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决议
国际奥委会1979年在名古屋举行了全会。会议通过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台湾地区以中国台北的名义参加奥运会。从而妥善的解决了台湾海峡两岸运动员参加奥运会的问题。国家马上做出决策,派队伍参加1980年在美国举行的第十三届冬季奥运会。
组队:
由于距冬奥会的开幕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备战和选拔。根据我国当时开展的项目的情况,决定组成由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冬季两项,高山滑雪,越野滑雪五个项目的运动员组成中国体育代表团,时任国家体委副主任的李梦华同志任团长。
由于当时冬季项目开展的面小,水平低,大部分领导同志基本不理解具体情况。初步的运动员人选方案由当时的运动司冰雪处提出。这个名单和领导听到的一些情况有些出入。当时主持国家体委工作的荣高棠同志亲自召集有关司局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干部开会,在了解了有的项目的运动员水平的具体情况后,他明确表示,本人在不了解情况下答应的事不算数。最后敲定了速滑15人,花样滑冰2人,冬季两项5人,高山滑雪2人,越野滑雪2人的26人入选为代表团成员参加奥运会。
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
代表团参加了5个大项,18个小项的比赛。绝大部分的项目比赛成绩排在在末尾。当时的外电评论是中国得了三个第一;
第一次参加,第一次升旗,比赛倒数第一。
中国的记者团在客观的分析我国的冬季项目的现状后,集体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综述,题目是:“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鼓励中国冬季项目的运动员要树雄心,立壮志,在不远的将来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