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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王乃玲
王新声是重庆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王大爷与万盛区房管所协议,每月领取补贴79.52元用于租房。由于这些钱不够租房,王大爷只好寄居在渝北两路亲戚家。今年3月,房管所要求王大爷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补贴,所长称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但王大爷从渝北两路到万盛需花80多元车费。(《重庆晚报》9月21日)
79比80,谁大?相信这样的考题连幼儿园小班生都不屑一顾,但这则新闻分明告诉我们的是:重庆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王新声,则需要通过媒体的曝光和网民的帮助或可才能得到求解,真不知是大爷王新声老来不中用,还是这个房管所已养成了“大爷作派”?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要求一个老人必须每月花80元车费亲自到遥远的房管所领取那每月微薄的79元房补,该所所长不仅不感到羞愧,反而振振有辞地称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
好一个“集体研究决定的”!说起来这种有了过错怕担责任就把皮球踢给“集体研究决定”的荒唐做法,近年并不少见。殷鉴不远又比较典型的事件是:被埋130多个小时,在救援已终止几天之后,北京市房山矿难两被埋矿工才自行爬出矿井。对此,房山区安监分局副局长贾凤月称,事故发生后自己曾赶到现场参与救援,并是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之一。他证实,会议确实听取了区安监局和国土局的情况分析,鉴定被困人员已不具备生存条件。但他强调,“最后终止救援,是指挥部集体决定的。”(《(2007年8月26日《新京报》)
但问题是,无论是北京房山区安监分局副局长贾凤月称的“是指挥部集体决定的”也好,还是重庆万盛区房管所所长称“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也罢,抑或其他的形形色色、种类繁多的错误集体决策,真的细究起来,怕是一句“集体研究决定”很难搞定的,因为道理很简单:不管“集体决定”怎样,它终究是要有人“拍板”,才能执行的。
回到要求王大爷花80元才能领取79元这件事情上来,即便是“集体研究决定的”,那么请问该房管所所长能保证所有的集体决定都正确无“政误”吗?就不存在“不作为”吗?何况就这件事来看,明摆着是以“集体研究决定”之名,行欺负一个退休老人之实。怎么就没有人勇敢地站出来担责呢?
一个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到老了还居无定所,这本身就令人鼻子发酸。没想到在这个问题上非但没有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反却演变成一曲一帮官僚集体欺负一个老人的“闹剧”,而且让你看不出谁是主角,谁是配角,这是何等的漠视民生,又是何等的缺乏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尊重。因此,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恐怕就不能止于给老人办一个银行卡问题了事,相关政府部门应检讨一下一个老人奋斗一生了为什么到现在不是“房奴”胜似“房奴”?另外,经济和社会发展了,为什么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反而并没有因此而发扬光大?
发《黔东南日报》http://www.qdnrb.cn/site1/qdnrb/html/2009-09/28/content_829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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