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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处男一起尖叫(十七)

(2007-06-04 08:49:58)
分类: 我的小说
 答案是肯定的,就是握一堂课,因为他是乖乖男中的极品——叶枫。
虽然我没亲身体验,但用鼻子也能猜出这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的双手必须一直死死压着,如果稍微松懈一下,即使是露一点缝,米琪表的“歌声”也会立刻跑出来。对此,叶枫做的很好,也很辛苦,双手因为过于用力而涨红了指尖,两条青筋鼓鼓的凸在手背上,好像随时都会火山喷发。到后来不知是麻了还是疲了,他的手微微发颤,如同地震中摇摇欲坠的大楼。
“实在不行,你就松开手吧。大不了,我——”扔字被卡在了喉咙里。这是唯一一件能见证我暗恋林祥的东西,扔了它会让我回首记忆时迷路的。可叶枫......
东风浅浅一笑,“放心,我能行。一堂课很快就会过去的。”
很快?你颤动的手已经出卖了你!我正想找些什么话来慰劳他,语文老师突然点了他的名字。
“第二排那个男生,对,就是你,你为什么不记笔记,嫌我讲的不好吗?”
“不是,不是,您讲的很好啊!”
“那你为什么一堂课都不动笔?我都注意好久了!”
语文老师脸拉的死长,这下可坏了。这个糟老头子据说是山西某个协会的副理事,超级自恋,时不时的总说自己去电视台作访谈了,要不就是出国和日本友人进行文化交流。所谓名师出高徒,抱着这样的态度他总是要求我们要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不要浪费了他老人家的“呕心沥血”。
叶枫,我对不起你!
“怎么不说呀?”语文老师不依不饶,四只眼睛紧紧盯着叶枫笔都没抓的手。
“因为,因为这篇《再别康桥》我都会了。”
语文老师差点没突发脑血栓,“都会了?口气够大的。行,那我问你,这首诗为什么被称为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呢?”
废话,写得好呗!
“诗人闻一多曾提倡现代诗歌应有‘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所以堪称绝唱。”
语文老师惊讶了好几秒,然后接着问:“那你再讲讲作者为什么对康桥有如此深的感情?”
变态!那里是老徐的母校,自然有感情了!
只听叶枫不慌不忙地回答:“因为徐志摩心里一直有个康桥情结。在康河,曾经发生了他与林徽因的初恋。后来当他与妻子离婚并辍学追林徽因到国内时,他所迷狂的恋爱对象林徽因已和梁思成结婚了。徐志摩因此受到巨大打击。康桥情结就是他对那美好爱情的眷恋和诀别。“再别康桥”就是诗人对曾经痴情热恋过的美与爱的“再别”,是对一种爱情方式的诀别,是对一种理想人生方式的诀别。”
哦,敢情是徐大诗人被林妹妹甩了的缘故呀!
耶!答得太棒了!后排不知道哪个女生鼓了下掌。
语文老师板着脸沉默了数秒,不情愿地点了点头,让叶枫坐下了。真小气,答这么好,连句口头表扬都没有。
“枫,不,叶枫,”我连忙对自己不经意的口误做出纠正,“你说的太好了,我好崇拜你!”
叶枫傻呵呵一笑,“没什么,碰巧我特喜欢这首诗而已。”他这么一谦虚不要紧,紧握的双手不小心露了气,米琪表压抑太久的歌声忽然间横空出世。叶枫赶紧再次让两只手紧紧拥抱在一起,比情侣还情侣。
语文老师回头扫了一下,我急忙拿出手机晃了晃,他以为是短信声,也就没再追究。
靠!惊险得也太武侠了吧。
下课后,叶枫虚脱似的松开了手,刑满释放的米琪表依旧叮叮当当,一堂课都没把电耗完,真是活见牛头马面了。
“枫——”其实自从他坐到我旁边那刻起,我就想这么亲昵的叫他了。看到他手背上被指甲掐出的几个深深的血印,我的矜持一下子轰然倒塌,比当年的世贸大楼还彻底。
眼睛酸酸的想要毛毛细雨,我轻吸了几口冷空气,才抑制住。“都是你这个坏表!”我猛地一锤,米琪表不叫了。
“瞧你,留了这么多血,快让我看看。”
我急于想用面巾纸擦血,他却极不配合地把手往回躲,弄得我没找好施力点——“呃......”一个龇牙咧嘴的叶枫出现在我面前。
“对不起,弄疼你了吧?”
叶枫脸上的痛苦比导弹跑得还快,“没事,打篮球还经常蹭破点皮呢,这不算什么。”
他说不疼,我反倒更愧疚了。指甲整整扎了45分钟,怎么会不疼?恐怕还是超级疼。我脸上靠近鸡鸣穴的某个部位又微微泛潮了。
“走!”我不顾别人的诧异,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跟我去医务室去。”
叶枫大概是第一次被老妈、姥姥、奶奶之外的异性抓着手,极不情愿地想挣脱出去。我哪里肯同意,发飙似的带着他就往出走。
“现在你听得我的,不然你休想再坐我旁边!”
这是我在叶枫面前第一次发通牒,他立马乖乖缴了械。身后班里一半的眼睛嫉妒地看着我,另一半眼睛妒嫉地瞅着他,前者为男生,后者为女生。我们俩就这样成了人民公敌。这是后来夏莉告诉我的。看着别人的碗吃饭,丫们变态!
医务室里,校医大妈一边给叶枫涂着酒精,一边叹气:“哎,小情侣吵架,干嘛下这么重的手?”
晕!什么时候我和他成情侣了?叶枫赶忙解释了一通,谁知大妈嘿嘿一笑:“你这么俊,小姑娘那么俏,你以为我老婆子没看过《天仙配》呀?”
我当即把头缩得低低的,脸上好像落了一层香山红叶,还是深秋时节的。心跳在变速,这种频率难道就是爱?
中午下课后,我说不想上下午课了,叶枫没有反对。自从相识之后,他还从没反对过我,直到我让他坐到自行车后坐。
“哪有女生拉男生的,这不好。”
这小子还死爱面子,“可你现在是伤员呀。”
“可我140多斤呢。”
我打量了下他那不失性感的上身,比起我的吨位是不算轻。“行,那你骑着车走两步,走两步呀。”
叶枫抓着车把手就抖,这下才彻底认输。于是,我们又作了一次全民公敌,不过这次是整个学校的。不到下午,关于我俩的N多绯闻就传遍大街小巷,其中有人用一句唐诗来形容道:“东风无力校花残”。不过这么说也不算言过其实,因为当我把那个伤员驮回家的时候,确实有点累。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吟诗去吧!反正从高中起,我的绯闻就没绝育过。
进屋后,我一屁股倒沙发上就不想起来了。叶枫赶忙给我倒了杯水。春天的房门没闭紧,里面忽然传出笑声,我仔细辨别了一下,还是女的。
是——何菲?
我一下就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不安地看着叶枫。
他神秘兮兮地指了指桌上的一个漂亮的CUCCI挎包,“是申恬恬来了。”
美特好申恬恬,靠!那不是第一校花吗?

与处男一起尖叫(十六)

与处男一起尖叫(23)

致读者:感谢各位读者对小说的指正和批评。如果大家发现有哪些章节过于失真或不合理,请直接指出来,越详细越好。近期我会对以前章节进行修改,小说名字也会相应调整。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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