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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别忘了各司其职背后还有个齐抓共管

(2010-05-28 10:51:33)
标签:

交通警察

武汉晨报

井蛙之见

老农

车子

杂谈

分类: 发文存档

    26日,55岁的大冶农民彭易正交完1200元罚款后,终于拿到了那辆让他魂牵梦绕的电动三轮车。由于货车白天不让进城,自己驾电三轮又违章,这辆疯狂的电动车已经折磨了他整整13天。(《武汉晨报》5月27日)

 

    一个揣着美好梦想的老农来到城市购买农具,本以为买到车子后就可以顺顺当当的回家,却不知车子刚骑出500米,就杀出个“交通警察”,而且除了稀里糊涂的被罚1200元不算,为讨回车子,受尽了身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真不知有此番城里的“磨难记”后,老彭是怎样看待城市的,又是怎样看待城里的交通警察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城市“记忆”和心灵“创伤”势必伴其一生。

 

    新闻中有个细节值得注意,便是江汉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马健夫提醒:公安机关管不了买卖,但可以依法管理。言外之意他们奉行的原则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诚然,在现代社会,强调的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交通警察的主要职能是保证人车安全、道路畅通,而市场上的买卖交易行为主要由工商、文化、税务、消协等部门负责监管,但问题是现代社会不仅强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更推崇团结协作、齐抓共管,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只手难撑青天”。从这个意义上说,马队长的提醒显然是井蛙之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本位主义。

 

    在笔者这个局外人看来,在处理老农违章这件事情上,无论公安部门的理由多么充分,都避免不了有欺负老实巴交的农民和“执法经济”之嫌。前者,如果执法对象换成是权贵人物,交通执法人员还如此刚直不阿、铁面无私吗?后者从马队长“考虑老彭的身体状况,免予拘留,但罚款少不了”的“但是”表态中可见一斑。

 

   但愿今后的老彭依旧是以前那个朴实的老彭,但前提是城市和城市警察当真正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而不是说的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武汉晨报》摘发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10-05/28/content_3367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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