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光滑、性感、迷人、神见神爱、人见人摸,我引以为傲的肚皮,现如今给“破相”了
,心痛不已!更惨的是每天要穿着“露脐”装出门,而且露的也太多了,看着别人惊惧带着同情的目光,唉,
尴尬啊!
心疼也好,尴尬也好,这都比不上给肉体带来的痛苦!连皮带肉,血淋淋的被刮去了有30多公分长(切成两厘米的一段,估计可以炒一盘菜啦!),虽说没有上次大脚趾甲被活生生的掀开那么痛不欲生,但也让我在清洗伤口时(特别是涂上碘酒的那一刻),咬着毛巾紧握着床腿,发抖了好一阵子。
(注:本人为人正直,纯属好人,以上所述可不是因犯事受刑,我也没有受虐和自虐倾向!纯粹意外受伤!特此声明。)
不仅仅这样,还有更惨的事,直接导致了一个恶性的循环,由于不能出汗和不能包扎伤口,怕发炎感染,所以风扇必须开着(本人尚贫寒,买不起空调),睡觉不能盖东西,因此造成的后果是受凉拉肚子,睡不好就算了,还得老往WC跑,厕所又没风扇,出汗,发炎,感染,化脓,然后再次的咬着毛巾紧握着床腿,反反复复,一遍遍的重复着上述动作。
真的很惨啊,真是太惨了我,不禁含泪举目,怒指苍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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