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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找小二凭啥那么肆无忌惮?

(2008-12-21 14:41:45)
标签:

杂谈

婚姻

两性

情感

女人

二奶

男人

小二

分类: 情感话题

————倒着飞  漫话低离婚成本是怂恿男人找小二的罪魁祸首

   

    为什么当“小二”的多是女人?男人找小二如此肆无忌惮?博主认为:一方面是中国的离婚成本低;另一方面,男人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和拥有的物质控制权要比女人多,女人要获得好的就业机会比男人更不容易,男人在情感上比女人容易冲动,女人的虚荣心比男人更强。

   “小二”虽不是女人的专用词,但实际情况也出入不大。前段时间,《中国新闻周刊》分别对已婚的9021个男人和5002个女人做了问卷式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男人对婚姻的忠诚度要远远低于女人。现实情况也表明,相当多的女人怀疑男人有“小二”,有不少的女人因担心男人找小二而感觉到婚姻很受伤。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呈高增长的趋势。据相关调查报告,离婚的过错方,男方占了绝大多数,在离婚的主要原因中,性格不合占了非常高的比例。而博主窃笑,所谓性格不合,都是那些男人貌似无辜地愚弄了婚姻忠诚度后冠冕堂皇的借口。而这种借口让一段美好的姻缘蒙羞的同时,也让恪守婚姻秩序的女人们很受伤;同时,也让“小二”们的底气看起来都“很二”。

    “小二”在中国之所以会发展得如此迅速,在博主看来,直接原因就是中国的离婚成本非常低。离婚成本低,让那些条件较好的男人,让那些虚荣心很重的女人一拍即合,男人玩得转,女人也“二”得有奔头。

    有些国家的离婚成本高得惊人,比如美国、德国,中产阶层以下的人几乎离不起婚。美国加州的婚姻法律还规定,不论什么层次的人,不论经济收入程度如何,婚后满十年的夫妇,离婚可以,但有能力一方在离婚后须终身赡养配偶,这笔抚养费还必须是能让对方维持不低于在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准。而在我们国家,无论谁对谁错,只要离婚了,就不存在尽对方的扶养义务了,哪怕一方没有任何劳动能力。有一个例子:汤姆克鲁斯赶在和妮可结婚十周年纪念日的前三天和她办了离婚手续,有报道说,阿汤此举令他省下一亿多英镑的赡养费。按照美国的这种做法,换到中国来,要离婚的人一定会少了很多。想当“小二”的自然也就没了“动力”了,婚姻中的女人也无形中多了一些保护。

    在中国,领结婚证当天就可以离婚,到了国外,离婚可不是那么简单。在美国,夫妻双方从提出离婚申请到正式离婚要经过2年时间;在德国,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得等到分居一年之后,有分歧的话,还得等到分居三年之后。德国还存在对主妇婚的保护。一些已婚妇女做了全职太太,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离婚所带来的后果会使她们生活贫困化,按照有利于子女幸福的原则,德国离婚法仍然有禁止离婚的条款——如果离婚会给配偶一方带来极大困难,或者为了夫妻双方共同的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即使婚姻破裂也不允许离婚。这样的时间成本,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中国,有几个人经得起折腾?维护婚姻稳定的自律性也就高多了,还有几个人一天到晚想着和“小二”幽会?

    为了便于说明观点,在这里,博主给自己所理解的“离婚成本”做个新的定义,离婚成本就是婚姻过错方或离婚提出方在离婚过程中到离婚后要付出的金钱、时间、精神的总和。你想想,都如美国德国等婚姻法比较健全的国家那样,兜里的钱要是不鼓胀得发慌的中国人,有几个敢轻易去离婚?或者,有多少看似忠诚于婚姻的男人敢有恃无恐地到处找“小二”。反过来说,又有多少潜意识勇于充当小二的女人敢肆无忌惮地那么“二”,男人离不了婚,你能整那样?可以这么说,很少女人会心甘情愿一辈子充当小二的角色,要么期待转正,要么希望得到应有的回报后说拜拜。如果没有这两种动机,这个女人也就顶多算是个两情相悦的情人,那称不上是“小二”,就另当别论了。

    在博主看来,情感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存在问题,社会的机体就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病变,低离婚成本造成的社会危害还真不小。从某种角度说就是,低离婚成本,让女人为难女人,让男人为难婚姻,让婚姻为难社会。归根到底说,这是婚姻法律的健全问题。

    中国是个文明的国度,是崇尚男女平等的国家。博主很希望国家在婚姻方面的法律能够尽快尽早尽量地健全。这样,那些所谓优秀的男人就不会轻易找小二,小二们也就不会那么“二”,而安分在婚姻里的女人也就不会那么容易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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