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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剧”娱乐化,只批评不惩处有何用?

(2011-06-08 09:40:36)
标签:

娱乐

葫芦里

广电总局

达摩克利斯剑

批评

分类: 时事快评

    近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等发出《关于2011年5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其中,针对个别红色题材“将严肃的抗战和对敌斗争娱乐化”的情况提出了批评。广电总局表示本月暂不予公示存在这个问题的剧目,不过,“希望制作机构端正创作思想,认真调整创作思路,努力提高电视剧创作思想艺术水准”。(《新安晚报》6月7 日)

 

    一边批评个别“红剧”娱乐化,一边却又对被批评的个别“红剧”网开一面,——“表示本月暂不予公示存在这个问题的剧目”,更谈不上惩处了,真不知道广电总局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亦可见广电总局在行使监管职能时显得是多么的小心翼翼和用心良苦。

 

    诚然,针对个别“红剧”娱乐化的倾向,广电总局之所以只停留在批评上,无非是考虑到个别有娱乐化倾向的“红剧” 制作机构已与电视台签订了播出协议,贸然点名批评或叫停,势必给签约双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有点于心不忍,同时也算是尽到了广电总局“提醒”义务,当然,还是寄希望于正在拍摄的“红剧”和正准备播出的“红剧”都能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但问题在于,只是批评而不点名甚至不惩处,谁个“红剧”会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是那“个别”的呢?又何以达到“批个儆百”的效果呢?

 

    事实上,近年来,光影视剧胡编乱造的禁令广电总局就下了不少,而且每获悉观众对某部胡编乱造的影视剧反映强烈时,总见广电总局分管领导祭出批评的大棒,进行严厉指责和喝斥。然而,遗憾的是,纸上谈兵的禁令也好,疾言厉色的批评也罢,都基本上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说早在2009年,革命剧娱乐化的倾向就达到了一个顶峰,一些红色谍战剧,很多都是三角恋,四角恋,已经突破了革命剧的底线。就说最近集中播出的革命剧吧,“虽然稍有所收敛,但娱乐化倾向仍然比较明显,有些甚至是对历史事件无限夸大,比如历史上没有多大作用的事件也被提高到改变革命进程的高度上来,让人觉得费解。”

 

    何况,正如山东师范大学电影学教授姜静楠所言:“革命题材电视剧的娱乐化倾向,并不是现在才有,现在再禁止其实有一点晚了。”

 

    对一些不良现象,如今比较流行“内部通报批评”甚至公开场合“拍案而起”,当然这是有必要的,但具体到广电总局来说,明明下达的各种禁令被电视剧制作机构和电视台当成“大风吹耳”,你还一遍一遍的“浪费纸张和口沫”干什么?这其中除了不想背上“尸位素餐”的骂名,背后是不是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比如收了电视剧制作机构和电视台的“好处费”,比如经不住电视台的死缠软磨等等。

 

    事实证明,改变红色题材“将严肃的抗战和对敌斗争娱乐化”的局面,依靠制作机构和电视台的自律和广电总局的不点名批评就毕其功于一役纯粹是一种奢望,必须也只能由广电总局时刻高扬起他们手中的“达摩克利斯剑”,让那些胆敢违规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和电视台都深知“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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