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元宵献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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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元宵献歌质疑
昨夜,看到一则网络视频,就是那个大学生杀人犯药家鑫在看守所元宵节联欢会献歌。
不知该看守所将这一视频公之于众用意何在?只感觉令人啼笑皆非。其用意抑或是出于对药家鑫的同情?抑或是意在彰显“社会主义法制”的“人性化”?不得而知。
毋庸置疑,施行“法治”乃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愈是滥施酷刑愈表明这个社会的愚昧,而无法无天也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要求有相对规范和恒定的法制,并按照法律办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也一样,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因此,要“依法”治国,“从严从重”或虐待人犯不足取,“以德”显示其仁慈也同样不足取,依然是“人治”的陋习。
假设宣传药家鑫献歌是在判刑后,尚可理解。而此案目前正炒得沸沸扬扬,且尚未最终定案,杀人者偿命,不知此举会给判决带来什么影响?且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何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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