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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事已关己 怎能忍看小偷为非作歹?

(2011-08-17 08:30:54)
标签:

我之节烈观

背包

武汉晚报

暴打

千龙网

杂谈

分类: 发文存档

好心提醒一名背包男子“钱包被偷”并指认小偷,结果遭到小偷及其同伙一顿暴打,失主和围观者目睹小偷施暴却一言不发。昨日,这名见义勇为的年轻人向报社新闻热线反映此事,直言自己心里十分憋屈。(《武汉晚报》8月16日)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历来是国人奉行的处世哲学。何况现实中不乏“好心”者要么被人斥之为“多管闲事”,要么反被人诬告陷害,甚至被人打伤致残。由此,在总结了人世间许多况味世楚后,围观者目睹小偷对热血青年施以拳脚,却一言不发,自然有围观者的“消极算计”或出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但象这则新闻中提到的背包男子,明明热血青年是为了自己的钱包不受侵犯而惨遭小偷及其同伙的暴打,居然也袖手旁观,显然是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底线,无论之于热血青年还是之于自己,抑或正直善良的国人,都属于莫大的耻辱和最大的不幸。甚至可能给见义勇为者带来终生的致命的痛苦和打击。

 

 之所以这样说,原因就在于:谁都有痛苦,谁也避免不了痛苦。痛是与生俱来的,苦是生命赋予的。但最使人痛苦的,往往不是痛苦的本身,而是造成痛苦的原因。而一样的痛苦,因致痛的原因不一样,痛苦的的深浅也不同,有易忘的,有难忘的,有切肤之痛的;有可以理解的,有难以谅解的。所以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一文中郑重地“发誓”:他既愿“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更愿“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是的,“昏迷和强暴”所造成的痛苦,往往是叫人更难以忍受的。也是重量级甚至是致命的痛苦。“文革”中给千家万户制造的痛苦,就属于这一类,时下的一些无良商家制造的一些假烟、假酒、假药、毒大米等给万户千家制造的痛苦也有点类似这一点。

 

 回到这件事的本身,背包男子也许谈不上赏玩热血青年的苦痛,但无疑是对热血青年痛苦的忍看,其行为可能没有给热血青年造成皮肉上的伤害,但无疑对热血青年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强暴,以及无疑反映的是一种价值观昏迷。因为他只考虑到小偷得罪不起,况且眼前发生的一幕可能更让他觉得心狠手辣的小偷“惹不起,躲得起”,但他却偏偏忘了一个基本的前提,即热血青年之所以遭小偷暴打,恰恰是由于自己的警惕性不高而引起;他却偏偏不去想想给热血青年造成的皮肉痛苦也许过段时间就会消失,但给热血青年造成的心灵痛苦将有可能伴其一生。更关键的是,如果每个人都像背包男子一样无情无义、贪生怕死、麻木不仁,那么,以后谁去见义勇为?谁还敢见义勇为?而又会有谁去管别人的那些“闲事”?

 

一个良性的社会,当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当是那里出现丑恶现象,那里就见到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身影。从这个意义上,建议有关部门授予热血青年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同时,不妨给背包男子也颁发个“见义不为”奖。毕竟,他的行为不仅或可给热血青年造成致命的痛苦,也进一步拉大了人们对公民道德素质的期许。何况,给背包青年颁发个“见义不为”奖,对热血青年来说,既是一种公平的体现,也好让背包男子“吃一堑长一智”。更重要的是为那些毫无道德良知和血性的国民敲响了警钟。可谓一举三得。

 

(已发8月17日<千龙网>http://review.qianlong.com/20060/2011/08/17/2540@72695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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