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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秋寒袭人
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叶枫、夏莉、金妮、郝鉴还有其他好几个男女生都没上第一节课,而其他人也怪怪的看着我,好像我跟叶枫分手上了新闻联播头条一样。
课间休息时,林引涵找到了我,把一个大号牛皮纸信封塞到我手里,这就是我手上的那份关于叶伯然犯罪的资料。我没理他,只是履行任务似的把信封放进了挎包里转身离开。
“金可可,以后你还会认识我吗?”林引涵沙哑地问了一句。
我没有停下脚步,“不会。”
“那会恨我一辈子吗?”
“也不会,我已经把你从我的记忆硬盘里物理删除了。”
......
中午的时候,蒸发了好久的夏莉才给我打电话,口气特冲,金可可,叶枫昨晚十点出车祸了,刚刚做完手术,我不管你丫有什么了不得的理由,马上给我到铁三局医院来,马上,不然我灭了你!
十点......车祸......我赶紧打开那条短信,果然没错,时间是十点零九分,难道他是在发短信时......
我一溜烟冲到医院,好容易找到叶枫的病房,却被双眼哭成了大枣的草阿姨堵在门外,外送一个降龙十八掌的大耳光,如果不是春天和叶枫父亲拦着,估计我非被拍得吐血身亡不可。
“金可可,你滚,见我家要出事你就分手,算我家小枫瞎了眼。”
“阿姨,我只问一句,叶枫到底怎么样了?会不会残废或是......”
草阿姨听着又想上来甩我耳光,“想我们小枫死呀,没门,他或者好的呢!”
我没为自己辩解什么,只是抽出那个牛皮信封递给她,阿姨,这是林引涵托我教给你的,一定收好。
她静住了,握着信封一言不发。
我这就滚,阿姨,别让叶枫知道我来过,谢谢了。说完,我像个变形金刚似的硬着一张脸走出了医院。
走出大楼,我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叶枫所在病房的那扇窗户,枫,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未来找到一个比我好一百倍的女孩,我给不了你的希望她能给你......
“可可!”夏莉一路小跑追了出来,“你丫给我站住。”
我立即原地立定,抓住她的手,“叶枫到底伤得重不重?”
“当然重了,只是刚刚度过危险,什么时候醒来还不知道呢。”她口风一转,使劲戳了我的额头一下,“你真是个败家子儿呀,这么好的一个男孩说甩就甩了,照你这么挥霍,迟早这个星球上的帅哥要变大熊猫的!”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就是分了。”
夏莉嘴张得比凯旋门还大,“行呀,小样,换男人比换裤头还快,甩对象比甩鼻涕牛儿还猛!姐姐我那么多的优点不学,怎么偏偏学这一条?”
我不耐烦了:“你絮絮叨叨到底要说什么?”
“等叶枫醒了,跟他和好。”
伤害了的人,我还有什么资格再去拥抱。再说,我答应过林引涵的,万一他手上还有其他材料怎么办?
“你开什么玩笑,甩出去的鼻涕牛儿哪有捡回来的道理?如果可怜他的话,你自己要吧。”我把自己弄得就像一朵水性洋花。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让人相信,我和叶枫分手是真的,也只有这样,才能暂时麻醉我滴血的心。
夏莉气得重重推了我一把,“MD,我怎么长了一双蝙蝠眼,认识你这么个东西,快点滚!”
我瘫坐在地上,任由来来往往的行人欣赏我的狼狈样。最好的姐妹也不要我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好脏,要不然怎么全世界都嫌我碍眼?
“可可,怎么坐地上了?快起来!”
呼呼,这个星球上还有人会关心我?我抬起头,金妮正把一只手伸向我。
“站着腰疼,我想坐会儿。”
金妮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说什么傻话呢,自个儿的身体自个儿都不知道心疼,再不起来,我挠你了。”
好姐妹,谢谢了。我接住她的手,真得很温暖,也许全太原我能依靠的就一份温情了。突然,金妮怪异地笑了一声,在我没有任何防备的轻快下松开了手......啊!好疼!我的手摁在了一块小石子上,血马上就流了出来。这就是我的好姐妹!
金妮一副替天行道的得意,“很疼吗?这是替叶枫摔的。”
“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管我们的事?”
金妮握着拳头好像要拼命,“你大概不知道,从救护车上见到叶枫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他。他选择了你,我没有怨言,可你伤害他,我绝不答应,不答应!”
我铁石心肠地强忍着泪。想看我哭,你没不到年龄。
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围了一圈人,一双双冷漠的眼光跟一大块黑云似的压在我胸口。有他们捧场,金妮嗓门开的更大了,就差头上插根草标把自个儿卖了。
“说够了没有,马上给我闭嘴。”
声音不大,却是不容置疑。有这样嗜好的人只有——春天!我无力地抬起头,瑟瑟秋风中春天暖暖的看着我,一旁的金妮跟没油了的发动机,蔫了不少。春天瞪了一眼,把她撵出了人群。
春天一只手探在我眼前,“地上凉,赶快起来吧!”
我怯怯地看着这只手,不会又是替叶枫报仇吧?
“嗯?快点了,这么多人没买门票在看你,不觉得亏本吗?”
我听话地把交手给了他。春天的手很凉,而且里面一无所有,但对现在的我来说这就是避风港。
“哎,你们还有完没完,围着一个受伤的女孩看有意思吗?”春天对着人群嚷嚷道。
看热闹的不是大叔大婶,就是大爷大奶,一张张老皮老脸被春天一番数落后,纷纷四散开去。春天替我拍了拍身上的灰,让我回去,叶枫有他照顾,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当时就呆住了,这是那个走哪儿哪儿就大风降温的春天吗?我走了几步,忍不住扭回头,春天依旧站在原地没动窝儿。
我吞吞吐吐地问:“你,你为什么不像他们一样冷落我?”
“我有必要回答吗?”
“哦,我知道了。”我泱泱地和他道了别。他只是在可怜我而已。
午饭我是在下午3点吃的,结果吃了一口就饱了,不是饭菜质量太差,而是我失去了食欲。班里的同学很少有跟我打招呼的,不是装作没看见,就是故意把脸转过一边,好像看我一眼会被传染禽流感似的。偶尔有一两个跟我打招呼的,也是敷衍了事的那种。我明白,叶枫虽然转班的时间短,但是人缘特好,加上篮球打得那么棒,用人见人爱来形容他一点也不过分。
尽管人情冷漠,我还是不停地给自己打气,叶枫的家人和幸福都保住了,而且他只是失去了你这一朵玫瑰,整个春天还是他的。所以,可可,你赚了,真的赚了。
我原本以为自己咬咬牙,可以挺过这一关,但现实再一次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晚上我到教室上取落下的课本,只见黑板上写了几行娟秀的红色粉笔字:
江湖告急:本人有张银装素裹的脸,本人有双空前绝后的眼,见到我的人都鬼哭狼嚎曰——校花!本人保有芳心一枚,因单身期过长,现已临近保质期,望各位青春期异性同仁前来认购,价格:九朵玫瑰,不打折,使用期:一生一世。有意者速与本人联系,QQ号:212121521。与花共舞,尽显色狼本色,心动也要行动呀!
那明明就是我的QQ号嘛,气死我了!谁干的?我大喊,没人理我,回答我的只有别人的窃笑。我没再说话,直接操起板擦刚把字擦得一点不剩。赖文迪忽然冲着我吹口哨,金可可,与狼共舞,才能尽显校花本色吗,你干嘛把字都擦了呢?几个男生跟着起哄相应,尽情地折磨我的听觉和视觉。
这么大的一个太原,我连块巴掌大的清静之地都找不到,Shit!
晚上我还是在宾馆过的夜,因为我怕见到夏莉,怕见到金妮,怕原本要好的姐妹突然间把我当敌人。就在前天,我们还是那样的要好,夏莉的父亲股市上赚了点钱,她就非要拉着我去买衣服,金妮做礼仪兼职奖了两瓶着哩还要送我一瓶......
既然现在你们都不喜欢我,那我走,远远的离开这里。思来想去,我决定去五台山。以前听包老师说过,那里的菩萨很灵验的,她曾经替一个三十多没嫁出去的女同事许了个桃花愿,结果两个月后人家就和一个法硕一见钟情了。所以我也要去,只许一个愿,愿叶枫完完整整的康复,不止是身,还有心。
第二天上午,我趁宿舍没人的时候,回去取了件单衣就赶紧留了出来,感觉自个儿就像个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星期天,司机们也放假了,我等了二十分钟,愣是没等来一辆公交。没等来公交也就算了,偏偏撞见了春天,一双俊俏的眼睛红成了大盖头,估计是昨晚没睡好,这意味着叶枫......
“你要去哪儿?”
我随口编了句瞎话:“啊,不去哪儿,就是去柳巷随便逛逛。”
春天直勾勾地盯着我身上的某个物件问:“去柳巷提个旅行包干嘛?”
丫眼真尖!“你管我那么多呢?反正你们都讨厌我,我去哪儿是我的私事!”
一通嚷嚷完,我索性不等公交了,拦住一辆出租就奔五龙口。要说人倒了霉,就是穿着警服都被抢。一个司机告诉我,今天没有到五台的车,要去只能先到忻州,然后换车。
我气,踹垃圾桶,脚疼,砸电线杆,手疼,踢石子,一头飞进了大巴的排气管,我跑!靠!为什么老天爷总欺负我这善良的小百姓?不管了,我今天一定要去五台山。我逮了辆去忻州的依维克,一路风驰电掣就出了太原。迷迷糊糊之中,就听一声巨响,我脑袋撞在了前排车座上。眼前好多星星......
我醒来时,春天正焦急地看着我,眼睛不很温暖,大概也就零上十来度吧。他的英俊还是那么春风带寒。
“刚才怎么了?”我努力坐起来,忽然发现车的正前方是一棵树,而非路。
春天解释说,刚才路过转弯口,路上刚好有一泡粪。凑巧的是这泡粪是光溜溜的驴粪,而且是刚刚出“锅”的,还冒着热气呢。车轮“踩”到驴粪一打滑就撞倒了树上。
靠!这年头压驴粪都翻车,还有王法吗?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老天爷摆明了要在我到五台山之前烦死我。不让我去,我偏要去。我检查了下自己浑身上下的零件,都还完整无缺,既然这样,我就继续前进。
“哎,你去哪儿?”春天一把拽住我。
“五台山。”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你怎么会在这儿?”
春天平静地回答:“我也去五台山。”
我不屑地笑了笑,“你怕我想不开?”
“是,叶枫和你受了同样的心伤,我不想你们再受同样的外伤。”
这个时候还有人会关心我的死活,真是国际笑话!
“滚远点!我不需要你的可怜!”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甚至忘了跟司机退车票就要走,春天一把拉住我非要我跟他回去。我说就不会去,使劲掰他的手就是摆不开,最后我不得不使出吃奶的劲——咬了他一口。他疼得张大了嘴却没叫。
我横眉竖眼地指着他,别碰我,否则我还咬你,他果然没有再拉我。走了一段,我发现春天一直在后面默默地跟着,像个跟屁虫一样,几乎要把我烦死了。我噌地转回身,掏出包里的东西就往外扔,你要再跟着,我就全扔了,不信你试试。
他低声地忿了句,真受不了你了,然后像生了根似的钉在原地,看着我一点点远去。
我沿着公路走了好久好久,我生平第一次知道走路原来也是个力气活。更可气的是,一路上除了光秃秃的山,就是深秋的特产——西北风,连一点顺眼的风景都找不到,让我找不到一点精神安慰。人说山西好风光,我呸,除了风,我根本没见到光。
在脚板快要烂掉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了一个路边饭店,房前还有一块大大的空地,是专门为高速路行车服务的。里面的饭菜巨贵巨难吃,我只好忍了。最后一结帐,30块!
奸商!我伸手一抹钱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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