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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息报:教唆孩子盗窃相当于变相谋杀

(2012-06-22 08:59:33)
标签:

昭平

云南信息报

重庆商报

教唆

卿卿性命

育儿

分类: 发文存档

6月17日,重庆一家服装店发生盗窃事件,一名店员的iPhone 4S手机被盗。而小偷是一名看上去只有四岁的男童。该男童随母亲入店,母亲通过挑选衣服转移店员注意力,男童将手机从收银台偷走,全过程只需两三秒钟。店员觉得男童手法熟练,怀疑他受过专门训练。(6月21日《重庆商报》)

 

 看到这则新闻,想到了多年前发生的一件真人真事,大致经过是,有一位年过20的惯偷,有一次不幸被派出所抓到了,在进拘留所前,警察问他还有什么要求,他说,想见一下自己的亲生母亲,20分钟后,母子相见,儿子说你把耳朵伸过来,母亲照办,岂料,说时迟那时快,儿子张嘴就咬下了母亲的一只耳朵。原来用儿子的话说,他之所以有今天的下场,主要是他小时候,每偷得一件东西回来,母亲不但不批评,反而夸他聪明有本事。从此以后,他的偷盗之心便一发不可收,终至其黑手被警察抓住。

 

 不知道这位年轻的母亲听说过类似的人间悲剧没有?但可以肯定的是,从小教唆孩子做贼,无疑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种下偷抢光荣的种子,以及无异在孩子的心理上筑起一道抵消威慑的屏障。于是,久而久之,可怕的一幕便出现了:教唆引出犯罪,犯罪引出袒护,袒护扩大犯罪,这条恶性循环链条便是这样一节扣一节的接续下去。

 

 这链条靠不住,绝对靠不住!续之越长,断之越猛。惩罚也越严重。法律无情,不要说眼泪、谎言、蛮力之类了,在这个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就是再大的权势也可能不济事。汉代的隆虑公主,是汉武帝胞妹。她的儿子昭平君平素骄逸放纵、胡作非为,致使做母亲的临死也放心不下。献出黄金千斤、青钱千万为儿子预赎死罪。有什么用呢?昭平君反而更其放肆,不久就犯下命案。汉武帝不敢徇私枉法,最后只好依律砍了他的脑袋。我有时想,隆虑公主倘使当初计不出此,而是当儿子犯下小罪时就送他进大牢,尝几年铁窗的风味,结局当会不一样吧?

 

 教唆孩子偷抢,虽不至于必然就引起孩子长大后犯下蹈天大罪,但如果做母亲的总是教唆、鼓励孩子偷盗,那么,总有一天会使孩子在偷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乃至葬送卿卿性命。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从这个意义讲,教唆孩子做贼又无异于亲手杀子。

 

 现在提出法律要从娃娃抓起,这是很切事宜的,但假如就此以为对他们的家长,对那些成年人不必花力气去普及了,那就是天大的误会。从这则新闻看,某些父母之心所以可叹,就可叹在全无法律意识啊!

(6月22日《云南信息报》(摘发) http://news.ynxxb.com/content/2012-6/22/N9847712217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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