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学术——出版大势论 |
出版业应该走出两个效益认识上的误区
一、 “两个效益”概念的辨析
中国的出版业承担着宣传先进的思想文明、传播优秀的科学知识、整理珍贵的文化遗产的历史重任,它虽然是属于文化类的产业,但是它不可能如其他的产业那样只需要单纯地完成作为企业的功能,我国的出版业的体制决定了它的属性是双重的,这就出现了著名的“两个效益”的理论。中国出版业应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统一的命题无疑是正确的,作为出版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能忘记我们作为出版人的良心和使命。不管出版业如何改革,我以为这应该成为我们出版人始终恪守的底线。
但是,笔者同时也发现,出版业在对于“两个效益”概念的理解上存在着明显的偏差。也正因为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出版社对“两个效益”认识把握的偏差,甚至影响到出版业在改革过程中的信心和决心。这种偏差实际上就是把社会效益等同于政治效益,把经济效益等同于经济利润,这样就在提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的过程中实际上却把它们割裂开来了,从而走入了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因此,我们有必要正确辨析“两个效益”的概念,明晰它所包含的内涵,从而正确地去理解它、把握它。
何谓社会效益?根据我国的国情,社会效益应该指的是能对政治导向、思想观念、社会进步、人民生活产生的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何谓经济效益?《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经济活动中劳动耗费同劳动成果之间的对比,反映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对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效果。”《辞海》是这样解释的:“又称经济效果。指社会经济活动中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的比较。劳动耗费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支出。劳动成果指所取得的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量或所取得的利润额。提高经济效益,就是要求以较少的劳动耗费取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企业经济效益以赢利的高低为综合指标。提高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管理的一项根本原则。”由此可知,所谓经济效益其实就是指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的对比,它是对人们所付出的一种回报,这种回报是以满足社会的需要或者利润额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两个效益”中前者主要是以精神的方式得以体现,后者则更主要的是以物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以图书作为产品的出版文化产业,它的效益的实现正是从这两个层面上体现出来的,两个效益应该而且必须是统一的。
应该说,在对于“两个效益”概念的理解上其实是并不复杂的,那么为什么在对于“两个效益”衡量的尺度上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其关键在于对“两个效益”内涵上的理解产生了分歧和偏差,忽视了实现“两个效益”的前提和背景的设置。由此而出现的“两个效益的最佳结合”的提法其实并没有把其中的有机关系阐述清楚,因为它是在孤立地从两个角度加以衡量评析的基础上提出的“结合”,由此造成认识上的分歧和偏差也是可以想见的。2003年8月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2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分别强调了“要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因为不管我们如何去强调“结合”,它总是两个概念、两个角度,只有真正将其统一起来,才能减少和避免认识与理解上的偏差。
二、“两个效益”内涵的正确理解
如前所说,“两个效益”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尤其是社会效益,它不仅涵盖的面极其广泛,而且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多元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先进的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当然是社会效益;表彰先进的典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无疑也是属于社会效益的范畴;关注国计民生的热点问题、关心群众的哀怒苦乐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不用怀疑也当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整理积累祖国和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应该也是社会效益;那些本身并没有政治色彩和政治倾向的如自然科学的成果的总结,人民群众生活、学习、工作所需要的工具书、科普作品乃至健康的休闲类图书,它们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我们同样也应该归入社会效益的范畴。由此可见,社会效益并不等于政治效益,弘扬主旋律图书产生的是社会效益,告诉农民如何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图书也可以产生社会效益,教人如何锻炼身体、休闲旅游的图书产生的同样也是社会效益。
对于社会效益的理解应该还是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但是对于经济效益的理解上似乎比较的敏感,总认为经济效益就是经济利润,作为一个有着双重属性的文化产业,好象强调经济效益总有点欠理,总有点单纯追求经济利润的嫌疑。其实,在正确认识了什么才是属于经济效益的范畴以后,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很清楚的了。首先,作为一个遵守国家出版方针和纪律的出版单位,它的出版活动有着明确的前提,一个是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出版范围和准则,一个是由出版人职业道德和出版人良心所恪守的出版规范和底线,在这样的背景和环境中产生的经济效益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应该说这样的经济效益与它同时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成正比例的。我们所谈的不管是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它都是有着这样的特定的背景和环境的,离开了这种特定的背景和环境,那么,就不是中国的出版业了。我们总不能在谈一般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经济利润的同时,还要时时去强调说明不能用生产毒品、生产假药的手段去获得的吧。
某种图书通过正确地表达内容和正当的表现途径获得了经济效益,这正说明了这种图书是有市场需求的,人民群众需要它。(当然,那些以低俗的、不健康的产品去迎合市场所产生的利润笔者以为是不能归入经济效益的范畴的,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国家的出版规范,违反了社会公德,也违反了出版人的职业道德,所以这只能以“非法收入”命名。)相反,那些单纯地为了评奖而评奖的图书,也许它评上了,可它只能躺在仓库里等待着报废的命运,这样的图书又怎么可能会产生社会效益呢?那些假书、伪书,不管它在市场上多么畅销,也不管它拉着如何的虎皮在做大旗,它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它败坏了出版界的声誉,败坏了社会的风气,也许它所获得的利润是丰厚的,但是它无缘于经济效益,这只能说是非法所得。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假书、伪书才遭到了政府的重拳打击,才受到了出版界的一致声讨。
由此,笔者认为,图书的社会效益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它的表现形式是多种的,它实现的途径是多样的,它的内涵是多重的;图书的经济效益所指的背景是特定的,所处的环境是限定的。只有在这个层面上去理解图书的“两个效益”,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把它统一起来,才可能理直气壮地去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去追求图书市场的最大化。
三、“两个效益的统一”应该成为出版人恪守的准则
中国的出版业实行的是出版范围分工制,这就从源头上规定了各自的出版社将把各自不同的出版范围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和出版重点。人民出版社和党的部门机构的出版社的出版方向就应该以政治导向、舆论导向为出版的原则范围,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主旋律作为自己的出版重点;科技类的出版社就应该把传播科技文化知识,总结科技成果作为自己的出版重点;大学出版社就应该把高校的教材建设、学术著作的出版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教育类出版社就应该服务于大教育,为基础教育、国民教育服务应该成为这类出版社的出版重点;文艺类的出版社应该把优秀文化遗产的整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的出版作为自己的责任。“两个效益”的实现也应该是在不同的出版领域里,通过不同的出版范围和出版重点来实现的,而且“两个效益”的实现也一定是统一的。我们作为一个中国的出版人必须恪守“两个效益统一”的出版准则。
恪守这样的准则,就要求我们首先必须要有正确的出版理念
要恪守“两个效益统一”的出版准则,关键在于我们的出版人必须提升自己的出版理念,树立一种远大的出版人的理想。日本书籍出版协会早在1957年10月27日颁布的《出版伦理纲领》中就明确提出:“出版物应该有助于学术的进步、文艺的繁荣、教育的普及、人心(性)的高扬。我们要不懈追求人类理想,广泛致力于文化交流,为全面促进社会福利的完善奉献我们的真诚努力。”我们应该而且有理由相信,每一个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中国出版人,他们作为传播文化知识的使者,是有着强烈的将人类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科学知识以图书的形式介绍给读者的意识的,他们无不把出版那些能够传之于世,对历史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图书作为自己的追求,通过实现这样的理想去实现出版人的自我价值。他们应该在而且也只能在各自规定的范围里以适合自己的方式去追求,我们不能因为要宣传某一重大的理论问题而要求古籍类的出版社去出版政治学习辅导材料,我们也不能要求科技类的出版社去出版宣传一身正气的先进人物的文艺作品。他们应该把“三贴近”作为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他们可以在自己所熟悉的领域运用自己所熟悉的形式去为社会进步、历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就如“非典”袭来时他们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参与了这场战争一样。关注时代发展,关注社会热点,关注人民需求应该成为出版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管中国出版业的改革如何进行,不管出版社是否真正转制,它面对的毕竟已经不是二十多年前计划经济的时代,它开始面临生存的危机了。出版者的理想常常也会遇到现实的挑战,出版者除了出好书,还得将好书介绍给读者——这就是要求我们的出版人必须负起服务于市场的责任。书好不好,专家的评阅是一个途径,市场的检验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没有读者的好书(就是高精尖的专业图书也是有着它的专业读者的)是不能算做真正意义上的好书的。好书出版是理想,好书卖出是现实,能够卖出的好书,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统一的,在卖出的同时,在体现经济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也体现出来了,因为只有为读者所接受才可能产生社会影响和作用的。当然,社会效益有直接与间接之分,经济效益也有高低之区别,但是两者必定是相辅相成的。出版社作为一个文化产业,也必须首先解决了“温饱”问题才能有发展,才能去出版更好的书,这个道理凡是现在身在出版一线或者身负几十人乃至几百人生计重任的出版人都是十分清楚的。
我们所说的提升出版理念,还应该注意另一个层面上的问题,那就是当一个出版单位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以后,应该思考些什么?是仅仅为了改善员工的生活福利,多发一些奖金?是仅仅为了买地造大楼以改善工作环境?这些当然是重要的,也是应该的。然而,我们是否应该为人类发展的进程多做些什么,多留下些什么?这就是我们中国出版人需要时时考问自己的问题。笔者供职的出版社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出版社,但是在经过一度时期的积累后,作出了斥资百万填补中国丝绸研究领域空白的举动,获得了中国丝绸界的如潮好评。事实证明,正是在我们出版人提升自己出版理念的过程中,“两个效益”的统一也得以实现了。
恪守这样的准则,就要求我们同时要坚持出版人的职业操守
如上所述,只要在特定的背景和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只要适应图书市场,只要受到读者的欢迎,图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同时得到了体现,这里也不存在一个需要“结合”的问题;相反,那些具有“社会效益”而没有读者、没有市场,只能躺在书库等待着报废命运的图书,不管它得到多么“高”的评价,也不管它获得了哪一级的奖励,你也无法去把两个效益“结合”起来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作为一个出版者,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就显得异常的重要。不管是科技书,还是文艺书,不管是政治理论书还是古籍字画书,只要它是符合出版要求的,没有违背出版人道德良心的,我们就应该努力去追求市场的最大化,价值的最大化。
之所以中国的出版界在经济效益的问题上常常会受到来自社会的非议和指责,导致了在谈论“两个效益”尤其是经济效益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也因此导出了两个效益“结合”的命题,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在我们出版界自身。在目前中国的出版界,确实有那么一些拜金主义者,他们惟利是图,把出版法规、出版纪律、出版人的道德置于脑后,模仿克隆、跟风重复出版者有之,卖弄隐私、表现感官刺激者有之,买卖书号、盗版盗印教辅者有之,抄袭剽窃、滥出低劣工具书者有之,乃至拉大旗做虎皮,干脆干起制作假书伪书的勾当!在这些中国出版人中的“另类”的眼里,利润、金钱是他们唯一的追求。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难怪社会上批评中国出版界“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对“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出现了责难声!尽管笔者并不承认这种收益可以叫做“经济效益”,但是出版界受到这样的责难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在我们少数出版单位和出版人身上早已把出版者的职业操守抛之脑后,说得刻薄一些,这些同志在金钱、利润面前已经忘记了出版人的良心,连起码的羞耻感都丧失了。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社会和理论界提出的所谓“实现两个效益的最佳结合”的命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了。问题是这样的命题在这些人面前显得十分的苍白,因为他们早已丧失了出版人的职业道德,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一点出版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了,与其谈什么“两个效益结合”几乎是如同对牛弹琴。显而易见,在解决了出版人职业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以后,图书出版中“两个效益”的实现问题自然也就统一了,因为它本来是一个根上长出的两根枝桠,而不是通过人为嫁接的结果。
解决了出版理念和职业道德的问题,我们相信,“两个效益统一”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当然,在两个效益的体现上,具体到一种或一套图书,确实也存在着不同的情况,有的图书也许因为其专业性强、读者面窄,无法在市场上产生大的反响;有的图书也许因为文化建设或者保护文化遗产的需要,巨大的投入与回报之间的比例极不协调。但是,作为一个传播文明、传播文化、传播知识的出版工作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特长,制定好出版规划,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完成出版人的伟大历史使命努力。作为一个出版人,尤其是作为一个社长总编,必须要去思考自己的出版社将给社会、给后人留下些什么?因为图书是出版社的立身之本。我相信,只要我们的出版人、我们的社长总编能把这个问题作为经常考问自己的课题,那么,不管是“两个效益结合”的命题,还是“追求市场最大化”的命题,在这个意义上也就真正达到了最佳的统一。
2005.08.10.初稿
2005.08.20二稿
中国的出版业承担着宣传先进的思想文明、传播优秀的科学知识、整理珍贵的文化遗产的历史重任,它虽然是属于文化类的产业,但是它不可能如其他的产业那样只需要单纯地完成作为企业的功能,我国的出版业的体制决定了它的属性是双重的,这就出现了著名的“两个效益”的理论。中国出版业应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统一的命题无疑是正确的,作为出版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能忘记我们作为出版人的良心和使命。不管出版业如何改革,我以为这应该成为我们出版人始终恪守的底线。
但是,笔者同时也发现,出版业在对于“两个效益”概念的理解上存在着明显的偏差。也正因为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出版社对“两个效益”认识把握的偏差,甚至影响到出版业在改革过程中的信心和决心。这种偏差实际上就是把社会效益等同于政治效益,把经济效益等同于经济利润,这样就在提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的过程中实际上却把它们割裂开来了,从而走入了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因此,我们有必要正确辨析“两个效益”的概念,明晰它所包含的内涵,从而正确地去理解它、把握它。
何谓社会效益?根据我国的国情,社会效益应该指的是能对政治导向、思想观念、社会进步、人民生活产生的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何谓经济效益?《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经济活动中劳动耗费同劳动成果之间的对比,反映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对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效果。”《辞海》是这样解释的:“又称经济效果。指社会经济活动中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的比较。劳动耗费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支出。劳动成果指所取得的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量或所取得的利润额。提高经济效益,就是要求以较少的劳动耗费取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企业经济效益以赢利的高低为综合指标。提高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管理的一项根本原则。”由此可知,所谓经济效益其实就是指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的对比,它是对人们所付出的一种回报,这种回报是以满足社会的需要或者利润额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两个效益”中前者主要是以精神的方式得以体现,后者则更主要的是以物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以图书作为产品的出版文化产业,它的效益的实现正是从这两个层面上体现出来的,两个效益应该而且必须是统一的。
应该说,在对于“两个效益”概念的理解上其实是并不复杂的,那么为什么在对于“两个效益”衡量的尺度上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其关键在于对“两个效益”内涵上的理解产生了分歧和偏差,忽视了实现“两个效益”的前提和背景的设置。由此而出现的“两个效益的最佳结合”的提法其实并没有把其中的有机关系阐述清楚,因为它是在孤立地从两个角度加以衡量评析的基础上提出的“结合”,由此造成认识上的分歧和偏差也是可以想见的。2003年8月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2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分别强调了“要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因为不管我们如何去强调“结合”,它总是两个概念、两个角度,只有真正将其统一起来,才能减少和避免认识与理解上的偏差。
二、
如前所说,“两个效益”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尤其是社会效益,它不仅涵盖的面极其广泛,而且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多元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先进的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当然是社会效益;表彰先进的典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无疑也是属于社会效益的范畴;关注国计民生的热点问题、关心群众的哀怒苦乐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不用怀疑也当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整理积累祖国和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应该也是社会效益;那些本身并没有政治色彩和政治倾向的如自然科学的成果的总结,人民群众生活、学习、工作所需要的工具书、科普作品乃至健康的休闲类图书,它们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我们同样也应该归入社会效益的范畴。由此可见,社会效益并不等于政治效益,弘扬主旋律图书产生的是社会效益,告诉农民如何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图书也可以产生社会效益,教人如何锻炼身体、休闲旅游的图书产生的同样也是社会效益。
对于社会效益的理解应该还是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但是对于经济效益的理解上似乎比较的敏感,总认为经济效益就是经济利润,作为一个有着双重属性的文化产业,好象强调经济效益总有点欠理,总有点单纯追求经济利润的嫌疑。其实,在正确认识了什么才是属于经济效益的范畴以后,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很清楚的了。首先,作为一个遵守国家出版方针和纪律的出版单位,它的出版活动有着明确的前提,一个是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出版范围和准则,一个是由出版人职业道德和出版人良心所恪守的出版规范和底线,在这样的背景和环境中产生的经济效益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应该说这样的经济效益与它同时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成正比例的。我们所谈的不管是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它都是有着这样的特定的背景和环境的,离开了这种特定的背景和环境,那么,就不是中国的出版业了。我们总不能在谈一般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经济利润的同时,还要时时去强调说明不能用生产毒品、生产假药的手段去获得的吧。
某种图书通过正确地表达内容和正当的表现途径获得了经济效益,这正说明了这种图书是有市场需求的,人民群众需要它。(当然,那些以低俗的、不健康的产品去迎合市场所产生的利润笔者以为是不能归入经济效益的范畴的,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国家的出版规范,违反了社会公德,也违反了出版人的职业道德,所以这只能以“非法收入”命名。)相反,那些单纯地为了评奖而评奖的图书,也许它评上了,可它只能躺在仓库里等待着报废的命运,这样的图书又怎么可能会产生社会效益呢?那些假书、伪书,不管它在市场上多么畅销,也不管它拉着如何的虎皮在做大旗,它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它败坏了出版界的声誉,败坏了社会的风气,也许它所获得的利润是丰厚的,但是它无缘于经济效益,这只能说是非法所得。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假书、伪书才遭到了政府的重拳打击,才受到了出版界的一致声讨。
由此,笔者认为,图书的社会效益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它的表现形式是多种的,它实现的途径是多样的,它的内涵是多重的;图书的经济效益所指的背景是特定的,所处的环境是限定的。只有在这个层面上去理解图书的“两个效益”,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把它统一起来,才可能理直气壮地去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去追求图书市场的最大化。
三、
中国的出版业实行的是出版范围分工制,这就从源头上规定了各自的出版社将把各自不同的出版范围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和出版重点。人民出版社和党的部门机构的出版社的出版方向就应该以政治导向、舆论导向为出版的原则范围,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主旋律作为自己的出版重点;科技类的出版社就应该把传播科技文化知识,总结科技成果作为自己的出版重点;大学出版社就应该把高校的教材建设、学术著作的出版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教育类出版社就应该服务于大教育,为基础教育、国民教育服务应该成为这类出版社的出版重点;文艺类的出版社应该把优秀文化遗产的整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的出版作为自己的责任。“两个效益”的实现也应该是在不同的出版领域里,通过不同的出版范围和出版重点来实现的,而且“两个效益”的实现也一定是统一的。我们作为一个中国的出版人必须恪守“两个效益统一”的出版准则。
恪守这样的准则,就要求我们首先必须要有正确的出版理念
要恪守“两个效益统一”的出版准则,关键在于我们的出版人必须提升自己的出版理念,树立一种远大的出版人的理想。日本书籍出版协会早在1957年10月27日颁布的《出版伦理纲领》中就明确提出:“出版物应该有助于学术的进步、文艺的繁荣、教育的普及、人心(性)的高扬。我们要不懈追求人类理想,广泛致力于文化交流,为全面促进社会福利的完善奉献我们的真诚努力。”我们应该而且有理由相信,每一个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中国出版人,他们作为传播文化知识的使者,是有着强烈的将人类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科学知识以图书的形式介绍给读者的意识的,他们无不把出版那些能够传之于世,对历史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图书作为自己的追求,通过实现这样的理想去实现出版人的自我价值。他们应该在而且也只能在各自规定的范围里以适合自己的方式去追求,我们不能因为要宣传某一重大的理论问题而要求古籍类的出版社去出版政治学习辅导材料,我们也不能要求科技类的出版社去出版宣传一身正气的先进人物的文艺作品。他们应该把“三贴近”作为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他们可以在自己所熟悉的领域运用自己所熟悉的形式去为社会进步、历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就如“非典”袭来时他们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参与了这场战争一样。关注时代发展,关注社会热点,关注人民需求应该成为出版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管中国出版业的改革如何进行,不管出版社是否真正转制,它面对的毕竟已经不是二十多年前计划经济的时代,它开始面临生存的危机了。出版者的理想常常也会遇到现实的挑战,出版者除了出好书,还得将好书介绍给读者——这就是要求我们的出版人必须负起服务于市场的责任。书好不好,专家的评阅是一个途径,市场的检验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没有读者的好书(就是高精尖的专业图书也是有着它的专业读者的)是不能算做真正意义上的好书的。好书出版是理想,好书卖出是现实,能够卖出的好书,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统一的,在卖出的同时,在体现经济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也体现出来了,因为只有为读者所接受才可能产生社会影响和作用的。当然,社会效益有直接与间接之分,经济效益也有高低之区别,但是两者必定是相辅相成的。出版社作为一个文化产业,也必须首先解决了“温饱”问题才能有发展,才能去出版更好的书,这个道理凡是现在身在出版一线或者身负几十人乃至几百人生计重任的出版人都是十分清楚的。
我们所说的提升出版理念,还应该注意另一个层面上的问题,那就是当一个出版单位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以后,应该思考些什么?是仅仅为了改善员工的生活福利,多发一些奖金?是仅仅为了买地造大楼以改善工作环境?这些当然是重要的,也是应该的。然而,我们是否应该为人类发展的进程多做些什么,多留下些什么?这就是我们中国出版人需要时时考问自己的问题。笔者供职的出版社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出版社,但是在经过一度时期的积累后,作出了斥资百万填补中国丝绸研究领域空白的举动,获得了中国丝绸界的如潮好评。事实证明,正是在我们出版人提升自己出版理念的过程中,“两个效益”的统一也得以实现了。
恪守这样的准则,就要求我们同时要坚持出版人的职业操守
如上所述,只要在特定的背景和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只要适应图书市场,只要受到读者的欢迎,图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同时得到了体现,这里也不存在一个需要“结合”的问题;相反,那些具有“社会效益”而没有读者、没有市场,只能躺在书库等待着报废命运的图书,不管它得到多么“高”的评价,也不管它获得了哪一级的奖励,你也无法去把两个效益“结合”起来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作为一个出版者,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就显得异常的重要。不管是科技书,还是文艺书,不管是政治理论书还是古籍字画书,只要它是符合出版要求的,没有违背出版人道德良心的,我们就应该努力去追求市场的最大化,价值的最大化。
之所以中国的出版界在经济效益的问题上常常会受到来自社会的非议和指责,导致了在谈论“两个效益”尤其是经济效益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也因此导出了两个效益“结合”的命题,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在我们出版界自身。在目前中国的出版界,确实有那么一些拜金主义者,他们惟利是图,把出版法规、出版纪律、出版人的道德置于脑后,模仿克隆、跟风重复出版者有之,卖弄隐私、表现感官刺激者有之,买卖书号、盗版盗印教辅者有之,抄袭剽窃、滥出低劣工具书者有之,乃至拉大旗做虎皮,干脆干起制作假书伪书的勾当!在这些中国出版人中的“另类”的眼里,利润、金钱是他们唯一的追求。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难怪社会上批评中国出版界“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对“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出现了责难声!尽管笔者并不承认这种收益可以叫做“经济效益”,但是出版界受到这样的责难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在我们少数出版单位和出版人身上早已把出版者的职业操守抛之脑后,说得刻薄一些,这些同志在金钱、利润面前已经忘记了出版人的良心,连起码的羞耻感都丧失了。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社会和理论界提出的所谓“实现两个效益的最佳结合”的命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了。问题是这样的命题在这些人面前显得十分的苍白,因为他们早已丧失了出版人的职业道德,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一点出版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了,与其谈什么“两个效益结合”几乎是如同对牛弹琴。显而易见,在解决了出版人职业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以后,图书出版中“两个效益”的实现问题自然也就统一了,因为它本来是一个根上长出的两根枝桠,而不是通过人为嫁接的结果。
解决了出版理念和职业道德的问题,我们相信,“两个效益统一”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当然,在两个效益的体现上,具体到一种或一套图书,确实也存在着不同的情况,有的图书也许因为其专业性强、读者面窄,无法在市场上产生大的反响;有的图书也许因为文化建设或者保护文化遗产的需要,巨大的投入与回报之间的比例极不协调。但是,作为一个传播文明、传播文化、传播知识的出版工作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特长,制定好出版规划,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完成出版人的伟大历史使命努力。作为一个出版人,尤其是作为一个社长总编,必须要去思考自己的出版社将给社会、给后人留下些什么?因为图书是出版社的立身之本。我相信,只要我们的出版人、我们的社长总编能把这个问题作为经常考问自己的课题,那么,不管是“两个效益结合”的命题,还是“追求市场最大化”的命题,在这个意义上也就真正达到了最佳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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