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因污水渗漏引发重大环境事件的福建省紫金矿业公司,17日晚再次发生渗漏事故,所幸在8个多小时后被基本堵截。据悉,刚刚离开的调查组在渗漏事故再次发生后,又紧急重返事故现场。(《中国青年报》7月18日)
据报道:初步估算,此次渗漏污水约500立方米。问题是,悲剧的重演与上次发生污水渗漏事故时间相隔满打满算也才半个月。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仿佛是欢迎调查组一行再来似的,再次发生污水渗漏事故的时间,居然是在调查组刚刚离开之后。
笔者无意说有关事故调查组纯粹就是在应付差事。但同一事故一波未平,一波马上又起,不能不让人产生如下疑问:一、在短短3天时间里,调查组成员真的尽职尽责了吗?二、整个调查过程都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认真依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了吗?三、对有关官员的问责真的很严厉吗?四、对相关企业的处罚真的让企业感到后怕了吗?五、制订的下步预防污水渗漏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了吗?如果上述几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或模糊不清的,那么,同一事故的再次发生就势在必然。
事实上,就拿对制造污染的企业处罚来说,对一个财大气粗的上市公司来说,几个亿的损失,显然不足以令其“英雄气短”。再比如对相关官员的问责,行政上的处分最多是撤职。而且官员级别越高问责越轻,级别越低处理越重。如此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显然是养虎为患,治标不治本。
调查组刚刚离开,鉴于渗漏事故再次发生,又不得不又紧急重返事故现场,无疑是重重扇了调查组一耳光。只是,这一重重的耳光是打得调查组成员越发荤头转向呢还是促使他们更加清醒?恐怕只要天知、地知、调查组织成员和相关企业知。
先是为了“维稳”,企业故意推迟污水渗漏信息的发布,再是官方调查组公布的7月3日发生重大渗漏事故的原因之一是“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而“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直至本次事件发生企业仍未整改到位”。不知道这紧接着又发生一起的污水渗漏事故,有关各方又如何解释。但愿调查组的这次调查结论真的不会让我们失望。但愿污水渗漏真的不会再次成为下游民众之痛。
首发《齐鲁网》 http://news.iqilu.com/meiripinglun/yuanchuang/2010/0719/279567.html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