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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系列之五:“发小”情仇

(2007-10-31 2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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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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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杂谈

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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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心不可欺

分类: 初涉风雪-育儿篇
 

    昨天,儿子放学回家,满腹不平,唏嘘不已。

    “出了什么事?”我问。

    “爸爸,你知道我们同学Y吗?”他反问。

    “知道,那次你在学校交学杂费找回五十五元钱,放在铅笔盒里丢了,怀疑是他拿去的;还有一次用尺子把你指甲打劈了,告诉老师后,可他父亲来电话说他很老实,是老师和同学不喜欢他,常冤枉他,就是那个孩子吧?”

    “是的,因为我丢钱那天他买了好多好多零食,可他的家长从来不给他这么多零花钱,我就怀疑;而且,后来L又丢了二十多元钱,有人看见是他拿的,所以偷钱非他莫属。”

    “没有证据不要瞎说!这件事我已经给你们老师打过电话,告诉她,钱丢了是小事;但无论是谁拿的,都要制止这种行为,将来养成习惯可就严重了。喂,我知道你对Y有成见,他又怎么了?”

    “他被他爸爸打得浑身是伤,脸上都是血痕,鼻梁子都打肿了,据说是用棍子打的。”

    “莫非孩子看到'仇人'挨打解气了?”这个想法在我脑际一闪而过。

    只听他接着说:“不只这样,他爸爸真可恨,还关他禁闭,不让他吃饭,只要他偷吃一口,就打他十下,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啊?这么狠!真的?为什么?”

    “嫌他不听话呗,还要和他妈妈离婚呢!。”

    接下来,是全家一起唏嘘,却仍将信将疑。

    晚饭后,儿子提出一个要求:“我把自己的零食明天带到学校给Y吃可以吗?”

    “可以呀!”无论Y是否真的挨饿,孩子不计“前嫌”,有爱心总是好事。

    得到家长允许,儿子马上喜形于色,面包、饼干、糕点、精包装花生和水果,收拾了一大包,都是他自己爱吃的。边收拾,边喃喃道:“Y多可怜啊!这些东西拿到学校,他肯定吃得狼吞虎咽,我想像他吃得很香的样子,比我自己吃还高兴呢!”

    把食品装到书包里,他意犹未尽:“爸爸,明天再多买点好吃的给他行吗?我心疼他,今后Y就是我的新朋友了。”

    “好吧!但我也有个要求,不能光请他吃,还要互相督促遵守纪律。”

    今天儿子放学后,Y自然还是他的话题,我看到他心满意足的样子,暗自思忖,毕竟是孩子啊,恼得快,好得也快。

    大概各地管元配夫妻都叫“发妻”,可天津人还管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子叫“发小”,儿子和Y也堪称“发小情仇”了。

    然而,即使Y的父亲并非真的不管孩子饭吃,而是一时说气话吓唬他或出于其它什么原因,但这种暴力手段对孩子有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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