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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团建设热的兴起
[背景]
承上所述,“中盘雄起”的大讨论是中国图书发行界面临入世最初的理性思考,在对大市场、大流通呼唤的同时,热切期盼出现大企业、大集团来支撑大流通、大市场,实际上也是对前一时期出现的种种形式的集团在实践上的一种间接否定。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一些出版发行单位出于扩大自己的覆盖面,加强发行上的业务合作,组成了一种属于业务协作关系的松散型的企业联合体形式,有出版社之间的,有新华书店之间的,也有社店联合的,这种自发的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联合体,维系的基础脆弱,但由于是以互惠互利为目标,大多都是跨地区的,因此也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效,不过由于缺乏共同的出版理念,势必会产生“同床异梦”的现象,维系不会长久的,这显然不是业界所期盼追求的。
90年代初至中盘讨论之时的时期中,随着国家对企业集团形式的提倡,新闻出版署也提出要加强出版行业的联合,而且已在实践中认识到了这种联合必须以资本为纽带,既有集团核心企业又有不同层面意义上的其他企业,这一认识与上一阶段的联合体已产生了某些质的变化,认为企业已无法由自身通过联合来实现一种新的整合,只能在某个区域范围内,依靠上级管理机关或当地政府的力量撮合而成,这带来了本阶段的集团那种明显的行政区域特征。这些集团也试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甚至也有触及“三项制度”改革的。但是,由于改革政策的不配套,外部环境的不成熟,集团成员单位以行政为纽带,缺乏凝聚力,集团内部缺乏激励约束机制,有的发行集团形式上建立了,但实质上进展不理想,未能达到当初设立的目标,成为“翻牌集团”;有的集团的维持力消失,名存实亡;只有个别的集团得以发展,并逐渐深化改革,随着环境的改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集团之路。可见,这一时期的集团也是并不成功的。因为区域性的特征导致了“出版物市场是分割的,存在着严重的贸易壁垒,各省各地区之间在图书上地方保护、‘互换码洋’已是不争的事实”。(孙琇《出版集团化的‘冷’与‘实’》《中国出版》1998年第3期)甚至因此有人建议“在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界限都不清楚之前,实在不宜立即着手去实际操作。在一些阻碍出版改革深入的问题还得不到进一步解决,或者说在找不到解决的最好途径之前,也实在不宜着手集团化操作的”。因此,孙琇先生将之形象地比喻为“脚还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入门处而身子以至脑袋却前进到很高层的社会了”。(同上)
1998年,《中国出版》从第一期到第四期的“圆桌论坛”以中国出版产业化发展与集团化发展为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一方面是对发行集团发展的前两个阶段作了又一次反思,另一方面对真正能担负起大市场、大流通功能的真正意义上的集团的体制与机制作了许多有益的探讨,这是继“中盘”讨论之后的又一次较具规模和影响的理性思考,它直接催生了第三阶段的集团建设。经过一年多酝酿,先是中央批准了江苏、广东、四川三个试点发行集团,之后经省政府批准自行建立的发行集团纷纷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就形成了一股蔚为壮观的“集团热”。
[主要观点]
1.关于组建发行集团的必要性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发行企业的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发行环节直接与市场连接,它在整个出版业中的位置又是举足轻重,而且更具有完全意义上的企业性质,改革首当其冲是必然的,“大流通、大市场呼唤大企业、大集团”,“因此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的整合,充分的展现其主渠道作用,使其在与民营等其他发行企业的竞争中处于有利态势,能够有效地抵御入世冲击波,为了把内部竞争推向外部竞争,把国内竞争推向国际竞争,有必要组建或成立发行集团”,“组建集团是深化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且“把发行蛋糕做大是整个出版业的发展所需要的,也是产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郝振省《关于发行集团的几个问题》《出版发行研究》2000年第2期)而中国发行业的现状,原有的发行体制的种种弊端越来越明显,正如王涛所指出的:“我国的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仍然存在滞后性、波动性、不系统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等问题,但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则是贸易壁垒日益加剧,出版物市场的人为分割越来越严重”。“图书市场的贸易壁垒是因为条块市场间利益关系的差别而导致的非市场因素的窒碍,它削弱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整体性,降低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有机联系的程度,而这两种市场经济要素的损失直接影响了全国出版生产率的提高”。(《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中国出版》1998年第5期)因此,“面对这样的形势,中国出版发行业要利用一切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尽快让自己壮大起来。我们应当把发行集团建设成为新型的、现代化的,具有辐射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张佩清《发行集团发展战略构想》《出版发行研究》2000年第1期)
显然,从中国发行业的现状与发展的需要及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决定了发行企业必须实行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大市场、大流通必须有大企业、大集团支撑,集团的组建几乎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
2.关于发行集团的运作机制
于友先同志指出:“国有图书发行单位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革,深入进行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要把转换经营机制视作重中之重的课题。”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发行集团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通过整合和重组,‘抓大放小’,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扩张经营,积极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要以国有资本为核心,搞活资本结构,实行投资结构多元化,使国有资本人格化,同时建立健全的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吴培华《世纪回眸,我们更应该看到些什么?》《出版广角》2000年第4期)而“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是集团运作的核心。因此,首先要完善企业组织制度,建立科学的由公司所有权、公司控股权、公司治理权和公司经营权四种权利要素构成的权利体系,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而发挥经理人员的积极性是集团运作的关键。一方面是经理人员个人资产的积累与增长和企业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还应有效地通过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竞争机制作用,通过对经理人员的选择和社会评价方式的变革,提高对经理人员的经营压力。(《我国发行集团研究》《出版发行研究》2001年第3期)致力于资本运营,不断优化要素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以提高集团企业的运营质量则是集团机制顺畅运行的基础。一方面在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上市,以增加资本金,筹集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另一方面采取合并、兼并、租赁、控股等手段以实现低成本的规模扩张,与主业务一起构成产业链,实现新的业务组合,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横向扩张,逐步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盘”。当然,集团运作机制除了要有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保障外,技术创新、人才开发、品牌战略的运用等等都是集团在运作过程中不可或缺而且必须加以高度重视的内容,业内人士对此看法一致。
3.关于集团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集团建设过程中,理论界与业内有识之士预见到了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并且正确地分析了这种负面效应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告诫我们的管理部门和集团的决策层次。“图书发行集团的建立不应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贸易壁垒、割据现象的加剧和管理功能异化为垄断功能。”(吴培华
同上)孙琇先生也不无忧虑地指出:“现在的出版市场是分割的,存在严重的贸易壁垒,各省各地区之间在图书上地方保护、‘互换码洋’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一转眼各地都成了集团,这种情况只会加剧,这与出版集团化的初衷又将是南辕北辙”。(同上)“组建集团本来就是要打破这种地域分割,实施不均衡发展战略,在开创大生产、大流通的新格局中起中坚作用。如果仍是地域性、以某某版为号召,那就很难拥有这种作用力,甚至有可能出现反作用力——反而加强了对本版图书的地方保护”。(廖小勉《出版业造大船的再思考》《出版发行研究》2000年第11期)显然,贸易壁垒、地方保护主义是集团组建后人们首先关注的焦点。
“造大船”还是“造大单位”,是突破原有模式,还是按照企业集团运作规律来操作既是集团建设是否得以成功的关键点,也是人们所注目的。如果“组建的方式基本上是把现有的单位拢到一起,在其上面再建一个领导层加以管理”,而“新的管理机构还是沿用原有的管理模式,那只不过是多出一个婆婆。何况,这种具有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本身也少不了‘婆婆’,处理不好反而叠床架屋”。(廖小勉
同上)“着力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整合素质,构造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起岗位靠竞争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立收入凭贡献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运行机制”。(许志锐《发行集团入世对策》《出版发行研究》2000年第4期)纵观这一时期理论界和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主要就是围绕在集团组建的原则、集团组建的模式、集团运作的机制三个方面,应该说这些方面的警诫、提示、建议是全面的、有见地的、全方位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极具针对性的,是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较具前瞻性的,这一时期的深刻的反思和理论上的准备对新一轮的集团建设和发展应该具有深远的意义。
[启示与思考]
经过回顾与反思,首先我们不难发现,从《中国图书商报》的中盘雄起的大讨论到《中国出版》的“圆桌论坛”,在理论上是在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中盘的出现鼓与呼,而新一轮的集团建设热在实践意义上则表现为既是对前两个阶段中出现的种种形式的联合体、集团的否定,同时希冀以新的集团模式成为图书发行业强有力的“中盘”组织,在这个层面上,不管此阶段的集团建设成功与否,它留给我们的都是可以在中国发行改革史上浓笔加以记述的。其次,组建集团是我国发行业应对入世在机制改革上的又一种尝试。面对入世的新情况,为适应新世纪“为全球竞争而集中的经济发展趋势”,为在“与狼共舞”中舞得自如些、娴熟些、生动些,以区域性联合为目标,对发行集团进行战略性联合和重组,其指导思想是积极的,而且富有实践意义的。
然而留给我们的思考却也是意味深长的。挥之不去、拒之不退的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分割思想仍在作祟,使集团的建立在原有意义上大大倒退了。正如有的同志所批评的那样,“目前的问题不在于是‘三跨’还是‘四跨’,而在于我们已组建的集团什么都‘不跨’。集团成员不但全是本地区的,而且全是本行业以至本系统的,原本就是一个主管部门的,全资国有的,即使有集体经济成分也微不足道,基本上是以地区为界,以系统为界,以国有唯一,形成一个封闭的圈子”。“‘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如果自己的地盘都保不住了,何来生存,遑论发展?这种很可以理解的状态的后果是强化地域的分割,对内是联合加上保护,对外是竞争暗藏排斥,其最终是形成一系列大大小小的贸易壁垒,有悖组建集团的初衷”。(廖小勉
同上)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的研究课题《我国发行集团研究》中也承认,“在新一轮发行集团建设中,许多集团可以说仍然未能够较好地解决产权问题,其后果要么无所作为,要么靠通过行政命令上收‘三权’,结果是严重打击基层书店的经营积极性,给改革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领导层面上决策的初衷是正确的,而且可以说是具有远见的;理论层面上的指导是符合实际的,可以说是一针见血的;实践层面上的教训是深刻的,甚至可以说是极具指导意义的,那为什么存在着的而且明明已经发现了的种种痼疾还医治无效,继续恶性发展呢?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去思考?
[背景]
承上所述,“中盘雄起”的大讨论是中国图书发行界面临入世最初的理性思考,在对大市场、大流通呼唤的同时,热切期盼出现大企业、大集团来支撑大流通、大市场,实际上也是对前一时期出现的种种形式的集团在实践上的一种间接否定。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一些出版发行单位出于扩大自己的覆盖面,加强发行上的业务合作,组成了一种属于业务协作关系的松散型的企业联合体形式,有出版社之间的,有新华书店之间的,也有社店联合的,这种自发的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联合体,维系的基础脆弱,但由于是以互惠互利为目标,大多都是跨地区的,因此也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效,不过由于缺乏共同的出版理念,势必会产生“同床异梦”的现象,维系不会长久的,这显然不是业界所期盼追求的。
90年代初至中盘讨论之时的时期中,随着国家对企业集团形式的提倡,新闻出版署也提出要加强出版行业的联合,而且已在实践中认识到了这种联合必须以资本为纽带,既有集团核心企业又有不同层面意义上的其他企业,这一认识与上一阶段的联合体已产生了某些质的变化,认为企业已无法由自身通过联合来实现一种新的整合,只能在某个区域范围内,依靠上级管理机关或当地政府的力量撮合而成,这带来了本阶段的集团那种明显的行政区域特征。这些集团也试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甚至也有触及“三项制度”改革的。但是,由于改革政策的不配套,外部环境的不成熟,集团成员单位以行政为纽带,缺乏凝聚力,集团内部缺乏激励约束机制,有的发行集团形式上建立了,但实质上进展不理想,未能达到当初设立的目标,成为“翻牌集团”;有的集团的维持力消失,名存实亡;只有个别的集团得以发展,并逐渐深化改革,随着环境的改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集团之路。可见,这一时期的集团也是并不成功的。因为区域性的特征导致了“出版物市场是分割的,存在着严重的贸易壁垒,各省各地区之间在图书上地方保护、‘互换码洋’已是不争的事实”。(孙琇《出版集团化的‘冷’与‘实’》《中国出版》1998年第3期)甚至因此有人建议“在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界限都不清楚之前,实在不宜立即着手去实际操作。在一些阻碍出版改革深入的问题还得不到进一步解决,或者说在找不到解决的最好途径之前,也实在不宜着手集团化操作的”。因此,孙琇先生将之形象地比喻为“脚还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入门处而身子以至脑袋却前进到很高层的社会了”。(同上)
1998年,《中国出版》从第一期到第四期的“圆桌论坛”以中国出版产业化发展与集团化发展为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一方面是对发行集团发展的前两个阶段作了又一次反思,另一方面对真正能担负起大市场、大流通功能的真正意义上的集团的体制与机制作了许多有益的探讨,这是继“中盘”讨论之后的又一次较具规模和影响的理性思考,它直接催生了第三阶段的集团建设。经过一年多酝酿,先是中央批准了江苏、广东、四川三个试点发行集团,之后经省政府批准自行建立的发行集团纷纷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就形成了一股蔚为壮观的“集团热”。
[主要观点]
1.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发行企业的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发行环节直接与市场连接,它在整个出版业中的位置又是举足轻重,而且更具有完全意义上的企业性质,改革首当其冲是必然的,“大流通、大市场呼唤大企业、大集团”,“因此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的整合,充分的展现其主渠道作用,使其在与民营等其他发行企业的竞争中处于有利态势,能够有效地抵御入世冲击波,为了把内部竞争推向外部竞争,把国内竞争推向国际竞争,有必要组建或成立发行集团”,“组建集团是深化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且“把发行蛋糕做大是整个出版业的发展所需要的,也是产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郝振省《关于发行集团的几个问题》《出版发行研究》2000年第2期)而中国发行业的现状,原有的发行体制的种种弊端越来越明显,正如王涛所指出的:“我国的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仍然存在滞后性、波动性、不系统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等问题,但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则是贸易壁垒日益加剧,出版物市场的人为分割越来越严重”。“图书市场的贸易壁垒是因为条块市场间利益关系的差别而导致的非市场因素的窒碍,它削弱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整体性,降低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有机联系的程度,而这两种市场经济要素的损失直接影响了全国出版生产率的提高”。(《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中国出版》1998年第5期)因此,“面对这样的形势,中国出版发行业要利用一切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尽快让自己壮大起来。我们应当把发行集团建设成为新型的、现代化的,具有辐射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张佩清《发行集团发展战略构想》《出版发行研究》2000年第1期)
显然,从中国发行业的现状与发展的需要及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决定了发行企业必须实行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大市场、大流通必须有大企业、大集团支撑,集团的组建几乎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
2.关于发行集团的运作机制
于友先同志指出:“国有图书发行单位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革,深入进行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要把转换经营机制视作重中之重的课题。”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发行集团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通过整合和重组,‘抓大放小’,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扩张经营,积极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要以国有资本为核心,搞活资本结构,实行投资结构多元化,使国有资本人格化,同时建立健全的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吴培华《世纪回眸,我们更应该看到些什么?》《出版广角》2000年第4期)而“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是集团运作的核心。因此,首先要完善企业组织制度,建立科学的由公司所有权、公司控股权、公司治理权和公司经营权四种权利要素构成的权利体系,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而发挥经理人员的积极性是集团运作的关键。一方面是经理人员个人资产的积累与增长和企业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还应有效地通过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竞争机制作用,通过对经理人员的选择和社会评价方式的变革,提高对经理人员的经营压力。(《我国发行集团研究》《出版发行研究》2001年第3期)致力于资本运营,不断优化要素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以提高集团企业的运营质量则是集团机制顺畅运行的基础。一方面在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上市,以增加资本金,筹集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另一方面采取合并、兼并、租赁、控股等手段以实现低成本的规模扩张,与主业务一起构成产业链,实现新的业务组合,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横向扩张,逐步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盘”。当然,集团运作机制除了要有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保障外,技术创新、人才开发、品牌战略的运用等等都是集团在运作过程中不可或缺而且必须加以高度重视的内容,业内人士对此看法一致。
3.关于集团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集团建设过程中,理论界与业内有识之士预见到了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并且正确地分析了这种负面效应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告诫我们的管理部门和集团的决策层次。“图书发行集团的建立不应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贸易壁垒、割据现象的加剧和管理功能异化为垄断功能。”(吴培华
“造大船”还是“造大单位”,是突破原有模式,还是按照企业集团运作规律来操作既是集团建设是否得以成功的关键点,也是人们所注目的。如果“组建的方式基本上是把现有的单位拢到一起,在其上面再建一个领导层加以管理”,而“新的管理机构还是沿用原有的管理模式,那只不过是多出一个婆婆。何况,这种具有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本身也少不了‘婆婆’,处理不好反而叠床架屋”。(廖小勉
[启示与思考]
经过回顾与反思,首先我们不难发现,从《中国图书商报》的中盘雄起的大讨论到《中国出版》的“圆桌论坛”,在理论上是在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中盘的出现鼓与呼,而新一轮的集团建设热在实践意义上则表现为既是对前两个阶段中出现的种种形式的联合体、集团的否定,同时希冀以新的集团模式成为图书发行业强有力的“中盘”组织,在这个层面上,不管此阶段的集团建设成功与否,它留给我们的都是可以在中国发行改革史上浓笔加以记述的。其次,组建集团是我国发行业应对入世在机制改革上的又一种尝试。面对入世的新情况,为适应新世纪“为全球竞争而集中的经济发展趋势”,为在“与狼共舞”中舞得自如些、娴熟些、生动些,以区域性联合为目标,对发行集团进行战略性联合和重组,其指导思想是积极的,而且富有实践意义的。
然而留给我们的思考却也是意味深长的。挥之不去、拒之不退的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分割思想仍在作祟,使集团的建立在原有意义上大大倒退了。正如有的同志所批评的那样,“目前的问题不在于是‘三跨’还是‘四跨’,而在于我们已组建的集团什么都‘不跨’。集团成员不但全是本地区的,而且全是本行业以至本系统的,原本就是一个主管部门的,全资国有的,即使有集体经济成分也微不足道,基本上是以地区为界,以系统为界,以国有唯一,形成一个封闭的圈子”。“‘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如果自己的地盘都保不住了,何来生存,遑论发展?这种很可以理解的状态的后果是强化地域的分割,对内是联合加上保护,对外是竞争暗藏排斥,其最终是形成一系列大大小小的贸易壁垒,有悖组建集团的初衷”。(廖小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