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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助纣为虐,学术骗子掩耳盗铃(三)

(2007-03-08 14:35:16)
刊谬论南方周末助纣为虐
尚空谈学术骗子掩耳盗铃
未向我道歉的陈克艰先生继续散布欺世谬说再遭迎头痛击
 
三、陈克艰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无知
 

在我的印象中,陈克艰喜欢谈论研究的方法,并且颇有方法在握的自信和自得。探讨方法论本来没什么不好,可是陈克艰的文章充分表明他对于正确的学术研究方法相当无知,缺乏常识。正因为如此,陈克艰对方法论的谈论就成了不切实际的空谈、曲折晦涩的文字游戏和散布谬论的跑马场。

什么是学术研究的正确方法?或者说,学术规范的根本点在哪里?陈克艰将“以‘假设’解释‘证据’”当作一种可行的“历史考证”的方法论是否恰当?很有趣,陈克艰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又一次暴露了他对于“对历史考证的方法论性质完全缺乏了解”。

梁启超先生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总结了乾嘉“正统派之学风”的十大特色,其中第一条就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这就是要求每一个论点都必须得到切实可靠的证据的支持和验证。此外,另有两条特色值得特别提出来作为历史考据(包括红学考据)的原则和方法:

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

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

“以‘假设’解释‘证据’”怎么可能是一种可行且正确的研究方法呢?“假设”必须得到“证据”的支持和验证才可以成为定说,“假设”解释“证据”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理论先行、预设结论、以己度人、强词夺理、曲解证据、走向谬论。

在现实中,所谓的“红学”恰恰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假设’解释‘证据’”,这是“红学”走向末路的一个致命原因。关于这一点,下文将详细论及,这里我只需要指出,陈克艰不以非为非,反以非为是,标举错误的方法论为历史考证的标准,这就是一种无知。如果这种错误的言行不是源于无知,那就是源自为谬论极力辩护的低劣品质,二者必居其一。

“红学”的研究方法是有很大问题的,一些清醒的专家学者早就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1972年5月,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资深教授周策纵先生在香港《明报月刊》第七十七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论〈红楼梦〉研究的基本态度》的论文,言辞敦厚恳切地提出:我们应该改进研究的基本态度和方法。他写道:

三十年以前(按,指20世纪40年代)我就常想到,《红楼梦》研究,最显著地反映了我们思想界学术界的一般习惯和情况,如果大家不在基本态度和方法上改进一番,可能把问题愈缠愈复杂不清,以讹传讹,以误证误,使人浪费无比的精力。而“红学”已是一门极时髦的“显学”,易于普遍流传,家喻户晓,假如我们能在研究的态度和方法上力求精密一点,也许对社会上一般思想和行动习惯,都可能发生远大的影响。

自周先生发出这番议论到如今,30多年过去了,而在此期间,“以讹传讹,以误证误”的研究不知凡几。2005年6月30日,《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一篇对著名红学家胡文彬先生的访谈报道《勿以〈红楼梦〉欺世盗名》,胡先生在访谈中尖锐地指出了目前红学研究中出现的弊病:

现在所谓的“红学热”是一种发高烧,是虚热,繁而不荣,是塑料花装饰出来的繁荣。从学理上来说,这些书能进入学术性研究的不多,戏说的成分太多。……至少我认为不是真正的繁荣,而是一些所谓的红学家在那里高谈阔论摆龙门阵。

胡先生在访谈中提出了一个学术研究的原则,他说:“研究当然不只是一种考据,而应该是百家争鸣,但百家争鸣是必须在一种学术规则之下的,你不能胡说八道。……红学研究我们要百家争鸣,但不管是什么动机,必须维护一个原则,那就是可验证的。”

胡先生提出的这个“可验证”的原则,就是考据学的核心要义,是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也是科学赖以发生和发展的起点。

王蒙先生对“红学”的方法论有一段准确的描述,他说:“红学是一门非常特殊的学问,它与我们接受新学以后引用的以拉丁语名词为本源的许多概念,比如地理学、物理学、哲学等都不一样,它是非常中国化的一门学问。不是一门严格的科学。它不完全用严格的逻辑推理的方法,如归纳或演绎,也不完全用验证的方法来研究。更多的时候采用的是一种感悟,一种趣味,一种直观、联想、推测或想象,而这些都是不那么科学的。

不科学的方法论,何以在陈克艰那里成为了一种标准,甚至还让他到感到“红学”研究的“魅力”呢?不客气地说,这种“魅力”绝不是源于对真知的渴望,或者来自严肃学术研究的鞭策;相反,这种“魅力”只能是以谎言和空谈换取名利的鬼迷心窍。

我在论著《破译红楼时间密码》的序言(研究综述)《论主流红学研究的全面破产》一文中总结先贤对学术研究方法论的论述,提出了红学研究必须遵循的学术规范和方法,概而言之,就是“实事求是”;通俗地说,就是“拿证据来”;用法学术语来讲,就是要求必须“使用恰当证据以证明案情真实情况”。

事实上,如果我们用这样的标准仔细考察百年红学的研究过程及其结论,就会发现:所谓的“红学”严重背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方法,实实在在是“以讹传讹,以误证误,使人浪费无比的精力”。在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上,如作者是谁,后40回与前80回的关系究竟如何等等,百年红学谬论频出,毫无建树;“曹雪芹是作者”和“后40回为续作”这两个“主流”观点是得不到任何实证支持的谬论。说的再不客气一点,百年红学由于方法论的谬误,已经沦为了一个巨大的学术垃圾堆,败坏学术,荼毒人心,误人子弟,损害国家

如此糟粕,陈克艰何以倾心向往,无原则地和稀泥呢?是因为无知,还是因为其他不可告人的心理障碍呢?


(未完待续)

 

 

刊谬论南方周末助纣为虐

尚空谈学术骗子掩耳盗铃

一、老账新账一起算
二、陈克艰的真实意图
三、陈克艰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无知
四、陈克艰对“证据”的无知
五、陈克艰对红学研究现状的曲解和遮蔽
六、对《南方周末》的诤言

 

推荐阅读

驳陈克艰论破译红楼的方法

 

前言

一、陈克艰先生的误读

 
 
 
关于彻底修改我国大、中、小学教材中
对小说《红楼梦》的文学史描述及评价的章节文字等事宜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化部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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