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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鬼情未了

(2007-05-06 11:51:49)
分类: 东拉西扯
“强奸”案,人鬼情未了
 
去年,本博有帖《广告人,大多可判“强奸罪”》,都十个月了,看来某些人气儿还未消,长假里,又有匿名]者在俺这儿长长地出了口恶气,此君还真够执着,呵呵!只是至今还没弄明白俺的好意。
如果真的“不把自己当人看”,俺也就不说啥了,大家看吧。
 
以下是原帖:
 

  
匿名]叶茂中                         2007-05-06 02:38:17
 
广告人是为创造奇迹而存在的。如果广告不能帮客户创造“卖好”的奇迹,那么所有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便是在诋毁和侮辱这个职业。

对于每一个广告人来说,创意是生活,更是生命。将创意融入营销策划的每一个环节,创意地调研,创意地定位,创意地制订策略,创意地表现与执行,创意地管理,创意地沟通,甚至,创意地活着。必须这样。

相信成功的广告人都有这样的心得经历:

起初,广告人的创意被客户认同了,快乐。

然后,广告人的创意被客户认同了,自己又得了高薪,快乐。

接着,广告人的创意被客户认同了,自己又得了高薪,客户又赚了大钱,快乐。

最后,广告人的创意被客户认同了,客户赚了大钱,自己也得了高薪,快乐。

为什么最后变了?客户放在前面了?因为这一行,只有帮客户赚了大钱,只有客户定义你是英雄,你才是真的英雄。

或者枭雄。

只会出产自慰作品的对企业有何帮助?

或者说是在意淫。

什么样的广告人吃香?当然是能帮客户赚钱的。客户是现实分子,“有奶便是娘”,广告人也是现实分子,装牛逼不如真牛逼。怎样才能真牛逼?那就必须不把自己当人,对自己够狠,套用凤凰卫视的一个段子:广告这行,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畜生用。广告玩的是智慧,是实在,想玩虚的,找地方歇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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