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年大考时。
今年高考迈出了力度较大的一步,全国11个省在新课改高考中,加入综合评价的内容,终于使高考由一次变为了多次考试。然而,这个措施出台后,
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并未真正“领情”,多数校方的反应是“对这种权力不想要、不敢要”、“不好操作”,而学生、家长的反应让改革推行者更为尴尬------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腾讯网,对2693人的调查显示:
社会上近70%的民众担心“综合评价”难以保证公正公平。
担忧一:
综合评价会不会影响公正 ?
调查中,67.1%的人担心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不能保证公正透明。
这部分人认为,“综合评价”将“会考”成绩列为高考选拔条件的范畴,但高中的“会考”,由于历来是高中毕业的水平性考试,而不是高校的选拔性考试,所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这项考试的监管力度与中考、高考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要将这项考试的成绩纳入高考,从命题到考卷的保密措施、从考场设置到监考和阅卷的流程监控,都需要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本届高考生的会考已经完成,当时的监控措施是否到位社会的诚信意识是否足以配合?如果有的地方当时的监控措施没有到位,会考时做了“手脚”,那么将这样的会考成绩作为刚性比例纳入高考,会不会影响公正、公平?
担忧二:人为操作不可避免?
调查中,67.0%的人认为综合评价中人为操弄不可避免。
“综合评价”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将考生的个性特长、平时的社会工作、研究性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表现纳入高考范畴,校长们觉得不好操作:
怎样防止那些体现音、体、美水平的证书是用合法途径获得的?怎样确信那些对考生社会工作和社区服务的评价是准确客观的?怎样使研究性学习的成果真实可信
?如果硬要把一些本该非量化的评价变成量化的,肯定弊端丛生,但靠教师的描述又难免有主观色彩。所以有反对者批评说,这种做法会让孩子从小就懂得:
与老师搞好关系比表现、成绩更为重要。
学业水平测试不同于高考,一个没有高考严格的考试,也能计入到高考总分,这无疑会促使某些人以不正当手段走捷径,也会让一些教师多了一条谋取不当利益的渠道。甚至有人认为,高考新课改,手段上看不过是从“斩首”变“凌迟”,“唯分数论”可能变成“唯分数论”和“惟关系论”的混合体怪胎,新课改可能导致的“不正之风”不得不让人担忧。
担忧三:农村的孩子会不会吃亏?
调查中,53.8%的人认为对教育资源贫乏地区的学生更加不公平。
想起文革时上中学、大学都需要推荐,农村孩子机会就很少。现在高考那么严格都会出现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要是把权力给老师,怎样保证他们公平公正呢?这样改,农村的孩子会不会吃亏呢?这种担心实践上也得到了验证:江苏首批某五星高中去年高三临考时,全年级都在伪造社会实践材料,就是给课改的一个绝大的讽刺!同时,对大学自主招生的面试人们也颇有微词,因为面试都是在高校的本部。这在客观上就限制,甚至说剥夺了外地学生来学校面视的公正机会。特别是对于相对贫困,家庭负担相对严重的学生,更是把他们的就学之路变窄了!试想一个贫困生,当接到千里之外的学校去争取一个几分之一,甚至是几十分之一的机会时,是喜是忧?因此,这样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一种拓宽富人的教育机会,消弱穷人的就学机会的嫌疑!
担忧四:新课改“邯郸学步”?
一些调查显示,新课改并没有得到学校普遍的支持。
目前,新课改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很多困惑:一是观念滞后,部分教师仍未能转变观念,与新课改理念尚存一定差距,用老方法来教新教材;二是师资缺乏,部分学科师资力量不足,通用技术学科教师缺乏;师资队伍专业结构也不合理,因为一直是围着高考转,而高考不考音、体、美,所以学校一般都是语、数、外专业老师多,音、体、美老师少,且因长期模式养成,大多教师难以一专多能,不少学校选修课难以开设;三是疑惑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会考)与新课程是否统一,因为在现行高考指挥棒下,升学率依然是学校及社会各界最看重的一大指标。;四是如何准确把握高中新课程的教育理念与精神,如何按学科模块备课、上课,如何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评价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如何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如何在新课程实验中获得成长的快乐……这些抽象而具体的问题,令不少高中教师感到无所适从,存在着畏难与茫然情绪。而这种不统一,势必造成课改的不平衡,进而影响对不同地域考生的评价。
担忧五:配套制度能否跟上?
调查显示,58.7%的人期待提高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透明度;47.3%的人认为,实行素质测评首先要完善社会诚信约束监督机制。
有人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解决问题,一是将学业水平测试变得如同高考一般严格,成为高考的“孪生兄弟”,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杜绝不正之风。二是学业水平测试的内容要多样化、能反映学生各方面的才能。但这样的解决方案,且不说实行难度是相当大,单从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上,也有待解决,比如老师在高考中参与帮助学生作弊,是会被判刑的,而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帮助或放任作弊,法律该如何惩处?毕竟,学业水平测试并非高考,其性质大体相当于一次期中考试,也就是说,法律对于老师在水平测试中的作弊行为,目前还并没有威慑性的法律规定,这让我们更加担忧水平测试的公平性将会让高考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高考改革应重在内容的改革,决不能简单理解为化一次考试分解成多次考试。尽管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种完美无缺的高考录取制度可以借鉴,但从人们的普遍担忧看,高考改革应该以“教育公平”为生命线,以防范“教育腐败”为己任,从这个角度来看,新课改还需要诸多配套制度的建设,单边突进的高考改革,有可能引发更大的教育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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