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博客有一个大矛盾,有的事情不能让父母知道却愿意跟朋友分享的,你说写是不写?反正他们老两口是每天都要上来溜一下,赞同的留句鼓励的话,反对的装作没看见。
不管怎样,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一本正经的女人,从任何角度都不。从小学开始,平均一个半学期就会遇到一次因“与男生有可怀疑关系”的“改造教育”周期。第一次也是最惊天动地的一次是在老爸的部队里,当时团里有个很棒的文艺标兵,因为他会一边弹吉他一边唱完谭咏麟的所有好听的歌,“水中花”什么的,我就迷上了,正值全团摩拳擦掌准备建军晚会,作为团长的女儿,我被“力荐”为晚会的小主持人,还要准备两个节目。这个文艺兵就把他本来要演出的“水中花”贡献给我了,我自然欣喜!一天吃过中饭,谁也没告诉我就跑到他的宿舍找他,听他弹了一下午,唱了一下午,不知不觉连响彻全团的“晚饭号”都没听到。记忆中,阳光射进窗户落在他的“郭富城式”的头发上,他坐在他的单人床上弹着唱着,我坐在对面单人床上傻子式的张着嘴巴听着,我当时好像穿的是脚蹬健美裤,我还记得当时心里想的:他当兵真可惜了,他应该去当“港台明星”!那是有生以来最快乐和纯粹的时光,真的知道了“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太快”。当我心满意足昂首挺胸蹦跶着跳进家门口,才被扫帚告知我爸疯了似的找了我一下午,通过总机接通了各个连队的电话,发动各种人找我,结果我却跟一个小兵“厮混”在“他的房间”整整一下午……不用说,当天我第一次知道了女孩子不可以长时间和男孩子待在一个封闭的没人打扰的空间里,而且你是团长的女儿,他是小兵,也第一次被扫帚狂甩,我恐惧的嘶喊通过阳台传向整个团,就如“休息号、集合号、吃饭号”一样响亮——事情过后,我发现很多人当天都听见山顶上传来的凄惨嚎叫。而我在被迫跪搓板的时候,心里依然愤愤地想,我才10岁,能干什么呀!(当然,咱爸的理论是,你干不了什么,别人干得了呀!)后来小兵也被“秘密问话”并被告知不许再同我接触,我的妈呀,我此生再也没见过那个用一下午的时间唱歌给我听的“准港台明星”。
现在你知道我在部队里长大,也就不难理解我性格中有比较man的一面,就因为这样,我在初中高中都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早恋,只是和男同学过于紧密的“哥们儿”关系,总被逮到。这一段里最快乐的时光是中考前夕,所有人对考试胸有成竹,模拟考试个个高分,反正是要放出去的鸭子没人管得了,我整天坐在最后一排和同桌补平同志研究不知他们从哪里弄来的大洋妞色情杂志,还跟男人似的对那上面的图片评头论足。没人拿我当早恋目标,我也索性结交一些兄弟姐妹得了,很爽。
做杂志,爸妈一点不懂,只从电视和杂志上了解一些。我抽烟,最初老妈以为我躲在厕所吸毒,还派老爸约我喝茶聊天,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结果证实我是在抽烟,老爸拿起他的软红河给我发了一根,还跟我分享心得说:人家送的好烟我都不爱抽,就是软红河最好,便宜又不伤嗓子……这事情老妈到现在还耿耿于怀,觉得当爸的不能这样惯孩子。但他们相信我没变成女同性恋,因为我后来也有些他们知道的实质性的恋爱。
老爸老妈总爱从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找出些乐子,这是给我最好的遗传。每天24小时,有什么是让你觉得值得并且念念不舍的?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总是意外发生的,有没有一件事情让你临睡前还要想起来笑笑?娱乐别人,更娱乐自己是很好的美德。
在马德里,我“认识”了最好玩的PR之一Loewe的宋兰兰,她明明冰清玉洁,有一身的透明肌肤和可以直接拍洗发水广告的黑色长发,却总说自己是世界上最man的女人,的确,她的性格中有我喜欢的男人的豪迈与性情,和一些“江湖”气质,你看她这张装无脸女鬼的照片,能了解到些许的她吗?她给了我一个最好玩最多笑也最精彩的“出差时间”。我的这张,则是一位艺术家为Loewe庆祝其160周年的“take me with you”展览的作品,似曾相识的童年吗?你还记得吗?最后,用已经被我咬掉一口的马德里皇宫出售的巧克力皇冠魔棒给你施个哈利波特式的魔法,希望那不是“遗忘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