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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版职业资格制度谈起

(2006-08-22 22:05:09)
分类: 学术——出版教育论

从出版职业资格制度谈起
中国出版业人才总量不足,总体质量不高,队伍群体结构不合理仍然是制约着中国出版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出版业所暴露出的种种弊端从另一个层面的意义上告诉我们,中国出版事业迫切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一套完整健全的人才建设制度去整治、去规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闻出版总署会同人事部于2001年6月下发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并从2002开始建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出版职业资格考试,这一重大举措在业内乃至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一、在用人的问题上出版业也必须规范
由于出版业特殊的历史原因,从业人员的素质与职业的要求差距较大,使出版业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受到制约,作为一种具有相对特殊性的文化产业,图书出版不仅有其自身规律,而且它还有着特定条件下的规范和“游戏规则”,这就需要我们的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去了解它的“规矩”,去掌握它的发展规律。职业资格制度就是规定了你要在出版领域内从业,就必须去了解去掌握这些规律,否则你就将被拒之门外。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规范,从事每一个职业都有一个资格的问题,我们的许多行业早已有了职业资格制度,律师有律师的职业资格制度,建筑师、注册会计师、医师、药剂试、评估师,无一例外的都有一个职业资格的问题。出版业也必须建立起自己的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业目前所呈现出的种种不规范现象与从业人员不熟悉了解这一特殊行业的规律和游戏规则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为让那些对编辑出版一无所知或者一知半解的人去从事编辑出版工作,不规范的现象是无法避免的;让那些还未获得上岗证书的社长总编们去指挥、去管理编辑出版工作,规范从何谈起?尤其是某些高校出版社每年换一个社长,刚完成培训获得上岗证书回去就“下岗”的现象十分严重。试问,这样的出版社如何可能规范运作?我国对从事出版活动实行审批制,但过去只是对出版单位的建立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对从业者还未有明确的规定,以致主管主办部门可以随意向出版单位安排人,如高校出版社就成了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家属安置地。殊不知,这正是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审批制目的的真正实现。出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就为人才的准入提高了门槛,从而也为出版业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在职业资格的标准上必须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关键是如何认定职业资格的问题,即以什么样的标准去衡量去要求我们出版业中各种岗位的从业人员,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标准在职业资格中又各占什么样的比重。目前如何去正确处理好出版理论与出版实践关系已成为制约出版业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难题。长期以来,在业外,对于“出版有无理论”,“编辑是否有学”的问题一直是争论不休。尽管今天这一争论已经淡化,但不管怎样说,出现这样的争论至少其本身说明了在人们的心目中,编辑出版能否成为一门学问还有着疑问。在业内,许多人认为编辑出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能出精品书、畅销书,能有经济效益就行,出版理论的研究、出版态势的分析似乎是多余的空谈。因此在中国的出版界出现了两类截然不同的现象:
一是相当数量的出版社的社长老总们不是沉溺与冲大奖、挣大利的建功立业中就是苦苦挣扎于求生存的旋涡之中;他们不是埋头拉车、忙忙碌碌,就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浑浑噩噩。经验交流会因此成了广告发布会、新产品推销会,理论研讨会因此成了经验交流会、成绩报告会,能够时时抬头看路,看中国出版业未来之路的出版社掌舵人微乎其微,他们可以成为操作能手但成不了出版家。
二是为数不少的频频在中国出版业内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见解的出版理论研究者,不知是不屑于出版的具体实务操作呢,还是限于客观条件的局限,凡是涉及到中国出版业现状时总给人一种切不中要害的“隔靴搔痒”的感觉,评论的问题不是已成为出版界的过去就是不符合今天的实际状况,所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及办法与目前政策规定相去甚远,甚至有的已几乎可称之为“家”一级的权威人士有时也会出现这样的“失误”。笔者为此十分纳闷,走访了不少在这一领域里耕耘不止的同道者才有些明白了:原来其中许多人从未涉足过出版实务,对出版工作个中七味知之甚少,还有的尽管以前曾从事过出版,但离开出版的实际工作已有时日,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远距离观察出版业,看不真切也就不足为怪了。
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问题,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理论是实践的指导,实践是理论的基础。我们研究中国出版理论,就是要研究出版规律,研究出版态势;重视实践就是要精通业务,熟练技术。出版职业资格首次考试设置的两门科目其中有一门便是《出版理论与实务》,这说明我们的领导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出版人,理论与实务两者不可或缺。期望在这一导向的引导下,我们的出版队伍建设不仅重视业务的精湛,技术的熟练,还应将理论研究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
三、在培养新生力量的问题上必须抓好出版教育
由于体制的关系,中国目前出版社仅有564家,从业人员未超过4万人,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是不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应该有利于新生力量的加盟。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出版业实施的是审批制而不是注册登记制,因此带来了一个矛盾,目前的职业资格制度不可能使出版职业社会化,不可能像注册会计师、律师那样可以面向社会,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网罗人才。从这个意义上看,目前实施的出版职业资格制度是不健全的,充其量还未能突破岗位资格的范畴,与其相配套的也仅仅是岗位培训、岗位资格考试。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对于出版队伍建设意义的完整性上十分重要,期望决策管理部门能予以重视并研究相应的对策。
出版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的重要课题,它与我国目前的出版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综观我国出版教育现状,令人担忧。我国目前已有近40所高等院校开设了编辑出版专业,近10所大学与科研机构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编辑出版科研机构已有7家,教学队伍与科研队伍已初显规模。但是稍作调查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在出版教育中问题颇多,除了其学科地位还未能予以正名以及师资力量不足、专业设置缺乏规范等问题外,教学脱离出版工作实践也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笔者曾先后与几所大学的编辑出版专业的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座谈,其教学与实践状况十分不近人意,学生在校几年竟然从未参与过编辑校对工作,未参加过大型的定货会,也未进过印刷厂,甚至有的连什么是“码洋”、“印数与定价的关系”等等出版业ABC都不甚了解,主讲编辑出版的专业教师未在出版社从事过任何实际工作。尤其是研究生教学现状更是令人担忧。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编辑出版专业往往是附属于中文或信息管理院系内,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性学科极不受到重视;有的学校尽管成立了新闻传播学院,其实也是徒有虚名;有的学校这一方向研究生招了不少,其师资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教师自身根本不了解图书出版的现状。有的高校明明有自己的出版社,可是编辑出版教学与本校的出版社却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岂非咄咄怪事?
   笔者作为一名出版人、一名出版理论研究工作者、一名编辑出版硕士研究生导师,不能不向管理决策部门呼吁,必须重视编辑出版学科的建设问题,当务之急一是解决编辑出版的学科地位问题,二是解决实践基地的问题。这一点高校出版社尤其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产学研一体化也是大学出版社发展的方向之一。(见拙作《大学出版社明天会怎样》《出版发行研究》2001年第六期)苏州大学对编辑出版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提出的“五个一”(即初校100万字、三校100万字、责编一本书、上一次订货会、下一次印刷厂)的要求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解决教学计划的规范问题。同时,如果能将受过编辑出版专业正规教育作为职业资格认证的标准之一,则将会更有利于编辑出版专业学科的发展。
   四、职业资格考试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一) 应该充分注意基本功的问题
各行各业都有一个基本功的问题,搞出版、当编辑,它的基本功首先是文字的基本功。由于先天的不足,中国的出版业在上个世纪末始终处在一种焦虑的躁动之中,浮躁成了出版业健康发展的障碍,忽视文字基本功就是浮躁心理的一种折射。在出版业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尽管他们对高科技没有年轻人那样运用自如,可是他们有扎实的文字基本功。近年来补充进入出版队伍的年轻同志,在不少人身上忽视基本功的浮躁作风就表现得比较突出了。因此,眼下的报纸差错率高得惊人,图书编校质量由于近几年的重视以及配套措施的出台,确实提高了不少,可是仔细审阅,从标点到用词、从语法到版式,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基本功的问题已经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其实可以想见,我们那些年轻的编辑,就是那些硕士博士,只要不是来自语言专业,又未受过专门训练,其中国语文水平不就是高中的水平吗?大学乃至研究生阶段,与语文几乎告别了,难怪有的硕士博士在毕业论文中还错别字甚多。这样的语文水平,又如何能编校出高质量的稿子?对此,在出版职业资格考试中必须重视基本功的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它作为一种导向,提醒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注意打下扎实的基本功。
本次《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的考试卷中用了比较大的分量考核考生的语言文字能力,如标点符号的正确运用、错别字的纠正、语法使用的规范,同时也涉及了不少出版工作的一些重要常识,这对于培养出版从业人员的基本功是有好处的。
(二) 应该注意强调创新的问题
   《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第十七条指出:“着力培养人才的创新能力。在提高各类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才的创新精神,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改革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和机制,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创新是一个企业的本质,更是出版业的晶核,而出版产业是进行知识传播的,不断探索新的方法、新的形式,把新的知识源源不断地并且又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地传播出去,是产业发展的目的,也是产业发展的动力。因此,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方法将是21世纪出版从业人员最基本的素质之一。职业资格认证应该将创新作为衡量的重要标准。在考试中必须充分体现创新这一指导思想,因为职业资格考试绝不是一次简单意义上的考试,它代表的是一种对人才要求的导向。
   因此,辅导材料的编写、试卷的命题,都必须重视这一问题。一方面在总指导思想上要有创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具体的试题中也应该体现创新的意识,应该去考核应试者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方法,而不是一味地去死记硬背、依葫芦画瓢,应该留出较大的空间——思考的空间、创造的空间。本次考试的试题设计还有许多值得推敲的地方,如有的是主观试题客观化,以至很难确定标准答案;有的知识题出得不严谨,如著作权还应该有一个年限的问题,制约开本选择的因素应该是多方面的等等。
此外,由于出版业的岗位多种多样,我们在设计考题时,要设计作为出版从业人员必备知识的共答题,也应设计各类不同岗位的选答题,否则,要求其他岗位的人员去考与编辑同样的试题,就有失公允了。让校对、美编去回答出版社的经营计划、营销人员去回答《进学解》就有些勉为其难了。
(三) 应该解决职业资格考试准入的范围问题
   承前所述,职业资格应当社会化,可以预见,编辑出版职业也必定会社会化。囿于目前的条件限制,出版职业资格社会化的时机还不成熟,那么,适当放宽参加考试的范围应该是可行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凡新参加工作进入正式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的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当在进入出版单位后的下一年度内通过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方可参加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一年”方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那么,所取得的学历如果本来就是编辑出版专业的呢?规定未能加以区别和明确。
   笔者以为,无论是根据这一专业的培养目标,还是为了有利编辑出版学科的发展,管理决策部门都应对此作相应的明确规定:编辑出版本科毕业生在大学四年级就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就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目前实行的律师资格考试,本科期间不就可以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了吗?如果作出这样的规定,对出版专业网罗人才大有好处,而且,编辑出版这一学科的发展也将得益非浅。这样两全其美的事情我们何乐而不为呢?笔者集出版操作实务、出版理论研究、出版专业教学于一身,对此有着切身的体会,在此呼吁有关管理决策部门应该放宽考试准入的范围,以有利于编辑出版这一学科的迅速发展。
   人才建设《纲要》要求“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资格的统一管理,构建专业技术人才执业资格制度体系”。出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行,是中国出版业走向成熟的标志。显而易见,我国的出版人及其管理部门已经感觉到了人才的危机和我们与国际出版业的差距,因而从出版人才着手来缩小与发达国家出版业的差距,尽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资格制度,但这已表明了我们对出版规律的认识正在成熟,可以说这是在管理层面上的一次新的提升,我作为一名出版人有理由为之感到欣慰。       (原载《出版广角》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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