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有点烦”
(2013-05-09 1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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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千岛湖养生堂饮用水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于1996年9月在浙江省杭州市千岛湖畔成立。
2000年被授予“中国奥委会合作伙伴”。2003年9月农夫山泉天然水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2002年农夫山泉天然水的总产量达61万吨,居全国饮料企业产量第四位。农夫山泉的产值不断递增,每年上一个台阶。2003年公司推出农夫果园混合果汁饮料,2004年推出尖叫系列功能饮料,2005年又推出新概念茶饮料农夫汽茶。
农夫山泉坚持纯天然理念,从不使用一滴城市自来水。农夫山泉拥有四个主要水源基地:浙江千岛湖,南水北调基地湖北丹江口,广东万绿湖,以及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的长白山,前三者均为地表水库水水源,第四个为天然矿泉水水源。
企业在市场开拓过程中,开发与对手有明显差异的产品是非常重要的,但与此同时,广泛宣传这种差异,进而让消费者认同这种差异更为重要。
标准门事件
2013年4月,媒体报道,作为国内知名饮用水品牌,农夫山泉的产品标准却并不严格。农夫山泉现执行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是浙江的标准,但农夫山泉却在广东生产和销售。
农夫山泉在广东万绿湖水源地、浙江千岛湖水源地和湖北丹江口水源地均采用的是“DB33/383-2005”标准,而该标准是浙江地方标准。但广东也有本省的饮用天然水标准,但广东万绿湖水源地的产品却未采用该标准,仍采用对水质要求较低的浙江标准。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广东的地方标准进行生产。此外,相比旧的浙江标准以及广东省标准,该标准放宽了对部分有害物质的含量要求,并允许霉菌和酵母菌存在,而其中的有害菌种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事件调查
农夫山泉的生产标准为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而该标准农夫山泉曾参与制定。但昨天有媒体引用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的说法为此事正名。
报道称,周晓林向记者出示三份文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广东省标准DBS44/001-2011。周晓林说,这三份标准中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菌落总数50,大肠群菌3,霉菌、酵母菌10,致病菌不得检出。报道还称,国家标准GB19298-2003出台后,地方标准比国家标准还严苛。
然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是2003年制定的。但是,2008年1月17日和2008年9月28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先后两次下发修改单,对该标准中的浊度、砷、镉、总α放射性标准进行修改,并增加了溴酸盐限量标准。据了解,砷、镉为公认的有害物质。修改之后,上述5项标准均比之前更加严格。修改后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严于浙江标准。
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据该标准显示,起草单位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广东“DB44/116-2000”标准中,一共有3家饮用水和饮料企业参与制定。
事实上,这份现行的浙江地方标准,不仅远远不及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且即使与浙江过去的标准相比,也略显逊色。如2002年标准中,镉指标为≤0.005mg/L,现行标准比旧标准要放宽一倍。而在微生物检测方面,2002年标准中对成品水中的霉菌和酵母菌的检测要求为“不得检出”,而在2005年标准中,该要求被改为“霉菌≤10cfu/ml,酵母≤10cfu/ml”。
“农夫山泉”下架
农夫山泉在标准问题上的多处违规行为早已引起行业协会的关注。2013年5月2日,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建议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销售企业对“农夫山泉”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各销售企业即刻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
这份下发给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各销售企业单位的通知指出:鉴于近日由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夫山泉品牌饮用水,由媒体曝光出现了多重质量标准问题,不仅涉嫌违反《国家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造成了极大社会反响。
经协会多方调查取证,查明农夫山泉品牌桶装饮用水在北京市销售期间,未向本市政府主管单位和销售企业提供任何在北京地区生产的农夫山泉品牌桶装饮用水的产品标准和相关产品合格资质证明文件。为切实维护北京市地区桶装饮用水销售市场稳定发展和广大销售企业、桶装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北京市桶装饮用水各销售企业即刻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并做好对桶装饮用水消费者的说明和解答工作准备;各桶装饮用水销售企业,要妥善保留好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商与自身单位签订的相关销售协议和所有相关证明文件,以备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2013年5月7日,新闻发布会上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宣布,因为北京水业竞争环境恶劣,农夫山泉宣布退出北京市场,会用3个月的过渡期来退出北京市场。“我们不会在北京再开工厂生产了,我们只有对不起北京的10万消费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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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的回应
在陷入“标准门”之后,农夫山泉一直保持沉默,2013年4月11日终于在其官方微博作出郑重声明: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的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农夫山泉产品的砷、镉含量低于检测限值,含量低至无法检出。霉菌和酵母菌亦均无法检出。
此外,农夫山泉还将矛头指向了华润怡宝。农夫山泉在声明指出,针对农夫山泉的一系列的报道是蓄意策划的,隐藏在幕后的就是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农夫山泉罗列了一系列怡宝的“罪证”,并表示,“作为国有控股的饮用水企业,利用民众对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恐慌心理作为行销手段,以达到打击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这一做法令人遗憾。”农夫山泉还邀请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以及消费者对农夫山泉水源、生产过程和产品品质进行全面的实地访问和监督,拟邀请人数不少于5000人。
在钟睒睒看来,“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观点缺乏对标准体系的理解。“从行政级别看,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行政级别越高,越具备强制性。从时间纬度看,新标准自动替代老标准,新标准颁布以后,老标准即行进行废止。而国家食品标准体系一分为二,一是卫生安全标准体系,二是质量标准体系。”他表示,上述两大体系互为补充与监管,对应到饮用水行业,卫生(安全)标准就是《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而由于国家对天然水的质量标准尚在制定之中,因此质量标准暂无对应。
“农夫山泉的标准体系将安全、质量合二为一,只要有国家标准,一项标准管一项,两项标准管两项。”钟睒睒称,正是因为“两条腿走路”,所以在暂无质量国标的情况下,农夫山泉选择执行《瓶装饮用天然水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6),“我们执行地标,但不等于只执行地标,在执行上述两个标准的同时,农夫山泉还受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管理,同一指标有不同限值时,从严执行。”
农夫山泉方面称,其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华时报》赔偿名誉权损失6000万元。
针对停产要求
针对北京水厂被要求停产,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目前在北京只有一个厂,生产大桶水,水厂位于北京的市政府招待所内。他表示,水厂2008年开始生产,目前有10万的用户。5年来,没有出过任何质量事故,也没有出过任何标准问题引。
对于停产,钟睒睒表示,为政府生产的还在生产,但是为民众生产的的确已经停下来了。他还现场宣布,农夫山泉不会在北京再开工厂生产。他表示,“只有对不起北京的10万消费者了,因为这样的环境是不可能让一个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生产,员工们不能以正常的心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农夫山泉的尊严比金钱更重要,农夫山泉的责任心,我与其说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来,影响北京的消费者,北京市民的健康,我不如说我现在就关闭这个工厂,因为一个产品的协会就可以让一个公司的产品下家,一个产品协会的决定就可以让《京华时报》把它登在头版头条,这样的环境农夫山泉只能退出。”
对于停产后,10万用水户的后续处理,农夫山泉将在3个月内,由全国各地的4升水,20升来换取19升,确保消费者不受损失。
钟睒睒还在现场透露,北京水厂去年产生了420万元的利润,今年如果不停产可能产生大约500万元的利润,但仍然选择关厂,并再次强调“我们不会为钱低头,我们认为正义、尊严比金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