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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责任感”“义务感”

(2009-07-07 07:35:59)
标签:

责任

义务

爱的教育

教师

杂谈

分类: 杂感

                再说“责任感”“义务感”

    上周在大连会议的大会讲话中,我再一次地提出了责任感和义务感的问题。作为一个编辑,一个出版人,责任感义务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图书的质量,从内容质量到编校质量,均与此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其实,作为一个人,一个社会的人,不管你身处何地,从事何种工作,始终离不开责任和义务。这里有对自己的责任义务。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得有所成就,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些什么,这个或许就是所谓政治思想教育所说的理想前途。也有对家人的责任义务。作为子女,自然应该为家庭,尤其为父母,要尽尽自己作为子女的责任义务,培育自己的孩子那就更不用说了。同时因为是个社会的人,也总得对社会有所贡献,回报社会。因此,造就自己,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这就是一个社会的人的责任和义务。最近几天里,在做一个学生的工作的时候我正是这样去想这样去做的,我告诉这个学生,人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个人的一些事情,作为子女还有对父母的责任义务,作为社会的人还有对社会的责任义务。

    作为一个教师,责任与义务也许表现得更加清楚,因为教师是教育人的,是“灵魂的工程师”。因此在尽教师的职责时,应该没有什么限定的职责范围,只要是有关学生的一切事宜,都应该成为教师关心关注的。也许有的事情并不是我——一个专业上的导师的所谓份内事,但是,是对学生,尤其是自己的学生,我以为没有什么份内份外之分,凡是有利于学生的都应该是教师的职责范围。谈话、谈心,关注、关心、关怀,担心、担忧,甚至几乎失眠,可是当看到学生的感悟、感知,其心情之愉悦,不可言传,以致几乎再次失眠。

    也许有人会说,你太感性了,有着这么长教龄、这么大年龄的教师还会这样,是否有点那个了?我没有什么思想境界,也没有什么太远大的人生目标,我只是始终记着我那伟大而又平凡的母亲的教育,正如在《拿什么来回报你,我的母亲》中所说,“拿什么来回报你,母亲?我惟有把你布施给我的爱再播向社会。”这也许就是责任感和义务感的来源和基础。

 

  链接:《母亲十年祭》

        《拿什么来回报你,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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