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情的起因是源自和一个男性的朋友聊天,他心情不好,说下午陪我逛逛街。听到他这么说,我顿了顿,认真的想了一下,性格孤僻的我还是适合一个人逛街的。于是我告诉他,“我还是比较喜欢一个人逛街。”之后又谈了种种,忘记是因为什么事情而说起的。他对我讲,作为一个朋友也许我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站在男人的角度,选择女朋友是肯定不会选择我的,因为我的说话方式太硬,容易打击别人的积极性,比如刚刚所聊到的关于逛街的事情。
事后仔细想了想,他说的不无道理。虽然在许多感觉上来说我也是个感性的人,但是关于生活和处理问题,我难免会生硬起来。不过转而我又为自己而辩护。我之所以话说的直白但是真实,也是因为我把这个事情认真的考虑了,所以才会得出如此的结论。如果是敷衍,恐怕可以很玩笑的就渡过这个问题,而答案还是拒绝的。
以前没有想过特别多的事情,就是觉得自己在朋友的圈子里一直我行我素的按照自己的风格行事,虽然我也知道自己太拿个性当回事,但是这么多年下来的这些朋友始终是在身边的,所以我经常说,能够和我维持很多年友谊还一直在身边的人,都是很了不起的人,要接受我的态度始终不是太容易的事情。
生与熟,对我来说是非常清晰的界线,能不能作朋友往往是需要时间的沉淀的。就是因为那份熟悉,所以我会对朋友任性,会对许多事情无知而不去钻研,会按照自己的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下去,而大家对我只能是无可奈何的宽容。我一直很享受这种感受与状态,也很感谢那些一直宽容我、迁就我、爱护我、珍惜我的朋友们。我一直想方设法的维持现状,因为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朋友,总是容忍了我。
这个朋友今天会这么说话,并不是因为了解或者熟悉我,反而是因为彼此的关系还有些生疏所以说得直接,但我还是很感谢他。并不是因为这点建议可以改变我今后的感情世界,只是我会在今后的日子里稍微注意自己的态度,当作是对朋友们更多的尊重。不过我转而又在想,原本直白坦率的我,若是改变了,还依然是我嘛?
(2)
有的时候想想觉得很冤枉。每个人的性格成长都有着必然的过程和缘由,而过去的生活带给了我许多封闭的思想,于是那份属于个人的紧张也就一直滋生在心里。
其实很多朋友都知道,人越多我越会觉得不安。看电影、看演唱会,我总是希望能够坐在靠走廊的地方。因为自己的心态不好而导致多次的出入,而出入越多,心态越不好,这个死循环其实是很难改变的。加上这么多年,习惯了一个人的来来回回,于是逛街、吃饭、看电影,我都是一个人在进行的。多个人一起逛街,我会忘记自己原本的目标,多个人一起吃饭,我会觉得很多东西都不敢点了,多个人一起看电影,我会因为分心而无法投入影片的情节中......也许这些都是心态极为不端正的结果,但是至今我还是无能为力。
(3)
最近混论坛,在其中的一个“原创”版块发贴子,说实话,论坛的人气不够高,并不适合我的心意,但是冲着原创那2个字,就忍不住把自己的东西贴过去。我还是很怀念那些曾经留恋在文学论坛的日子的,只是人生有些东西一旦过去了,就不能再回头。润润和我说过,现在经常觉得生活没意思,上网都不知道玩什么好。我和她讲,因为我们在别人还不太清楚网络的时候,已经把最初发展的东西都玩了,于是快乐就没了。
跑题了。
有空的时候,我转载了自己早期的一篇文章《晒经石》到原创论坛去。今天被斑竹给删了。留言询问之下得知斑竹认为那篇文章是我的转载,因为在GOOGLE的搜索之下可以看到很多那篇文章,文字一模一样,作者确实不同,而最早的记录是02年所发表的。
老实说,刚收到信息的时候,我全身发冷,有种震怒的感觉。一方面是因为一直以来都在“原创”发贴子,原本以为早有信任能够建立,却突然被别人打碎了,而另外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抄袭或者随意转载的强烈愤怒。
我知道有的人会和我说,别人转载和抄袭你的文章是因为那篇文章写的好,因为人家喜欢,所以才会如此,你应该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于是感到高兴。
抱歉,我做不到。
什么是转载?注明出处和原作者的才算是最完整的转载。如果出处和作者都已经模糊了,没关系,反正不是自己写的,多敲出“转载”两个字,能耽误多少时间?懒得敲也没有关系,什么都不注明也就算了,文章发扬光大总是好事。可是偏偏有人能用原作者的口气在那回贴子,还特别说明自己写作时候的想法......我还真是佩服呢,原来我的脑袋具备共享的效应!我怎么不知道?
事情最终是解决了。误会这种东西几乎天天都在上演,最重要的是彼此能够沟通和理解。“原创”的事情其实是小事,比较恼火的是因为《晒经石》是我这些年写的故事里面几乎最喜欢的一篇,一直相当的在乎。当年全国通俗文学大赛的时候,我最看好的就是这篇,但是获奖最高的却是《吃苹果的粉红猪》,虽然都是自己的文章,心理还是不平衡了好一阵子。如今打算把《晒经石》收录在书集里面了,但是做了修改,也是满心的不忍。这个短篇至今依然是每次看完,心里都特别的难受。仿佛可以一次次的重温写作时的那种心情,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以前虽然不满意网络间随便的转载,任意的用“原创”的标来当作作品,但看过也就算了。这一次因为牵扯了一下,所以一下子觉得非常不舒服。自己做斑竹的时候也是非常坚持原创的意义的,虽然不是专业的作家,但是这些年来,应该有的操守,我相信自己还是会遵循的。事情过去了,牢骚一下,也就罢了,今日记录一下,当作是一件小事的回忆吧。也希望看到此文的人,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分清楚原创和转载,那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一种尊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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