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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同学香港菜市场 |
分类: 亚洲 |
记得看过的一部美剧有这么一句台词:每个人至少有一个怪癖。
俺的怪癖应该不止一个,今天要说的一个怪癖是:俺见不得红红的新鲜的生肉。每次到菜市场,俺都是绕着卖肉摊走的,实在绕不开,俺就目不斜视憋着气疾行而过。俺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切过一次生肉,无论是猪肉牛肉鸡肉还是鱼肉。固然与俺很少做饭有关,但是俺却很喜欢倒饬青菜,俺在以前的博客中曾经这样写道:“我极喜欢洗蔬菜,看着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蔬菜洗去污泥,展露出英姿勃发的生机,清亮的水滴闪闪发亮,竟有一种微微的窍喜。”
俺打小就有这怪癖,上小学时,得罪了同桌的丫头。有一天,她恶狠狠地诅咒俺,说俺长大了,职业是卖猪肉的!!这是迄今为止,俺人生中最惨烈的一次经历
小时候,俺几乎是一个完全的素食主义者,后来到了北京转了性情,开始一点点吃肉了,直至发展到毛血旺这样的下水组合。但是有一点,吃可以,千万不要让俺看见你切肉丝的过程,否则,俺还是无从下嘴,写到这儿,俺都觉得自个矫情得忒过份了。
不过,你若以为俺大慈大善,那你就错了。好多同学爱宠物爱到疯狂,俺相当无动于衷;俺养的金鱼取名叫“秀秀”,这丫头随了俺一年的时光,有一天秀秀翻了白眼,俺从容地捞起她的小身子扔进了马桶。俺小时候,家里养的一只大黄鸡,贡献了无数个优美的鸡蛋,俺还曾经在作文里深情地讴歌过它,可是有一次俺病了,俺的小眼神凄凉而鸡贼地乱转琢磨着吃点平常吃不到的好东西,结果是这只大黄鸡化作了醇香的鸡汤。
前面已经告诉你了嘛!这就是怪癖,别找原因,无解!!
所以,这次在香港逛当地的市场,先是理解了为啥叫“生猛海鲜”了,这个词就是从广东香港一带传过来的。不仅海鲜生猛,那卖肉摊,也是生猛得让俺重症发作。可是,俺狂按下咚咚直跳的心脏,摒持着相当职守的操守,拍下了这些生猛。
北京的肉摊,在俺模糊的记忆中,还是挺规整的。而香港则是怎么惊心明艳怎么来,甚至一只羊就是活活剥了皮还留着全尸挂在那儿。至于卖鱼的,则总是亮出鲜红淋漓的亮亮的鱼泡,真是生猛啊!!
猪瘦肉26港币一斤,好象比北京也贵不了多少(俺从来没买过生肉,概念模糊)。
看了生猛,有些嗝应吧,呵呵。还是看着蔬菜摊儿舒服!
我自言自语说这芥兰好粗,摊主发话了:粗的一样好吃!普通话还相当不错!
看到这儿,就明白了。

豆芽要加工,豆角扎着卖,香港的菜市场,肉摊儿够豪迈,菜摊儿真精细!
看看菜摊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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