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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比 |
摄影实践中应该恰当掌握光比,譬如直射阳光下拍摄人像,脸部的暗面虽然接受天空散射光的一定照度,但仍嫌暗,若加用反光板反光或闪光灯闪光辅
助照明,就可使脸部光比适度改良。此外,进行灯光摄影,除了靠主灯照明,还加用副灯;闪光摄影中实行的多灯闪光或采取反射闪光等措施,都具有形成恰当光比的作用。至于光比的掌握怎样才算恰当,按通常情况概括举例如下:
1.为表现儿童,少女肌肤的柔润感,或者拍摄以白和浅灰为基调的高调照片,光比应为2:3-3:1。
2.拍摄稍软调的照片,或者通常的彩色摄影,光比应为2:1-3:1。
3.一般的人、物、景摄影,影调反差适中的通常照片,光比大多为3:1-4:1。
4.拍摄稍硬调的照片,或者逆光、侧逆光摄影,光比应为4:1-5:1。
5.表现青壮年粗犷的形象和刚毅的气质,或者拍摄以黑和深灰为基调的低调照片,光比应为5:l-6:1。
6.形成轮廓光亮线的逆光人像或逆光静物等摄影,光比可达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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