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有个案件涉及到两类证据,一个是胎儿的亲子鉴定,另一个是9mm手枪子弹。
对于DNA证据,专家证人在法庭上作证说“辩护人有96.3%的概率是胎儿的父亲”,因为法官认为科学界通常需要99%以上才能认定亲子关系,所以法官判定该DNA证据不被法庭认可,也就是DNA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既不能说是父子关系,也不能说一定不是父子关系。
同时,基于两点假设,法庭接受了子弹弹痕证据,(1)物体上被不同工具接触而生成的痕迹,对于一个合格的鉴定人员来说,不太可能被鉴定成是同一工具接触造成的。(简单的说就是忽略微小的人为错误,相信鉴定人员是绝对正确的); (2)绝大部分工业生成过程会将随机的微小痕迹留在产品上(比如抢管、撞针等等),而这些痕迹能够被受过训练的合格的鉴定人员识别出来。而这两个原则是FBI的定下来的,并没有严格的证明或者验证。
去年夏天听到过一个有意思的案子,一个酒吧发生凶杀案,一哥们被抓了,因为案发当晚他曾经在那酒吧独自游荡过。后来来了个专家证人说这哥们的牙印跟尸体上的牙印完全匹配,结果这哥们很惨,被判了N年。不过他当然不服,一直寻找新证据想翻案。多年后终于发现了另外一个嫌疑人,而且专家证人说这个新的嫌疑人的牙印与尸体上的牙印匹配的“更加完美”!这就是没有清晰的规范而过分的相信人的能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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