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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晚报》:范美忠,我对你很失望

(2008-05-27 19:13:10)
标签:

教育

人民教师

生死抉择

道德标准

范美忠

分类: 发文存档

    范美忠者,都江堰市一所中学教师也。本来其在地震发生时只管自己逃命,不管学生生死安危的表现就令人大跌眼镜。遗憾的是,事后面对学生的质疑,他居然还恬不知耻地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辩解说:“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而,他说自己“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525日《新快报》)。

 

   真可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真可谓“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这里我不想追问范美忠在从事教师职业前后是否接受过“师德”、“师魂”和职业责任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这么多年来他所在的学校和当地有关教育部门在这些方面究竟又下了多少功夫,我只想说,做为一名人民教师,在上课的时候觉察到了地震,自顾跑掉,把学生丢在一边,还居然洋洋自得,这样的人显然不配当人民教师。

 

   诚然,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你有权选择是救母亲还是救女儿,这是你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最多说你在做人的道德上有问题。但你别忘了此刻你除了是一个普通的公民还是一名人民教师,当觉察到大地震时自顾自地逃离也就罢了,居然连向学生喊一声“快跑!”也免了,还有脸谈论什么“自由、公正”,岂不滑天下之大稽!居然还说“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岂不让道德蒙羞!

 

    写到此,我自然联想起以谭千秋为代表的优秀人民教师群体。当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还是学生时,他们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如果以范美忠的道德标准衡量之,是不是说他们的行为和选择“很傻很天真”?甚至活该他们倒霉?

 

   教师的职业特征和中小学生不少是未成年人的现实,决定了教师不仅要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还要对学生的健康安全负责。当然,安全问题离开学校则另当别论。而现在的问题是范美忠只想到自身的安全重要,而学生的安全于己无关,起码是没有尽到一名老师的安全责任:而对自己置学生的生死安危于度外的行为他却“丝毫没有道德负疚感”,更是与人们心目中的道德标准相去甚远,对这样既无责任意识又缺乏基本的道德修养的老师不立即清除出教师队伍还等待何时?

 

   都说“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我看,范美忠在大地震面前的表现无疑是给这个光辉的职业抹黑。

5.28《红辣椒评论》5.29《衢州晚报》时评版发]http://www.qz828.com/dis/system/2008/05/29/0100679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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