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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办“消除违章会员卡”与“攫金不见人”

(2012-05-13 13:44:50)
标签:

潍坊市交警大队

驾驶人

齐鲁网

法盲

列子·说符

杂谈

分类: 时事快评

何谓法盲?顾名思义,就是不学法、不懂法,在法律的领域里像个瞎子一样,触犯法律条文,而他自己还一无所知。这才是真正的法盲。可是,有些执法部门和执法者(应该是懂法并带头遵纪守法),竟也干出类似法盲的蠢事,就使人匪夷所思了。据5月1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办理驾协会员卡,就能清零违章扣分一次?昨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披露,在山东省潍坊市,设在交警大队办公楼里的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可以提供违章清分服务,只要缴纳200元会费办一张会员卡就能让违章扣分清零一次。

 

为机动车驾驶员提供违章清分服务的,看起来是设在交警大队办公楼里的机动车驾驶人协会,但如果没有类似于在“未庄”说话灵的“赵太爷”,或“赵太爷”的真正本家“赵白眼”、“赵司晨”之辈授权,或者有现权或期权在驾驶人协会里挂个什么“名誉会长”、“顾问”之类的头衔,驾驶人协会为机动车驾驶员提供违章清分服务,还这么如进入无人之境吗?

 

事实上,据报道,潍坊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虽然是民间组织,主要为协会会员提供咨询、培训、代办等服务。但问题在于: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潍坊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潍坊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不仅如此,交警大队还有专门的交警指引驾驶人办理会员卡业务,甚至交警执法扣分的记录也出现在驾协的电脑上。这就进一步说明潍坊市交警大队乃至潍坊市交警大队公安局很可能就是潍坊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的“利益同盟军”。或者干脆说,是以机动车驾驶人协会的名义,为交通执法部门行违法创收之实。

 

执法犯法屡见不鲜。但像潍坊市交警大队这般不惜以践踏国家法律,不顾以助长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不惜以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为代价的执法犯法现象显然不多见。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列子·说符》里有个“攫金不见人”的故事:有个人想得到金子,去到卖金子的地方,拿起金子就走。人捉住他,问他为什么敢当着众人的面抢金子,他说:“取金子时不见人,徒见金。”攫金不见人,形象地说明了那些为了满足个人欲望而不顾一切的人是多么胆大妄为。用这句话来比喻不是法盲胜似法盲的潍坊市交警大队以及供职于该交警大队的一帮头悬国徽身穿警服的执法者,不也非常贴切吗!

 

 “攫金不见人”的攫金者,其黑手被人抓住了。相信,攫金不见法的潍坊市某些执法犯法者也难以逃脱法律的惩处。

 

(发5月13日《齐鲁网》http://pinglun.iqilu.com/yuanchuang/2012/0513/1219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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