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日志——2010.08.07
今天上午,精神文明单位考核工作终于结束了。忙乎了很长一段时期的办公室、总编办的同志终于可以歇口气了。看着他们,从环境的布置,到卫生工作的督促,从台帐的建立到材料的整理,从日程的安排乃至于接待的仔细分工,确实是辛苦了。连我——也因为考核组的组长是我的熟人,也可以说是老朋友,所以我被指定为主陪。昨天因为前一个单位的安排问题,我社预先去拜访的计划未能实现,倒是我在回家的途中接到考核组领导的电话,约我同去游金鸡湖,为了等我的到达,偌大的一条游轮等了我几乎20分钟,虽然让我赶得满头大汗,但我还是十分感动的。今天的汇报、考察顺利进行,考核组应该是十分地满意。其实,我早说过,肯定能够顺利过关的,实在没有必要这样地兴师动众的。
今天考核组组长在讲话中有句话说得非常好,就是我们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不是为了建设文明单位而去建设文明单位,建设文明单位不是目的,我们的真正目的是希望通过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我们的出版事业。出版企业就是为了多出好书,多出精品,为社会、为人民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应该说,这完全说到点子上了,我们的出版改革不是目的,是为了促进出版事业,同样,我们的创建也不是目的,是为了推进出版社多出有用有益的书,多出可以传世的书。创建不是目的,因此,我们对待创建不是为了出政绩,而是为了出业绩。试想,我们出版社要是没有了最近几年来的出版的发展,没有了那些个国家级大奖和重点项目,没有了从《中华民族的脊梁》的出版到南京小学生的活动,没有了《爱在燃烧
汶川诗草》的紧急出版到因上海书展的活动而获得省教育工委的“最佳党日活动”的表彰,没有了在编辑出版、出版研究上取得的成绩而获得的种种荣誉,创建还能有什么具体内容,那不要说是总署的文明单位,就是省、市的文明单位又有什么说服力呢?学习研究型出版企业又从何谈起?
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确实不是目的,我们也确实不应把创建作为出政绩的一种途径。出版人就得老老实实、踏踏实实地在出版的领域里耕耘,多出好书,多出精品,多出比人长寿的书。如果只是为了出政绩,只是为了创建而创建,那我以为这样的精神文明单位不要也罢。
考核工作结束了,同志们也可以歇口气了,考核验收的通过也是在预料之中,尘埃已经落定。倒是领导的一席话,勾起了我的一点联想,冒出了一个课题:在转企改制背景下的出版企业应该如何去创建精神文明单位?考核衡量的标准是什么?这个值得研究。我的想法得到了在会议上不停对我赞誉有加的总署领导的大为赞同,认为值得立项做一番研究,还点名要我认真思考一番。如果真的课题立项,倒是可以做一番文章,对目前这样的创建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想法、新的路子、新的衡量标准。
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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