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每天早晨利用40分钟时间,将当地出版发行的5种主要报纸浏览一遍,“通过报纸听民声、观民意,了解百姓疾苦,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人民日报》1.07)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脑子里立即跳出这样一个疑问:看报需要作出明文规定,那么读书、上网、看电视呢?是否也应逐一作出制度化的安排。
因为事实上除了在报纸上可以听民生、观民意,电视媒体、网络媒体早已成了平面媒体不可替代的力量,特别是网络媒体,许多平面媒体不便刊登、也很难听到的民声观到的民意,都有它生存的土壤,立足的地盘。虽然有的信息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但相对于平面媒体,所反映的民声、民意、民情无疑更加原汁原味。对此,我们不是更应该引起重视么?何况实践证明,许多有价值的民情、民意实际上是丑闻都是通过网络媒体先行揭出闹得沸沸扬扬后才引起平面媒体和有关地方领导人重视的,如山西黑砖窑事件、华南虎照片作伪事件等。如果有关政府人员将上网作为每天的必修课,并在“风起于青萍之末”之时,就及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及时作出科学处理,何至于事后当“灭火队员”?何至于一而再再二三的被动和羊相出尽脸面丢尽?
至于我问读书呢?我是基于这样考虑的,事实上,无论对看报是否作出规定,作为在党政机关办公室从政的从业者,他们都不得不看报,因为不光在报上查看民情,听取民意,他们还必须从报上涉猎信息汲取“精神”,以利于工作。问题是,对这些信息或“精神”所植根的历史,所蕴含的哲理,所体现的科学,岂可只看报不读书就能解决的?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如果对这些信息或“精神”只能作浅层的理解,无从置于更广阔的参照系中去思考,最终势必在“必然王国”中徘徊,无法到“自由王国”中飞腾,成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偏方郎中。这显然不符合对现代干部的要求。这恐怕也是只对看报作出制度安排者事先没有料到的。
以笔者之见,如其逼着机关干部看报、读书、乃至上网、看电视,难免让一些真正有自觉看报读书意识的干部反感还欲速则不达,不如定期对他们必须掌握的有关知识和倾听民声、观察民意情况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也就是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果如是,幸许不读书不看报的病症就会“药到病除”。
[新疆网阿凡提评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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