诗人被妖魔化”,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你怎么写不是错,但用暴露狂的做法就必然“赢得”焦点,难道自己感觉不到?
本身现代诗歌的流派都已经分得莫名其妙了:什么莽汉代表,下半身代表,废话派代表。。。不知道是谁发明的,人们爱管不管,爱学不学。只顾争来斗去,谁还有资格继续做诗人?若是古人泉下有灵,见到如此壮大的互责场面,该会什么感慨?
即便现代诗不该存在了,与你杂文何干,接龙者都受你影响当上杂文好手了么?“下半身”露够了,你成名了,赞美者多起来了么?“原来诗
歌可以这样写!”你管她怎样写?只敲回车,固然成不了气候,但在现代众生文化只中,大家只能是算得一份快餐。
没人污染环境,自然也就谈不上保卫。麻烦大家给诗歌留下一片纯静的天地,让它发扬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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