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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诗歌彭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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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d, Red
Rose
Robert Burns
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O my Luve’s like 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d in tune.
As fair art thou, my
bonie lass,
So deep in luve am
I;
And I will luve thee
still, my dear,
Till a’ the seas
gang dry.
Till a’ the seas
gang dry, my dear,
And the rocks melt
wi’ the sun;
And I will luve thee
still, my dear,
While the sands o’
life shall run.
And fare-thee-weel,
my only Luve!
And fare-thee-weel,
a while!
And I will come
again, my Luve,
Tho’ ’twere ten
thousand mile!
[必读理由]
苏格兰伟大诗人彭斯流传最广的诗之一,表达了一种坚贞的爱情观,青年人必读的爱情诗。
[名作赏析]
这首诗出自诗人的《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是诗集中流传最广的一首诗。诗人写这首诗的目的是送给他的恋人即少女琪恩。诗人在诗中歌颂了恋人的美丽,表达了诗人的炽热感情和对爱情的坚定决心。
诗的开头用了个鲜活的比喻——红红的玫瑰,一下子就将恋人的美丽写得活灵活现,同时也写出了诗人心中的感情。在诗人的心中,恋人不仅有醉人的外表,而且有着柔美灵魂的心灵,像一段乐曲,婉转动人地倾诉着美丽的心灵。
诗人对恋人的爱是那样真切、深情和热烈。那是种怎样的爱呀!——要一直爱到海枯石烂。这样的爱情专注使人想到中国的古老民歌: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诗人的哀婉和柔情又可用《诗经》里一句来说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等的坚决和悠长!
爱的火焰在诗人的心中强烈地燃烧着,诗人渴望有着美好的结果。但是,此时的诗人已经是襄中羞涩,诗人知道这时的自己并不能给恋人带来幸福,他已经预感到自己要离去,但诗人坚信,这样的离别只是暂别,自己一定会回来的。
这首诗是诗人的代表作,它开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先河,对济慈、拜伦等人有很大的影响。诗人用流畅悦耳的音调,质朴无华的词语和热烈真挚的情感打动了千百万恋人的心,也使得这首诗在问世之后成为人们传唱不衰的经典。诗歌吸收了民歌的特点,采用口语使诗歌朗朗上口,极大地显示了民歌的特色和魅力,读来让人感到诗中似乎有一种原始的冲动。一种原始的生命之流在流淌。另外,诗中使用了重复的句子,大大增强了诗歌的感情力度。在这首仅仅有16句的诗中,涉及“爱”的词语竟有几十处之多,然而并不使人感到重复和累赘,反而更加强化了诗人对恋人爱情的强烈和情感的浓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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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时光》、《我的心呀在高原》
[作者简介]
彭斯(1759—1796),苏格兰伟大的民族诗人。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以租地耕种为生。幼时在苏格兰家乡附近上小学。不久校长离去,父亲请老师来家教学。老师认为彭斯兄弟不比年长的同学差。父亲晚上教他们文法及神学。12岁时彭斯二兄弟又轮流去离家四英里的村落上学,14岁在学习英语之余,开始学习法文。母亲是个民歌手,这使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能熟悉苏格兰民歌的旋律,为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786年,因为和少女琪恩私下恋爱,触犯了教会和女方家庭。教会要制裁他,女方家庭则声称要将他投进监狱,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贫穷。诗人本准备前往牙买加,但已没有钱买船票。诗人迫不得已,在一个朋友的建议下,将自己的诗集《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寄给了出版社。没想到这部诗集使诗人一跃成名,很快成了当时文化界的红人。
1796年他患了风湿性关节炎及心脏病,于同年7月21日英年早逝。前来送葬的多达二万人。当年彭斯出生并度过了七年童年的茅屋,位于艾尔郡的阿洛韦镇(Alloway),现由彭斯纪念碑信托基金机构管理。与茅屋相连接的红瓦顶、前面为长廊及花园的博物馆,为信托机构理事会于1920年所扩建。1994年该理事会重铺稻草屋顶,再建18世纪的菜园及石堤。这就是现在世界著名的彭斯茅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