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赤峰市和谐文化,繁荣赤峰市文学创作,发现培养文学新人,集中展示我市文学创作实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平煤杯"赤峰市文学作品大奖赛。大赛由赤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平煤集团总公司、赤峰日报社联合主办,由《百柳》文学杂志社、《黑海潮》、红山晚报、内蒙古晨报赤峰版、赤峰广播电视报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形式:本次大赛分小说(不含长篇小说)、散文、诗歌三种体裁,题材不限,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与时俱进,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征文及评奖时间:1、征文时间:从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
2、评奖时间:2008年1月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小说、散文、诗歌三种体裁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优秀奖10名,发纪念品。凡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参赛方式:
凡在征文期间在市级以上纸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均可参评;在外地报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须向大赛评委会提供作品原件,每位作者参赛体裁和报送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的联系方式,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稿件一律不予退回。凡邮寄的参赛作品须在信封的右上角注明“平煤杯”参赛作品字样。
五、作品评选: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我市著名作家、诗人和文学评论家组成评委会,分别评选出获奖作品,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为体现注重文学新人原则,作品在同等情况下,文学新人的作品优先获奖。
六、大赛联系地址:赤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汉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