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亲戚送了我们一只鸡,很秀气,个儿不大,我们一时也不忍心吃,于是养了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后,鸡带来的烦恼日益明显,但养过的鸡舍不得也不忍心吃,于是把它转移到了娘家乡下,如今在它呆过的阳台上还留有几根鸡毛,在时嫌它烦,如今却倒是有种淡淡的留恋,好在它在乡下有了个好归宿,且将有不少的玩伴(另外的鸡),而它也将作为鸡而存在,不会成了餐桌的美食(至少目前不会,因为那里的鸡主要目的是让它生蛋)。
想起有位同事曾对我的悲天悯人有过这样的说辞:人有人的价值,动物有动物的价值。有时你的不舍不忍恰是剥夺了它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
也许这样的说法可以成为人“行事”的借口。但作为生灵,如若有意识,谁都会愿意作为生的主体存在。
但是我其实是爱吃各种美食的!虽然我很少有机会直接伤害它们。
于是我不得不为自己的伪善而悲哀!
(也不知自己想说些什么,只为一只秀气的鸡离开我家后有点小小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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