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纸会消亡吗?报业生死之争
美国北卡莱罗纳州立大学教授菲利普·迈尔在《正在消失的报纸:在信息时代拯救记者》一书中给出了报纸消亡的时间表:“到2044年,确切地说是2044年10月,最后一位日报读者将结账走人。” 2006年12月13日,美国《时代》周刊发表分析文章称,很多人都预测报纸将在互联网的冲击下走向消亡,并引证了迈尔2044年的预言。
问题提出本身带有耸人听闻和炒作的性质。这类说法几度泛起,又几度沉寂,没有什么科学依据。现在我们已经进入“融媒”时代,从传媒渠道的整体角度看,各种传媒实际上正在或已经融合为数字化传媒,只是外在形态为了适应不同的接受需要而表现出差异,这种差异不再是本质的差异,而是形式的差异。
在新的传媒环境中,简单地说某种介质的信息载体要灭亡,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现在提出纸质媒体灭亡的论据,就是一些地区的报纸发行量下降了(但是同时另一些地区的发行量上升了),这种情况不足为怪,在其他媒介形态增多的时候,原有的传媒介质的产品适当减少,很正常。
传媒的发展可以借用英国哲学家罗素的一句话表达:“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源”。
外国人说了一句话,怎么会在中国引起如此的关注?因为现在恰好中国的报业遭遇到广告额下滑的局面。报业发展出现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以往多年,报业的发展太顺利了,就应该预见到总有一天会跌跟头,关键是要用正常的心态去看待。现在我国报业所遇到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如果笼统地把困难之根源归咎于与新传媒的竞争(存在这个因素),那只能说是报业在为自身竞争不力推卸责任,寻找借口。
现在,每天报纸上的新闻都很多,但耐看的很少,内容大多平淡且肤浅,评论表面化,不精、不好是读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是报业最大的危机。
我国报业的服务意识严重滞后,如果不建构优质的服务体系,不去规范广告和发行,而是热衷于去搞恶性竞争,报业的危机可能很快到来,这不是新媒体出现的自然结果,而是报业放弃与新媒体竞争的结果。
现在报业管理粗放并不是个别现象,这导致报纸成本居高不下,效率低下。如果说我们报纸真有一天要衰退的话,那决不是因为互联网的出现,而是因为报业自己放弃了社会责任感和经营责任感、放弃对内容质量的追求,放弃了报业经营的能动性。
当外国人说的一句话引起我们的共鸣时,我们没有必要困在是与不是的两难选择上,倒是需要多考虑一下我们的纸质传媒为什么现在遇到了发展的危机。不要怪外界,多想想自身的问题。问题解决了,面对报纸2044年消亡或灭亡的预言,我们会以自信的微笑应对。
2.传媒点名富豪捐助穷人: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
2006年春节前夕,沈阳《华商晨报》连续报道的“穷父救女求助富人”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吉林农民刘福成为了给11个月大的女儿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在花光了借来的6万元后,写信向他听说过的“中国富豪”们求助。获悉此事的《华商晨报》不仅公开了被求助的六位富豪的名字,而且不断打电话询问富豪们的打算和反应。对于有捐款意向的富豪,媒体热情报道,而还没有捐款的富豪则在报道中被再次点名。
这是典型的“媒体逼视”。媒体逼视是对私人领域过度公开的报道行为,这种行为给被报道的个体带来他们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同时也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对于媒体如此明显地僭越私人领域,还是有不少人认为这是媒体的“慈善之举”,这也说明“媒体逼视”这一广泛存在的新闻伦理问题,还没有得到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也许媒体的初衷确实是简单和善良的,客观上也确实促使一些富豪拿出钱来救助一个小生命,但是可以肯定,如果再搞几次这样的点名逼视,不仅富豪,就是一般人都会对慈善救助心生冷淡(慈善疲劳症),这无异于挖掉了社会慈善的道德根基。
在“穷父救女求助富人”事件中,刘福成选择了私人求助的方式,这一选择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救助体系的缺失。遗憾的是,媒体在进行报道的时候,有意无意回避了这些“硬问题”,而仅仅只是把报道热情挥洒在刘家的困境和被求助富翁的反应上,把一个本来可以发人深省的对社会“症候”的观照,变成了对某一类人的道德绑架和舆论逼视。
3.专家是否该收采访费: 媒体制造的道德问题
2006年3月两会期间,李银河委托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同性恋婚姻法的提案。各媒体的记者闻讯纷纷采访她,使她无法正常工作。她通过助手宣布,采访15分钟内免费,采访1小时以上,每小时收费500元。这个事情一经传播,引发了传媒展开专家收是否该收采访费的讨论。
这个问题不是个道德问题。并没有谁规定过,对媒体的采访欣然接受才是“有道德”,如果要求收费,便是“不道德” 。知识的价值在“免费”获取的情况下如果得不到尊重,通过金钱的方式体现出来,至少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没有什么不妥的。
这个事情也与“公众利益”没多少直接关系。媒体不是慈善家,它在中间一“收”一“发”的过程中,获得了经济利益。媒体使用 “李银河”——无论是观点、信息还是名字取到了利益,李银河从中主张自己的“一瓢羹”无可非议。你通过别人赚了钱,却要求人家大公无私,并用“公共利益”把自己的利益隐藏了起来。也只有李银河这样真性情的学者敢于公开宣称收费。其实,真正敢于公开宣称收费的限于重量级、有价值的学者(这里恶俗炒作哄抬形成的“新闻暴发户”另说)。有新闻价值眼光的媒体,会考虑出这笔钱得到有价值的信息,而那些行动过缓的媒体,则需要着力培养高素质的记者。
为什么收费采访事件被提上了媒体的议程?媒体在制造道德的同时,自身也拥有了影响道德的能力,在道德观上附属了自身的利益需要。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媒体利用职权把非道德问题变成了道德问题。
4.王菲、窦唯的报道引发对娱乐报道讨论
2006年4月,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采访娱乐记者,请他们畅谈娱记们得意的策划、采访手段。这次节目中,被邀娱记预言关于王菲生孩子报道,传媒间的竞争将白热化。果然,5月间王菲临产前持续遭遇众多香港、内地记者的围堵采访。不久,她的前夫、摇滚歌手窦唯因某报对他侮辱性的报道,怒烧该报社门口的汽车。
围绕两个关联娱乐明星的新闻,可以看出我国娱乐记者的无理性行为和他们对娱乐新闻的认识偏差,达到了又一个“顶峰”。公众人物也是自然人,享有一般的自然人权利,仅仅在涉及社会利益和公众知情权的情形下,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造成的损害适当容忍。
这种“容忍”在有些娱乐记者眼里就成为了“应该”,顶着“公众知情权”的帽子,挖掘明星的私生活,吸引大众眼球,不管这些隐私是不是与公共利益相关。
若从娱记角度看,没有哪个娱记处心积虑要危害社会。流量、收视率、销售量才是媒体人心中的痛。娱乐市场早就被瓜分完毕,却仍有无数双眼睛盯紧这块香馍馍。当所有的媒体都是类似的新闻时,挖隐私、揭黑幕无疑是另辟蹊径、且又投大众所好的方式。
另外,法规不健全也是原因。在港台,保障艺人隐私的立法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在韩国,严格的法律将偷拍、揭秘统统禁止,因此,韩国没有狗仔队。
在报道明星的过程中,如何扮演好一个称职的新闻记者的角色?需要明晰以下八个方面内容:1.何种情形下的事实可以报道,何种事实不宜报道;2.何种事实适于粗线条报道而不宜细致入微;3.如何把握评论的分寸;4.如何区分适度幽默和侮辱的界限;5.照片和图画如何既具有新闻价值,又要防止低俗或侵权;6.偷拍如何不应是记者的行为;7.如何区分“满足公众正当合理信息要求”和“迎合低级趣味”;8.如何在娱乐新闻的报道掌握好公众人物的隐私界限。
5.新闻时效与社会效益关系的讨论
2006年5月13日,《新京报》发表消息《“新闻时效要服从社会效益”》,报道一个报告团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讲课。消息引证一位主讲人的话:“新闻要强调时效,但新闻时效不能绝对化,要服从新闻报道的社会效益。”消息说,这位主讲人举出了1992年布什访问日本时在国宴上突然晕倒的例子,当时日本NHK的记者因做了现场报道而被取消了在首相官邸的宴会进行现场报道的资格。在列举大量实例后,他指出在西方,新闻报道同样是遵循时效服从新闻报道社会效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