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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疗层面 - 神奇的烟雾 |
一、本法是将特制中草药 (验方不同、因病而异) 高温加热、升华后由口、鼻吸入肺,再经动脉血液分布全身,施治各类疾病。少部份患者需要配合口服药,以辅助治疗。
二、适应症
1、恶性肿瘤 (癌和肉瘤) 以及癌前期病变 (如口腔、外阴、声带等白斑)。
2、血液病:白血病、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3、脑血管意外引起偏瘫及其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脑供血不足症、脑萎缩、脑软化等。
4、心血管疾病: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冠心病 (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梗前兆、陈旧性心梗) 、心肌炎等。
5、其它:艾滋病、糖尿病、帕金森氏症、美尼尔氏症、子宫内膜异位、痛经、免疫变态反应疾病等。
三、用药后反应
大部分病人用药后无明显不适感,少部分病人首次用药后当晚或第二天可有不同程度的咳嗽、低热、恶心、排气增多、乏力、全身不适等类似感冒样现象,此谓“康复”或“好转”反应;需多喝凉水。经三、四天后,精神、食欲明显好转,逐渐恢复正常。以上均属正常现象,切勿紧张,丝毫不会影响治疗效果。
四、用药后禁忌
1、禁止吸烟,包括他人在患者面前吸烟。
2、禁饮各类酒,包括药酒、料酒等。
3、禁止喝茶,包括茶类制品。
4、忌辛辣食物,如辣椒、葱头、胡椒、蒜苗、姜、韭菜、罗卜 (不包括胡罗卜) 及生葱、生蒜等。但熟葱、熟蒜不忌。
5、忌豆腐、豆腐脑等豆制品及含糖量高的食物 (不包括各种水果)。
6、避免热环境,如喝热水、吃热食、洗热水澡、睡电热毯及室温过高等。禁用各种热敷。宜吃温凉饭。洗脸、脚须用温凉水。如果要洗热水澡或进行各种特殊检查时,只能在下次用药 (熏吸治疗) 前一天进行。中药汤也得等凉置后再服。
7、除子宫内膜异位及痛经外,月经前5天内不宜熏药。
8、为了防止发生与本方药物相畏相反之恶果,接受本疗法后,不准随意使用其它中、西药。如需加用其他药物必须由经治医生同意方可使用。治疗期间尤其禁用强痛定、杜冷丁、枸橡酸类抗凝剂等。未经医生同意不准输血。以上禁忌必须在全部治疗过程中严格执行,直到经治医生同意方能解除。
五、用药后的注意事项
1、需按医嘱根据患者轻重程度喝足量凉水,饭后一小时内可以不喝,以免影响食物消化。肿瘤病人每天必须喝5公升以上的凉水,其它病患者每天必须喝3公升以上的凉水,越多越好,直到治疗结束。
大量饮水可以更好地发挥吸入药物的治疗作用,并加速体内有害物质排出。凉水中含有高浓度的氧离子,对治疗有益无害,起到良好的辅助治疗作用。实践证明,大量饮用凉水是配合熏吸疗法治疗的关键。经临床观察迄今尚无一例病人因饮水而引起心肾损伤,及心肾功能不全的现象。即使是因长年慢性胃肠疾病、心功能不全、遇冷牙痛、体弱多病而不能接触凉水者,均经一次熏吸用药后,即可大量饮用凉水并无不适症状和任何副作用。
2、始终保持精神平静,尤其是恶性肿瘤患者,于治疗期间严禁亲属、战友、同事、朋友探视。特别是在病人病情明显好转的情况下,严禁陪护人员及家属与病人之间进行任何不愉快交谈,包括陪护人员及家属返家而与其分手等事宜,以防止病人情绪波动而导致病情反复或恶化。严禁看电影、电视及房事,竭力避免怒、忧、悲、恐、惊等不良情绪的干扰。禁止打牌、下棋及看书报等易引发情绪波动的活动。树立起与病魔作顽强斗争的坚定信心。
3、饮食以流食、新鲜蔬菜、鸡汤 (剽去鸡油) 为宜。治疗一个疗程后方可吃肉类、蛋类等滋补品 (禁食蜂王浆及含醇类防腐剂的食物)。每顿饭吃五分饱即可,不得超过七分饱。超重或肥胖者须禁食若干天,可循医嘱。禁食二十四小时以上的患者,在恢复进食时,第一顿宜流食,如温凉米汤;第二顿宜半流食,如温凉汤面;第三顿方可恢复正常饭食。
4、进行适当运动,如静气功、慢步行功、散步等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练,但不得过于劳累。
5、如遇特殊情况,询遵医嘱。
六、口服药物
一般不用口服药,如必要时于熏药五天后开始服用。具体见“辅助用药”的有关说明。
七、预后
减肥病人用药后至少禁食五天,尽可能多地饮大量凉水。一般而言,女性将减少5公斤体重;男性将减下10公斤体重。当达到理想体重后,至少要继续进行一次巩固治疗的疗程。
本法的疗效分为奇效、显效、有效、无效四种,因各人对药物个体差异性及病程长、短而别。其中奇效、无效均属少数,只要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要求,一定能够产生明显疗效,可望痊愈。如不遵医嘱,即使某些症状得到改善也只是暂时的,无法获得理想的根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