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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红红的玫瑰——彭斯

(2006-10-16 16:23:47)
标签:

必读诗歌

彭斯

分类: 收藏(收集整理)

一朵红红的玫瑰——彭斯

 

 

A Red, Red Rose    一朵红红的玫瑰

 

Robert Burns                罗伯特 .彭斯   袁可嘉译

 

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    啊,我的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它在六月里初开,

O my Luve’s like the melodie,       啊,我的爱人像一支乐曲,

That’s sweetly play’d in tune.         美妙地演奏起来。

 

As fair art thou, my bonie lass,     你是那么美, 漂亮的姑娘,

So deep in luve am I;                我爱你那么深切;

And I will luve thee still, my dear,  亲爱的,   我会永远爱你,

Till a’ the seas gang dry.             一直到四海枯竭。

 

Till a’ the seas gang dry, my dear,     亲爱的, 直到四海枯竭,

And the rocks melt wi’ the sun;       到太阳把岩石烧裂!

And I will luve thee still, my dear,    我会永远爱你,亲爱的

While the sands o’ life shall run.      只要是生命不绝。

 

And fare-thee-weel, my only Luve!  我唯一的爱人,我向你告别,

And fare-thee-weel, a while!         我和你小别片刻;

And I will come again, my Luve,    我要回来的,亲爱的,

Tho’ ’twere ten thousand mile!      即使万里相隔!

 




[必读理由]

 

苏格兰伟大诗人彭斯流传最广的诗之一,表达了一种坚贞的爱情观,青年人必读的爱情诗。



[名作赏析]
 

这首诗出自诗人的《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是诗集中流传最广的一首诗。诗人写这首诗的目的是送给他的恋人即少女琪恩。诗人在诗中歌颂了恋人的美丽,表达了诗人的炽热感情和对爱情的坚定决心。

诗的开头用了个鲜活的比喻——红红的玫瑰,一下子就将恋人的美丽写得活灵活现,同时也写出了诗人心中的感情。在诗人的心中,恋人不仅有醉人的外表,而且有着柔美灵魂的心灵,像一段乐曲,婉转动人地倾诉着美丽的心灵。

诗人对恋人的爱是那样真切、深情和热烈。那是种怎样的爱呀!——要一直爱到海枯石烂。这样的爱情专注使人想到中国的古老民歌: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诗人的哀婉和柔情又可用《诗经》里一句来说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等的坚决和悠长!

爱的火焰在诗人的心中强烈地燃烧着,诗人渴望有着美好的结果。但是,此时的诗人已经是襄中羞涩,诗人知道这时的自己并不能给恋人带来幸福,他已经预感到自己要离去,但诗人坚信,这样的离别只是暂别,自己一定会回来的。

这首诗是诗人的代表作,它开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先河,对济慈、拜伦等人有很大的影响。诗人用流畅悦耳的音调,质朴无华的词语和热烈真挚的情感打动了千百万恋人的心,也使得这首诗在问世之后成为人们传唱不衰的经典。诗歌吸收了民歌的特点,采用口语使诗歌朗朗上口,极大地显示了民歌的特色和魅力,读来让人感到诗中似乎有一种原始的冲动。一种原始的生命之流在流淌。另外,诗中使用了重复的句子,大大增强了诗歌的感情力度。在这首仅仅有16句的诗中,涉及“爱”的词语竟有几十处之多,然而并不使人感到重复和累赘,反而更加强化了诗人对恋人爱情的强烈和情感的浓郁程度。



[推荐阅读]
 

《往昔时光》、《我的心呀在高原》



[作者简介]
 

彭斯(1759—1796),苏格兰伟大的民族诗人。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以租地耕种为生。幼时在苏格兰家乡附近上小学。不久校长离去,父亲请老师来家教学。老师认为彭斯兄弟不比年长的同学差。父亲晚上教他们文法及神学。12岁时彭斯二兄弟又轮流去离家四英里的村落上学,14岁在学习英语之余,开始学习法文。母亲是个民歌手,这使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能熟悉苏格兰民歌的旋律,为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786年,因为和少女琪恩私下恋爱,触犯了教会和女方家庭。教会要制裁他,女方家庭则声称要将他投进监狱,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贫穷。诗人本准备前往牙买加,但已没有钱买船票。诗人迫不得已,在一个朋友的建议下,将自己的诗集《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寄给了出版社。没想到这部诗集使诗人一跃成名,很快成了当时文化界的红人。

1796年他患了风湿性关节炎及心脏病,于同年7月21日英年早逝。前来送葬的多达二万人。当年彭斯出生并度过了七年童年的茅屋,位于艾尔郡的阿洛韦镇(Alloway),现由彭斯纪念碑信托基金机构管理。与茅屋相连接的红瓦顶、前面为长廊及花园的博物馆,为信托机构理事会于1920年所扩建。1994年该理事会重铺稻草屋顶,再建18世纪的菜园及石堤。这就是现在世界著名的彭斯茅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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