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方替代品”与“需求方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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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方替代品”与“需求方替代品”
——最新孙氏常识(上)
高中教材中中的“替代品”指的是“功用相同或者相近,可以满足人们同一需要”的两种商品,“可以替代”是对于消费者来说的,这与生产过程中的“替代品”不是一回事。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萨缪尔森《经济学》中的相关文字,下面是太原李老师发的截图:
对生产者来说,某生产者既可以生产甲产品,也可以生产乙产品,生产甲商品利润低,就可以转产生产乙产品,这两种商品可以称之为“供给方的替代品”(这个名称是笔者提出,不知道经济学中有没有)。我们从上面的这段文字中,可以证明:农民既可以生产玉米,也可以生产大豆,生产设备基本相同,属于作者所说的“生产过程中能够轻易进行替代的相关物品”。
“需求方的替代品”的功用相同或者相近,在上面的文字中,大豆可以榨油、玉米可以提炼乙醇,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不可以替代的。
胡老师提供了西方经济学的供给交叉弹性的示意图,也能证明“供给方替代品”与“需求方替代品的区别”。该图如下:
在这个图中,弹性小于零(Ec<0)是替代品,意思是说,大豆价格高了,玉米的供给就会减少(反方向变动,故弹性为负值)。这是很好解释的:大豆价格高了,种大豆收益高,农民就会减少玉米的种植。
可是,你用我们教材中的“替代品”就不能解释这个图了:石油与煤炭是“替代品”,石油价格高了,煤炭生产者却不会减少煤炭的生产而是会扩大煤炭的生产,为什么呢?石油价格上涨会带来煤炭需求的增加,对煤炭生产有利,煤矿开采者转产生产石油不是很容易的。也就是说,石油不是煤炭生产者的替代品。
总之,经济学著述中既有“需求方的替代品”也有“供给方的替代品”,二者不是一个概念,价格变动需求方选择价格低的替代品消费、供给方选择价格高的替代品生产。
(写这篇小文是受了胡老师的鼓动才着手的,列入“孙氏常识”因为是他的提议,在此表示感谢。明天去北京参会,今天还要完成一部书稿的校对,晚上还有3节自习,仓促完成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经济学上有没有“需求方互补品”与“供给方互补品”的区别呢?请看下篇《“需求方互补品”与“供给方互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