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都想在针对我和我家那位的相识写点什么,可是写来写去,总觉得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有限,不足以将这么美好的一件事情表达清楚。
简而言之,我们的相识还是算一见钟情的,虽然自那之前的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
我想,也许上天真地是非常公平的,他总会在给予你之前,先剥夺你。那时候的我刚刚结束一段折磨了我2年的恋情,而他的父亲在不久前离他而去了。
为了逃避我们都计划出国,我准备去英国、而他则准备投奔在法国的表哥。我们都在一个雅思英语补习班中上课。
为期2个月的课程,直到12月初课程快结束了,我甚至都没有注意过这个经常坐在我后面的他,据说那时候的他也没怎么注意过我。
我对他唯一一点点印象就是,有一次她被很喜欢搞怪的外教叫到前面,讲述自己的圣诞计划,而他支支吾吾半天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而他说不出来的理由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英语如何表达,是他真的什么计划都没有。那时候的他就是这么木讷!
就是这样一个木讷的人,一个戴着眼镜看着很斯文的男生,却成了即将与我携手一生的人。
也许,这就是命运的神奇之处。就在雅思快结束的一天,我忽然看到了他在讲台前问老师问题,抬头的那一瞬,看到了他的背影。
也就是在那时,我的脑中出现了一个声音,他告诉我“这就是你今生要找的那个人!”你能相信吗?前一秒还形如陌路的人,后一秒就变成了今生的Mr.right。一眼啊,就是那一眼,一眼即成永远...
后面的事情就比较烂俗了,我使用了所有我还好意思使用的倒追手段来激起他对我的注意。例如:发匿名短信、扮成Q有和他晚上聊天。虽然这个不解风情的小子,好几次噎得我没话说,但是最后,我还是厚着脸皮,把他约了出来。那天是12月24日,圣诞夜。
2003年的12月24日真是令人终生难忘啊,那风吹的~~忽忽的。冷冽的风向刀子一样在脸上割着。我和我们家那位约在崇文门的教堂相见,晚上7点中的活动,结果我们两个人下午3点钟就到了。
他倒是不错,穿了件羽绒服,可我为了臭美,只穿了件薄大衣。当时我那叫一个狼狈啊!一边要满脸欢笑的和他聊天,一边还要忍着阵阵刺骨的寒冷。现在看来,自己当时一定是脑子进屎了才会穿那么少。
后来的活动和电视里面看到过的差不多,我们两个不是教徒的家伙,装模做样,煞有介事的跟着人家折腾到12点。热闹也看了,人也约了。半夜的时候,我们决定吃点东西,各回各家了。
在约他之前,我就一直在犹豫是否向他说明我的心思,征询了很多人的意见,都说让我忍一忍,哪有上来第一次就很人家表白的女生?!好歹也要先看看形式再说啊~
想想也是,这样贸然的提出来,说不定反倒把人家吓跑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现在不说,过了年就要雅思考试了,那时候再说岂不是更是添乱!?举棋不定之时,只得快刀斩乱麻了。
从崇文门麦当劳出来,我们走在寒风呼啸的大街上,行人还有很多,橱窗里的彩灯都还亮着。气氛不错,可惜就是风大点。我最终还是向他说明了我的想法。
呵呵,当时他听到我的表白之后的表情,这是让我至今难忘啊!他像个木头一样绰在原地半天,一句话都没有说。当时,气氛倒不尴尬,只是那时候的我都快冻死了,他要是这样绰上二十分钟,我岂不是成了速冻活人了?
最后还是我打破了沉默,告诉他可以明天给我消息。于是他和我坐上计程车直奔我家...
第二天,我等到了我想听到的答案,第1071天,我们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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