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二审结束,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预感,邱兴华似乎很难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
在此前的博客中,我曾谈过对邱兴华做精神鉴定一事,遭到了许多网友的反对,有人甚至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谩骂。对此,我表示理解。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弱者的调查记者,建议对邱兴华进行精神鉴定,我看重的并不在于推进以法治国的进程,我更关注的是如何体现社会的公平。
邱兴华是一芥草民,和马加爵一样,他们没有任何的权势,没有任何超越法律之外的力量去影响这个案件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
不可否认的是,在目前的国情下,我们的社会的确还无法全面实现以法治国。就像一位网友质疑我的是,如何邱兴华因患精神病补判无罪,我是否愿意让他做我的邻居。答案是肯定的,我无法接受这样一位精神失常的人。不接受的原因,是因为我们还没有一个健全的监护体系,没法确保他不再伤害别人。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们目前这个社会的现状,体现社会公平要远远重要于以法治国。
邱兴华的仇恨来自哪里?马加爵的仇恨来自哪里?陈胜吴广的仇恨又来自哪里?
昆明政协领导司机撞死人可以进行精神鉴定,上海开奥迪车的可以进行精神鉴定,陕南农村的这一芥草民为什么不能?
法律的主旨也是为了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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