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属蛇属猪属猴者。”昨日,成都一家公司打出的招聘广告上,出现了这样的文字。公司负责人的解释非常雷人:和他的属相相冲。宋成均律师表示,这有歧视的嫌疑,违背了《劳动法》精神。对此,应聘者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成都商报》2月22日)
禁忌,古已有之。如鲁迅小说的保姆阿长,教给婴年的鲁迅许多烦琐的禁忌,其中一项是:“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
只不过于今为烈。表现为:一些人不仅十分迷信众多的烦琐的古今“土禁忌”,甚至还旁通了许多摩登的“洋禁忌”。如星期五的电影票不看,据说是什么“黑色星期五”。即便那一天电影院上演冯小刚的《非诚勿扰》令他(她)怦然心动,但挨于“黑色星期五”的禁忌,皆时也会让他(她)望而却步。中学和西学,到底哪个“为体”,哪个“为用”,在学贯中西的禁忌学家心目中,早已一气呵成浑然了。
如此看来,上述这家负责人在招聘员工时开出的属相“禁忌”,不过是因袭了古今中外各种“禁忌”之一脉而已。
我不想说这家公司靠恪守“属相”禁忌,是否就一定能达到避霉免灾进而发财致富的目的。其实,那灵验是极小极小的。也不想说这明显涉嫌“招聘歧视”,难免要招惹麻烦。只想说,在人类倡得科学文明、告别愚昧无知的今天,在住房、教育、医疗等生活重担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当下,在奔向发财致富的路上,再自压上一副因袭的“禁忌”重担上路,哪怕是赏心悦目的人生之路,累不累啊?
http://hlj.rednet.cn/c/2009/02/24/17131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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