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吃饭的时候,听朋友讲述发生在本市的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那是今年9月12日的一个晚上,一位朋友和另一位朋友吃晚饭,晚上8点多钟出了饭店打车,这时看到一个红色捷达,便上了车,上车后,司机问他们去的方位,说完方位,那司机说要加8元,平时是一分钱不加的,就是六元钱到目的地,为什么还要加8元,司机说晚上一定要加价,两位朋友一看,商量好不坐此车,下了车,这司机把车窗落下,伸头骂了几句,二人没理会,走了没多远,二人感觉,后边有人在追,回头一看,由于天黑只看到那位司机向他们冲来,给两位朋友吓得不知所措,抬腿就跑,司机撵上一位朋友,上去就是一下,随后就跑了,开车无影无踪。这位朋友还笑着对远处朋友说,这司机真有意思,上来就是为了打我一拳,二人又打了一辆出租车,没走多远,被打的朋友觉得右后背处隐约疼痛,并有像水一样的东西流出,他伸手向后一摸,再一看,满手是血,这位朋友晕针晕血,告诉司机马上去市医院,车很快来到市医院。下车时,车座已经全染红了,呼吸困难有伴着头晕,另一位朋友和护士将这位朋友用轮椅推上电梯,来到9楼病房,这时被打的朋友已经有点昏迷,待医生赶来,看了一眼说,马上去一楼做透视,看完片子医生才放松一口气,说还好,这刀捅的不上不下还不深,下一点就是肾脏、上一点就是肺,这刀好在捅在两根肋骨之间,刀是立刃,要是横刃,就顺着两个肋骨之间进入腹腔或者肺腔,那就会造成气胸,那就要进行大型手术。听医生说完两位朋友才知道原来是被司机用刀所伤,医生说,按伤口来看,凶器是刀,能有一尺多长。还好这位朋友是幸运的,只缝合四针,但是也很倒霉。在医生的帮助下两人向派出所报了案,第二天是八月十五,也是全国放假三天的日子,坚强的朋友在医院只休息了三天,第四天就上班了,真是可怜!等来派出所的结果是:那是一定是一辆黑车,没有手续,敢做这事,那里还没有监控,无法查找,再次倒霉。出院费也只好自己承担。倒霉加倒霉!由于是刀伤,按照规定不享受医保,不予报销,倒霉加倒霉的倒霉!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人人都知道不许携带管制刀具,一尺多长的刀,那已经是管制刀具了,听说过抢劫出租车司机的,但是,从没听说出租车司机捅人的,就是为了人家不上你车,你就把人捅住院?这是犯法。
据我了解,现在不仅仅是出租车司机车内有大型管制刀具,就连一般单位和私家车内也有管制刀具,其存在原因就是为了防止抢劫,为了防止抢劫,主观意思准备管制刀具,其目的不就是要在人家打劫时好去捅人么!!!有了主观主动准备刀具、准备自卫、准备伤人,这是理由?这准许么?我看司机车内准备管制刀具就可以视为违法。相关部门该如何管理?是否应该出台相关车上不许持带管制刀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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