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批20余名“反贪硕士”将在今年秋天落户 中国人民大学 。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在北京举行签字仪式,签署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
研究生
(论坛)
备忘录,最高检政治部副主任夏道虎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备忘录上签字。】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以贪污最大的敌人就是“信息公开”和“人民监督”。如果国家要真正愿意反贪,那么方法是很简单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贪也是国家公民每个个体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反贪。而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所谓的“反贪硕士”就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反贪硕士”很可能最终成为“腐败卫士”。专业的“反贪硕士”毕业后,身份上首先是国家公务员,其二是具有一定特权的职务。那么,“反贪硕士”一旦利用职务包庇、庇护贪污者或自己贪污,我们该怎么办?
于是我们有理由怀疑设立“反贪硕士”的真正目的在哪里?是要培养“腐败卫士”吗?其职责是为了给国家各职务部门大小官员提供怎样贪污而又“不被发现”的知识与技巧策略呢?还是为被揪出来的贪污腐败官员提供“不招认”的知识与技巧策略呢?
我实在看不出来设立“反贪硕士”的任何积极意义和有利于反贪的价值判断!
反贪,只有真正实现“信息公开”与“人民监督”才有现实价值与意义!在还无法实现“信息公开”和“人民监督”的情况下,反贪还是只有指望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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