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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太乱,信用沦丧!

(2012-05-24 10:16:07)
标签:

兼职

杂谈

分类: 社会观察
    师妹把我介绍到中国生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山西路1600号百丽国际大厦5楼)做兼职,主要任务就是打电话邀请储户来公司参加活动。当时,她跟我说的是时薪15元/小时,如果做得好,还会有提成。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六13:00-19:00或20:00,试用期是一周。
    我做了三个下午——5月18号15:00-19:00,5月19号13:00-19:00,5月23号14:30-19:00。第一个下午没有邀请到一个,后两个下午都只邀请到了一个。在第三个下午,负责人对我的工作效率很不满意,要辞退我。师妹说辞退可以,但是工资要给。负责人不想给,找来经理,经理也表达了不给的意愿。尽管师妹说当初她们已经说得很清楚,而且合约上也是这么写的,但是经理一直避开这个核心的问题。经过一番争议,最后,经理塞了100元到我上衣兜里作为路费和饭钱。
    在回来的路上,师妹说很对不起我,我要她不要多想,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我建议师妹也不要在这个公司做了,不守信用的公司是不可靠的。我想我不太适合说服人的工作,再找其他的工作吧。我是想找一个数据分析员的工作,工资只要够自己吃住就行了,但是当我不懂的时候,能够有人指导我。虽然我会使用SPSS,但仅限于一些常用的功能,比如t-test、方差分析、因素分析、相关分析与多元回归分析,而高级的分析,如聚类分析、生存分析等还未接触。另一方面,我还需要较多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用来看论文和复习。我已经投了一些相关的公司,但还没有得到反馈。实在不行,就去肯德基、麦当劳或其他餐饮公司做兼职服务员。
    周国平说,中国缺少的不是物质文明,而是精神文明,我非常认同他的观点!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道德、信用严重沦丧,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事情!

 
【公司“试用期未满一周被辞退没有工资”的规定违背国家劳动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针对公司拒绝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违法的事实,并要求企业依法加付赔偿金。】
    现在骗子公司和“好人”太多,大家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把公司的情况弄清楚。如果百度上有人对其评价不好,千万别去!

 

http://s3/middle/4a5b778fhc0befbaef49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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