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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董卿是在“发飙”还是在“犯傻”?

(2013-07-11 19:14:08)
标签:

东方网

演员

就是为了

刘谦当

董卿称

分类: 发文存档

 在近日《我要上春晚》节目的录制现场,在面对一个不甚敬业的“托儿”的争辩中,董卿当即发飙,并以自己为例,称一个有职业精神的托儿是应该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观众,哪怕是像自己一样直到现在还在背负误解。据报道,董卿的这番表现,赢得了网友的不少赞赏,很多人认为她讲的很有道理。(7月11日《南方都市报》)

 

从网上流出的相关视频看,董卿之所以当即发飙,无非是一佳宾对台上“托儿”选手的表现进行点评,挠到了董卿的“痒处”,甚至干脆可以说是触动了董卿的“痛处”。事实上,自从董卿在春晚上与刘谦合作以来,多年过去了,董卿始终没有摆脱给刘谦当“托儿”的质疑。而不少网友对董卿的此番表现,给予赞赏,甚至很多人认为她讲的很有道理,也一点不让笔者感到意外,这年头毕竟还是明白人多。不过,细看并细思之下,说实话,董卿这哪里是在“发飙”?分明是在犯傻嘛! 

 

不妨回到节目录制现场。同时试作一下分析评论。

 

佳宾:“我认为他们(台上“托儿”的表演者)是有职业精神的‘托’”,(大意)董卿忍不住反问:“他们这叫有职业精神?!”该嘉宾回应到:“他们有啊,他们让我们看到了真正的真相。”董卿当时就忍不住发飙反问:“我告诉你什么叫职业精神!把最好的结果呈现给观众,这叫职业精神!你以为在那儿搅局叫职业精神吗?所有的演员在台上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观众,这叫职业精神!懂吗?”

 

董卿甚至以自己当托儿被说多年为例,证明所谓职业精神就是为了观众看到最好的节目:“我为什么愿意当托,就是为了把最好的节目在大年三十呈现给观众,说我什么都可以!你管它真的假的,我知道它是假的,我也愿意把它当做真的,只要你(观众)看着高兴!”

 

自然,董卿的话不无道理,但问题在于,就算是董卿似乎“真理在握”,有必要这么言辞犀利、咄咄逼人吗?要知道,有理不在声高,夺理无须强词。况且,既然董卿称“一个有职业精神的托儿是应该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观众”,那么,按此逻辑,是不是可以说:“一个有职业精神的主持人应该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台下佳宾及观众”。由此,董卿当即“发飙”,能说是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佳宾和观众了吗?恐怕只能说董卿“责人严,律己宽”,陷入了逻辑混乱,以及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其次,看得出,董卿是个对职业精神不陌生的人,同时也是个非常看重有职业精神的人,那么,董卿想必会清楚,我们当下所提倡的职业精神(也可以说是敬业精神),应该是兼融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的职业修养,兼顾内容与形式要求的行为准则。更何况,职业精神显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通常又与职业规范、职业道德、职业修养等形成一种相互映衬、相互制约、相得益彰的关系。很难设想,一个只讲职业精神,不讲职业规范、职业道德、职业修养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是个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由此观之,董卿在节目录制现场,不仅几次贸然打断佳宾的插话,而且其中还夹有类似“懂吗?”这种显得居高临下、霸气外露的对嘉宾反问式的强烈词语。能说其是个既时时注重职业精神,同时,又是个处处兼顾职业规范、职业道德、职业修养的优秀节目主持人吗?

 

我说董卿不是发飙而是在犯傻,道理也就在这里。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静静地站在台上让佳宾把话说完,然后用探讨的方式,向佳宾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或者只盯着佳宾的眼睛笑,直到佳宾的心理“发毛”为止。这样,既显得自己谦和大度,同时,又能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董卿的那番话语算不上十分恶毒的语言,但显然由于其语带刀锋,又是面对节目录制现场的无数观众,客观上已对佳宾的自尊心造成了伤害,因此,当引起董卿反思。

 

 总之,对于一个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而言,不仅要十分热爱自己的职业,更要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上充分体现对佳宾和观众的尊重,并时时处处体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这样,方能赢得观众的广泛尊重。抛开这些,谈什么“托”的职业精神,只能徒增笑耳!

 

(发7月11日《东方网》http://pinglun.eastday.com/p/20130711/u1a7515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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