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秋,特地从上海回温州陪父亲赏月。
明亮的屋子,父亲端坐窗下,缓缓说事。家乡,老家仙居的琐事。
上个月,家里小弟媳妇小荷兰来电,说起旧居破败,漏雨,要修。
父亲三兄弟,小弟一直在老家仙居后塘,不曾离开,年纪轻轻留下三个儿子故去。未亡人媳妇招婿进门,三个儿子逐渐长大成人成家。父亲一直称赞这个入赘的后弟,并出钱帮助弟弟一家。
小荷兰说,修房的钱三家平摊,父亲自然马上同意。父亲年纪很轻,未到二十岁就离开家乡,奔波在外。但是,家乡的事时时牵挂在心,修路,助学什么的都会参与,自家的事自然更不含糊。
老式中国家庭,大哥半个父亲,但凡牵涉到比较大的事情,首先要征得大哥的同意,父亲秉承古训。在答应出钱修房的同时,提醒弟媳,要征询大哥的意见。
父亲说,爷爷留下祖屋三间。我们是不可能回去居住了,即便是这样,也不能够毁于我们手里。祖屋,那是家族的灵魂,儿孙精神的寄托。
修房子的钱,父亲独自一人也出得起,但他认为不能够包揽。不然,就是不尊重大哥,不尊重弟弟。我想,这些,也许都包含在古训里内,是兄弟间礼仪的一部分。除非,兄弟实在没钱,提出要求,可以分担。
隔天,弟媳又来电话,一大堆话,父亲不甚明白她又遇到什么问题了。于是,就电话委托村支部书记出面到信用社借款修房,到时候结账。同时,电话请堂侄天植关照修房具体事宜。天植是父亲堂哥哥的儿子,退休教师,在村子里有点威望。
父亲弟弟三个儿子,大儿子做木工,远近乡邻稍有名气,脾气好,木工技术到位,不愁没活儿干,加上娶了个能干的媳妇,膝下二个儿子,都是大学毕业,一个还当上了警官,在这么个小山村,这是件了不起的大事。这让父亲很是欣慰,长期的资助有了良好的结果。
分家时,弟媳小荷兰将老家的房子分给了最小的儿子。最小的儿子在杭州买了房子,并在苏州开了个小店,日子过得滋润。
修房,在农村是大事情,弟媳小荷兰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和我父亲一番唠叨之后,想想不妥,又和房屋所有者小儿子商量。
次日,父亲的侄儿来电话了。说,伯伯啊,修房的事,你找村支书,又找天植哥。你以为我能力不足,要知道,我现在也是有钱了,在杭州还买了房呢。听我妈说这事后,昨夜我一夜都睡不着。
父亲连忙解释,总算平息侄儿的不满。
父亲说,老家的事,你看是小事,也不是小事,处理不好,要伤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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