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官员们注意了,你无权就公务发表意见!
(2008-07-02 2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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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陕西省消息源公务员权利发表意见杂谈 |
分类: 时事快评 |
应该说,在所有重要的消息源被切断的情况下,这位官员能接受记者的采访,勇气可嘉。但问题是,身为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一名官员,却一再强调“自己的角度中立”,并断言“陕西省没有包庇任何官员”,这不无疑是说“世人皆醉我独醒”么?我看,“陕西省没有包庇任何官员”,其本身角度就很不中立。如果说强调“自己的角度中立”、断言“陕西省没有包庇任何官员”,不免有欲盖弥彰、掩耳盗铃之嫌,那么接下来这位官员的态度简直就是自相矛盾,严重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新公务员法》赋予公务员的权利。且看——
好一个“官员可以开博客,但不能就公务发表意见”!好一顶“不职业、不专业”的大帽子。好,就算此言不谬,那么容笔者孤陋寡闻,请问:如此规定是出自国家哪一部法律、法规、条例?倒是《国家公务员法》第十条第五款明确写道:公务员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算不算公务?难不成只有公务员的顶头上司和其上级管理部门授权,公务员才可以就公务发表意见?难不成公务员即便是发现了自己的顶头上司贪污腐败,也只能选择沉默?这显然是不值一驳,极度荒谬的。
其实,只要我们稍微留心一下,就会发现,这位官员一边反对其他公务员就公务发表意见,一边又自觉不自觉地掉进了自己挖掘的“官员不能就公务发表意见”的陷阱。明显的事实是,他说:“陕西省没有包庇任何官员”。请问这是不是就公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又凭什么反对其他同样是国家公务员的官员对公务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哦,我终于明白了,这位官员是政府新闻办官员,他是在代表政府发言,他是在履行职责,他有发表意见的赦免权。
好了,各位官员可要听清了,今后如果没有政府特别授权,你千万不可就公务问题评头论足。即便是有人用铁撬撬嘴,你也不能松口。因为你无权就公务发表意见!谁说的,陕西省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闻办官员啊。只是这样一来,不知道会不会导致连偶语也会弃市,连春风也激不起半点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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