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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电视广告杂谈 |
今年“五一”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已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仅不能开展加盟业务,还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的实施大限,但据《京华时报》5月1日期文章《今日起九成特许经营企业属违规加盟》的报道,“截至4月30日下午7时,全国仅有366家特许经营企业完成了备案。这意味着,从今天(指五一)开始,近九成特许经营企业均属违规开展加盟业务。”
看到这样一个报道,有难言之隐的,大概要数电视台的广告部门人员了。只要留心一点的观众朋友,总能从不同的电视频道里,看到各种挂着“财富XX”之类字样的节目(另一个特点是屏幕下方一般都有电话),在各个频道上争相登场;而节目的内容,主要就是在推荐某个品牌,或者说某个热心观众看了节目成了该品牌的加盟商,然后如何赚钱的故事。
且不说赚钱是件多么复杂的事,就是现在这些加盟商的特许经营资质问题,也是个大大的问号,否则《京华时报》也不会以“九成特许经营企业属违规加盟”来做标题了。就算在电视台上做这类节目的品牌商办理特许经营手续的比例要高于不做广告的,但确实很难说,这些广告商都是有合法手续的特许经营商。
当然,即使身份合法了,接着的问题是,是否一加盟就能赚大钱,这又是谁也说不清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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