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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颇“被砍案”: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2010-06-15 00:20:53)
标签:

鄢颇被砍案

明星维权第一人

杨大民

法治

娱乐

                      http://s10/middle/4a7d1c98g88ffef282029&690
                              鄢颇“被砍案”: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杨大民

                                       

    6月14日,北京电视台《特别关注》栏目播出了导演鄢颇伤害案的最新消息,10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抓获。

    其中两名主使因承受压力太大而在北京、深圳分别投案自首,并交待了藏匿于大连鞍山的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北京警方立即出动并一举抓获了所有嫌疑人。

    据知,主使者梁某、王某13日分别联系警方,称是这起伤害案的组织者。王争(音),男,38岁,北京人,曾因打架、抢劫、私藏枪支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另一名自首者名梁俊(音),40岁,大连市人,现为无业人员。两人对自己策划雇佣组织这起伤害案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两主使者供诉称,他们的朋友孙某前女友与鄢颇交往,令孙某非常生气,为给朋友找面子,两人从外地纠结8名东北无业人员实施了6月8日鄢颇“被砍案”。

    目前10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作为一名为明星维权的法律人,我一直关注着这起震惊娱乐圈的恶性伤害案。但是一直没有表达自己的观点。因为疑犯还没有落网,一切事实真相仍然未能知晓。

    现在,疑犯被抓,鄢颇被砍血案即将真相大白。仅依《特别关注》报道的内容来看,行凶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

 

    朝阳区警方目前以上述两个罪名依法刑事拘留行凶者,没有任何问题。警方的侦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最终对行凶者以哪个罪名定罪,需要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方能确定。

   但是,笔者以为,除上述两个罪名外,行凶者亦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

   此案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这是一个问题。虽然从本案的结果来看,鄢颇保住了性命,但是,行凶者行凶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仍然需要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和取证。之后,根据涉案嫌疑人的供述和其故意伤害鄢颇的主观想法,以及案发时的客观条件等具体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方能确定。因为,故意杀人可以未遂,故意伤害依然可以致人死亡。被害人鄢颇死与不死的结果不是确定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唯一依据。

    对于本案来说,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在此,笔者无意多叙,我们期待着法律的最终判定。

 

   6月8日本案发生后,同是导演的陆川先生第一时间站出来发表观点,支持鄢颇。我读了陆川的文章,很是感慨,那时那刻,只有有思想和有血性的陆川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发出有力的呐喊。

 

   在此,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支持陆川导演的观点!

 

   在此,我也要说,坚决反对任何形式和名义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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