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十三条”看行情
(2009-06-21 2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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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第十三条
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本办法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持的股份,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
这个十三条是新IPO前国有股划转社保的政策条文。这意味着两个基本点。一要发新股了,二、社保缺少钱要从证券市场来拿了
但有个问题必须要搞清楚。目前市场上小非其实要卖的都卖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大非的抛售压力。不过现在我们得注意一个时间。也就是大非中的一部份,至少是10%要卖的话。必须再锁定三年。也就是说。社保要从证券市场抽钱也必须再等待三年。也就是说。大非中的一部份补社保冻结了。市场的大非压力变相减少了。
再回到市场。当前市场在3000点一线。面对3000点一直犹豫不决。但在这个政策的刺激下。大盘的3000点也许会在下周见分晓。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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